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教育重大規范性文件草案,推進教育系統法制建設。
(二)負責全市教育的統籌規劃,承擔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調研、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指導、督促和檢查全市學校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等工作以及全市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協助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做好教育系統組織、宣傳和統戰工作。
(四)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統相關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或配合查處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職或違法行為。
(五)負責全市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市師德師風建設。組織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參與學校編制、崗位、工資等政策制定。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并監督使用情況,指導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七)負責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統籌推進全市社區教育和終身教育工作;協調規劃在溫高校的事業發展;指導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改革、職業指導和評估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市民辦教育。
(八)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協助有關單位做好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和關心下一代工作。
(九)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指導。
(十)指導全市教師教育、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
(十三)管理和指導直屬學校教育教學、學生工作和組織人事工作,管理和監督直屬學校(單位)的財務、基建、國有資產,負責指導全市教育裝備和勤工儉學工作。
(十四)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學校黨建工作、省委關于清廉浙江省建設和市委關于推進新時代清廉溫州市建設的總體要求,履行對學校黨建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職責,指導督促全市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升黨建工作水平。深入推進全市教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推進教育數據資源共享,進一步推進減事項、減材料、減環節,堅持以群眾視角設計教育改革方案,明確改革目標,提升教育服務質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學性、時代性。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紀檢監察組
辦公室
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處
法規處(行政審批處)
組織處
人事處(對外合作與交流處、人才工作處)
機關黨委
計劃財務處
基礎教育處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高等教育處
民辦教育處
直屬學校管理處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校園安全處
督導處
直屬單位
溫州市教育考試院
溫州市教育評估院
溫州市教育教學研究院
溫州市教師教育院
溫州市學前教育指導中心
溫州市教育技術中心
溫州市教育基建中心
溫州市教育發展服務中心
參考資料 >
政府機構.溫州市人民政府.2023-08-17
溫州市教育局主要職責.溫州市教育局.2023-08-17
內設機構.溫州市教育局.2023-08-17
直屬單位或下屬機構.溫州市教育局.2023-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