加拿大能源公司(EnCana Corporation)是一家總部位于加拿大阿爾伯塔省卡爾加里的能源公司,成立于2002年,前身為泛加拿大石油公司(PanCanadian Petroleum Limited)。泛加拿大石油公司曾是加拿大最大的石油、天然氣液和天然氣生產公司之一,主要從事原油、天然氣和天然氣液的勘探、開發、生產和銷售活動,業務范圍主要集中在加拿大西部,并在多個國家和地區設有分支機構。該公司在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及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碼為ECA。
歷史沿革
加拿大能源公司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加拿大太平洋鐵路公司(簡稱C.P.R公司)和阿爾伯塔省省石油工業初創時期。1883年,C.P.R公司的工人在加拿大西部阿爾伯達的梅迪辛哈特地區打水井時,首次發現了天然氣。隨后,C.P.R公司在該地區打了第一口天然氣生產井,這一發現及其后的鉆井活動促成了梅迪辛哈特和雷德克利夫地區一系列以天然氣為原料的工廠建立。隨著C.P.R公司在薩斯喀徹溫和阿爾伯達省不斷發現油氣礦藏,該公司逐漸將其投資轉向這些油藏的開發。1947年,C.P.R公司發現了萊達克氣田。1958年,該公司決定成立加拿大太平洋油氣公司(C.P.O.G),積極參與石油工業活動。1970年,加拿大太平洋油氣公司與中德爾里澳石油公司合并,隨后更名為泛加拿大石油公司。1994年,泛加拿大石油公司的常規原油、合成原油以及油田天然氣液日產量為13萬桶,天然氣為5.74億立方英尺。
加拿大能源政策的演變
加拿大能源政策的演變反映了加拿大政府對本國能源資源控制權的重視。自1858年起,加拿大開始了真正的商業石油鉆井生產。帝國石油公司(Imperial Oil)成立于1880年,是加拿大最早的石油公司之一。然而,隨著1898年帝國石油公司被標準石油(Standard Oil)收購,以及1911年殼牌(Royal Dutch/Shell)在加拿大設立分公司,加拿大未開發的油氣產業開始主要由大型跨國石油集團掌控。盡管這些石油巨頭為加拿大能源市場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資本和技術,但也導致了外資在能源市場集中度過高、市場缺乏競爭的問題,尤其是在涉及到國家安全問題時。因此,加拿大政府的能源政策經歷了從促進開發到加強政府管制再到放松管制,最終轉向市場導向的演變過程,同時也體現了加拿大政府試圖逐步收回對本國能源資源控制的努力。
開采初期至1956年
在這一時期,加拿大政府鼓勵企業開發和利用油氣資源,石油產量顯著提高。1930年,加拿大石油年產量僅為152萬桶。1947年在阿爾伯塔省Leduc地區發現大規模油田后,國際石油公司(尤其是美國公司)在加拿大的擴張和并購活動激增。Leduc油田發現后的十年間,加拿大石油產能從每年700萬桶迅速增至每年1.44億桶,人均耗油量增加了三倍,石油占總體能源消費的比例達到了46%。到1956年,加拿大石油生產能滿足本國三分之二的需求,改變了20世紀20年代90%的石油依賴進口的局面。然而,隨著石油產能的快速增長,整個石油產業的80%已被外資控制。到1962年,八大國際石油公司擁有加拿大60%的石油產量和95%的煉油能力,國際石油公司的垂直壟斷地位和行為使得加拿大本土石油企業難以參與市場競爭。加拿大政府和公眾擔憂外國絕對控制石油產業可能危及國家經濟和國家安全,因此政府于1957年成立了Gordon委員會,就外資控制問題展開調查。盡管調查報告提出了若干建議,但考慮到國際石油巨頭和地方當局的反對以及金融安全因素,政府并未采取具體措施來改變外資占據多數的情況。唯一的相關政策是在1961年頒布的關于北部地區和大西洋、太平洋近岸土地使用權的規定,規定只有加拿大人擁有的公司或允許加拿大人投資的外國控股公司才能獲得在上述地區的開采和生產許可,旨在確保加拿大人在尚未開發的石油區塊擁有控制權。
20世紀60年代初
由于加拿大經濟增長的暫時放緩和1973年至1974年的第一次世界石油危機,加拿大政府在能源政策上采取了更為積極的態度,力求在國內和國際市場實現利益最大化。與此同時,政府對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意識不斷增強,努力增加對本國資源的控制權,成立了國家石油公司(Petro-Canada),以國家身份直接參與油氣開發生產。1956年第二次中東戰爭后,阿爾伯塔省實際產量僅為產能的40%,世界原油市場競爭加劇以及美國開始實施進口配額限制(后來免除對加拿大的限制),促使加拿大政府于1961年開始實施“國家石油政策”。該政策建議渥太華河以東地區(包括魁北克省和大西洋省份)的石油需求應由廉價的中東和委內瑞拉進口油供應,而渥太華河以西地區應由加拿大西部的石油供應。在當時沒有直通東部地區的石油管道情況下,該政策的目的是既要保證東部地區擁有廉價原油,又要為加拿大西部不斷增長的石油提供國內市場以及美國市場。1962年,國家石油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加拿大對美國的石油出口增加到每天24萬桶,天然氣對美的出口也達到7200萬加拿大元。然而,國家石油政策對外資控制權的影響有限,石油市場競爭的加劇導致更多的加拿大獨立石油公司成為跨國公司收購的對象。當時僅存的一家加拿大綜合石油公司Canadian Oil Companies也因無法從西部獲取供應安大略省的原油而被Shell Canada收購,成為國家石油政策的犧牲品,加拿大控制本國石油產業的能力再次下降。1963年上臺的皮爾遜自由黨政府曾考慮對外國兼并進行監督,并迫使跨國公司向加拿大公眾開放25%的股份,但其發布的產業指導原則最終遭到加拿大投資界、商界和石油公司的反對和抵制。
直到1966年,加拿大政府才設立能源礦產資源部,專門負責能源資源政策法規的制定和管理。1967年,加拿大政府決定與20家石油礦業公司組成聯合體,共同開發極地石油天然氣,這是加拿大聯邦政府第一次真正進入油氣產業。此舉旨在促進極地圈油氣開發并保持加拿大對最大保留地的控制權。1973年第一次世界石油危機爆發,原油價格從3美元上漲至12美元后,基于廉價進口石油的國家石油政策自然結束。加拿大政府在1973年至1980年間主要通過石油進口補貼計劃(Oil Import Compensation Program)和國家能源局(National 能量 Board)來緩解國際石油價格上漲對加拿大國內市場的沖擊。石油進口補貼計劃通過鼓勵進口低于國際市場價格的原油到加拿大進行提煉,從而達到最終產品在加拿大制造的目的,而非直接進口高價石油產品。這種做法有利于國內大型煉油廠,相當于對國內成品油實施了4.3分/加侖的保護關稅。1959年成立的國家能源局是一個獨立的能源監管機構,主要負責石油天然氣進出口管理、省際國際間管道建設和關稅管理等。加拿大通過由國家能源局頒發石油和成品油出口許可證來控制油價高漲時的石油出口。加拿大政府對控制整個經濟中外資比重的一項重要舉措是于1973年設立了外國投資審查局(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Agency,FIRA),開始對新的外資并購和石油巨頭在加拿大的多元化經營活動(如金融保險等業務)進行審核和控制,并且使加拿大有機會在石油巨頭母公司股權發生變化時有機會回購一部分加拿大子公司?!都幽么笸顿Y法》(Investment Canada Act)即是由此演變而來,政府仍對2.5億加拿大元以上的外資并購擁有否決權。
第一次石油危機以及上世紀70年代中期加拿大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意識的增強,使得加拿大政府在外交、經濟、社會等方面開始表現出政策的獨立性,減少對美國的依賴。1975年成立國家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Petro-Canada,增加對本國油氣資源的控制權是特魯多自由黨政府當時“經濟國家主義化”(Economic Nationalism)思想的一部分。Petro-Canada通過不斷的收購和兼并,再加上國家在資金和政策上的支持,逐步發展成為經營傳統油氣領域以及油砂和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的大型綜合石油公司,也成為國家調控石油產業的一個政策工具(Policy Tool)。
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后
國家能源計劃(National 能量 Program)的失敗使得加拿大政府逐步放棄對能源市場的干預,放松管制并轉向以市場為主導的能源重組。20世紀80年代初,加拿大經濟的增長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能源需求大幅增加,石油產業占經濟的比重由1974年的7%增加到1980年的10%,油氣供應已占總體能源需求的57%。經過兩次石油危機后,石油已經成為一種對加拿大國家安全和經濟基礎有重要意義的戰略商品。而外資控制加拿大能源的局面仍然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在加拿大最大的200個公司利潤總和中,18家油氣公司的利潤所占比重為32%,而其中只有4家為加拿大控制公司。為奪回對本國能源的控制權,特魯多自由黨政府于1980年開始實施國家能源計劃(National 能量 Program,NEP),目標是到1990年油氣生產中的加拿大比重至少增加到50%;加拿大控制大部分油氣公司以及加拿大政府增加其在油氣產業的股份。這樣才能既控制股權,又真正控制公司的投資決策、利潤分配、采購、研發以及公司戰略。在上述目標下,加拿大政府出臺了一系列具體的政策來鼓勵加拿大占絕對控股,比如Petroleum Incentives Program給予加拿大控股公司直接貸款;取消資源耗減補助(Depletion Allowance)政策;實行新的油氣收入稅;給予Petro-Canada在油氣開發方面25%的土地權;指示Petro-Canada收購其他外資公司等。NEP的實施遭到了外國政府和石油公司的強烈反對,石油公司采取了減少對加拿大投資預算、拒絕參與油砂項目和海上油田開發等抵制措施;而美國政府認為NEP違反了OECD國際投資準則。真正有關NEP爭論的焦點源自于加拿大聯邦和地方政府關于能源資源所有權的爭執。加拿大85%的石油生產來自于西部省份,尤其是阿爾伯塔省,憲法賦予各省對所轄能源資源的管轄權。NEP在西部省份很不受歡迎,被認為是聯邦爭奪省的資源收入,NEP的石油天然氣收入稅(Petroleum Gas Revenue Tax,PGRT)被認為是雙重征稅機制,使阿省損失了1000億加拿大元的收入。阿省政府采取了停建油砂項目以及威脅切斷東輸油氣等抵制措施。在國際國內雙重壓力以及世界石油價格回落的影響下,加拿大政府被迫于1985年取消了NEP,開始逐步放松對能源市場的管制,并減少了對能源領域所有權的限制,轉向以市場為基礎的、重點在于促進油氣產業繁榮的能源政策。
時至今日,加拿大聯邦政府如何參與能源市場的監管仍然是加拿大國內政治的一個敏感問題。受NEP失敗教訓的影響,此后聯邦政府沒有出臺任何有關能源所有權的政策或指導意見,以免引起染指省資源權的猜測和關注。但隨著Petro-Canada逐步發展成為加拿大五大綜合石油公司之一,擁有加拿大第四大石油儲備,上游鏈第三大生產能力和下游鏈第二大煉油能力,以及加拿大自身石油產業(勘探、開發、設備制造、研發)的發展,外資在加拿大能源業總體比重逐漸下降,2000年外資占加油氣資產的41.7%,所有權問題不再像20世紀70年代受到社會公眾和政府的關注。
20世紀80年代后期至今
能源貿易被納入加美自由貿易協定和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加拿大石油產業進入繁榮發展時期。同時90年代環境和氣候變化問題的日益突出使得加拿大政府在全球的社會和環保責任增加,簽署批準了東京議定書,開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1985年NEP政策失敗后,加拿大政府幾乎放棄了對能源領域的管制,主要由市場導向整個產業的發展,加拿大石油出口大幅增長。而20世紀80年代加拿大美經濟的日益融合需要把能源貿易納入自由貿易體系。最終能源貿易被寫入NAFTA第六章,取消三方間的能源進出口限制、出口稅和其他措施。加拿大石油天然氣對美出口得到了極大發展,到1999年加拿大已經成為美最大的石油天然氣電力供應國,加拿大石油和天然氣供應分別占美國需求的10%和16%。自從1989年加美自由貿易協定簽署以來,加拿大對美石油出口增長了三倍,目前為163萬桶/天;天然氣對美出口增長了2.5倍,目前每年為3.9萬億立方英尺。NAFTA促進了加拿大美能源市場一體化程度加深,具體體現在NAFTA禁止加拿大向加拿大消費者提供比向美國消費者更低的能源價格,第六章第605款還禁止加拿大減少對美能源供應,除非同時按一定比例減少加拿大本國能源供應。NAFTA能源條款在保障加拿大石油天然氣擁有美國市場準入的同時,實際上也是在保障加拿大對美能源供應,尤其是擁有僅次于沙特阿拉伯的1750億桶的油砂儲量使加拿大在未來國際能源市場上將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在國際原油高漲以及油砂煉油技術不斷成熟的情況下,油砂已成為加拿大重要戰略資源。預計到2010年約有450億加拿大元將投資于新油砂項目和現有項目的擴建。加拿大聯邦和省級政府近年來已經把重點轉移到吸引外國資本投入油砂項目,新任財長佛拉姆最近在向美國、英國商界推介加拿大投資環境時專門介紹了加油砂項目的潛力。國際石油公司在加拿大也紛紛投資上馬油砂項目,外資油氣資產比重從2000年的41.7%增加到2004年的44.9%。預計今后一段時間內,加拿大政府能源市場政策還會偏向于推動油砂項目的開發和生產。20世紀90年代加拿大能源政策的另一個主要變化是開始關注環境和氣候變化問題,簽署京都議定書并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鼓勵可替代能源和節約能源的開發。加拿大是世界第七大基礎能源消費國,人均能耗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居世界前列,加拿大能源產業占二氧化碳排放量的80%。面對日益嚴重的空氣污染和氣候變化問題,加拿大自身在全球中的社會和環保責任增加。政府簽署和批準了京都議定書,目標是到2008-2012年間把二氧化碳排放量從1990年的水平減少5.2%。但自從加拿大簽署京都議定書之日起,國內(主要來自西部能源業界)就有反對的聲音,認為這將使加拿大能源業失去競爭優勢。目前,保守黨新政府對于京都議定書態度也有所動搖,稱政府正在討論新的方法和政策來應對環境污染和氣候變化問題。上世紀90年代加拿大政府開始在自然資源領域開展可持續發展計劃,出臺了一系列有關環保節能非常嚴格的標準和規定,同時對于可替代能源的發展給予財政稅收方面的政策支持。
最新動態
2011年2月10日,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已通過其下屬子公司與加拿大能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擬以54億加拿大元收購加拿大一天然氣資產50%的權益。這項協議由中國石油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和加拿大能源公司共同簽署,目標資產是加拿大能源公司位于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和阿爾伯塔省的峻嶺油區。該資產包括130萬英畝的勘探開發生產區塊、約每天7億立方英尺的天然氣處理能力、3400公里集輸管線及1座地下儲氣庫。根據協議,雙方將按各出資50%的投資比例,通過合資合作方式加大開發力度,提升天然氣產量。早期階段加拿大能源公司將繼續擔任合資項目的作業者并負責相關產品的銷售。合資項目將在聯合管理委員會的指導下運作。加拿大能源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蘭迪·艾瑞斯曼表示,這一協議的簽署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和加拿大能源公司經過9個多月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發展合作關系過程中的重要成果和里程碑。通過這一合資項目,中石油加盟開發資源,能夠加速項目開發,能夠利用更多投資,并通過技術進步和更確定的長期開發計劃來提高運作效率。中石油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中石油在全球油氣勘探生產、工程設計與油田服務領域擁有綜合優勢;加拿大能源公司在非常規天然氣開發領域具有很強的優勢。通過強強聯合,這一合資項目將為雙方股東創造良好價值回報、提升加拿大天然氣產業的競爭力、促進加拿大和中國的經濟發展和就業機會。這位負責人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多年來一直尋求與加拿大大型專業油氣公司合作的機會,包括在加拿大的液化天然氣和油砂領域以及在中國的業務合作機會。希望這一合作項目能夠成為中石油進入北美這一高端市場的重要平臺。據了解,這一交易的完成將取決于盡職調查的完成、合資合作協議的簽署、公司董事會的批準以及中國和加拿大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
參考資料 >
加拿大能源公司.mbalib.com.2024-09-17
加拿大能源大省阿爾伯達省石油工業.shiyouzhishi.com.2024-09-17
帝國石油公司.美股之家.2024-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