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3月12日凌晨,孫寶國、孫寶東等人在鞍山市火車站與李某、裴某某等多名出租車司機發生沖突,孫寶國、孫寶東在遭到暴力襲擊后,掏出隨身攜帶的尖刀向圍打他們的司機亂刺,最后造成了一死四傷。1997年,二人均被認定犯故意傷害罪。1999年至2002年間,孫氏兄弟及其雇工曲海文、周艷圣等人因鋼材款等糾紛,先后實施了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多起犯罪。2007年,多名商人向北京、長春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稱孫寶國、孫寶民向他人放貸、賒賬銷售鋼材,在討債時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甚至逼迫抵押財產等。
2011年,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孫寶國因犯故意殺人罪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3項罪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孫寶東因犯故意殺人罪等5項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14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拘役六個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13年9月,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0余項罪名,判處孫寶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以故意殺人罪等5項罪名,判處孫寶東有期徒刑19年。
2017年1月22日,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第二巡回法庭庭長胡云騰當庭宣布,被告人孫寶國、孫寶東的“故意殺人罪”“組織領導和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原審判決當庭撤銷,孫寶國、孫寶東等人均被依法當庭釋放。2017年11月21日,吉林高院作出賠償決定,支付孫寶東被錯押957天的人身自由賠償金247757.73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5.7萬元,給付其被沒收的奧迪轎車賠償金569493.00元,并返還孫寶東被沒收的55600元及利息,同時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后孫寶東因不服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88萬余元國家賠償決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
案件背景
人物背景
20世紀90年代初,孫寶國、孫寶東、孫寶民三兄弟在長春市凱旋路鋼材市場承租門市銷售鋼材。1996年3月11日晚,孫寶國與弟弟孫寶東乘火車去鞍山市購買鋼材。孫寶國當時在長春市國都物資經銷處做業務經理,孫寶東是業務員,他們與同行的同事孫明偉、陳秀芳共攜帶30萬元現金。
社會背景
2008年1月,當時的長春市公安局有組織犯罪偵查隊接到上級公安機關多個批示稱,長春有個“以孫寶國為首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當年的“涉黑”宣傳報道中,孫氏兄弟被描述為“橫行市場多年,稱霸一方”,養了眾多社會閑散人員充當打手,逐漸壟斷凱旋路鋼材市場,欺行霸市。被定性為黑社會典型后,與孫氏兄弟關聯的一起發生在鞍山站的舊案,也被翻出。
案件經過
鞍山火車站“故意殺人案”
1996年3月12日凌晨3時,鞍山火車站,一名李姓出租車司機向剛下火車的孫寶國與弟弟孫寶東招攬生意,孫寶國與孫寶東沒有同意,轉而走向另一名女司機。李姓司機十分不滿,糾集裴某某等多名司機伺機報復。當孫寶國等人行至火車站地面出口時,李姓司機從孫寶國身后將其攔腰抱住,裴某某則持折疊凳擊打孫寶國的頭部。孫寶國、孫寶東在突然遭到暴力襲擊后,掏出隨身攜帶的尖刀向圍打他們的眾人亂刺,最終造成了一死四傷的后果。
孫氏三兄弟“涉黑”案
1999年至2002年間,孫氏兄弟及其雇工曲海文、周艷圣等人因鋼材款等糾紛,先后實施了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多起犯罪。2007年,多名商人向北京、長春市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稱孫寶國、孫寶民(孫寶國哥哥)向他人放貸、賒賬銷售鋼材,在討債時屢屢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甚至逼迫抵押財產、轉讓股份、轉手工程等。舉報信也提及了鞍山站“故意殺人案”。
傷亡情況
1996年鞍山火車站事件,造成出租車司機李維民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2人重傷,2人輕傷,另孫寶東本人也被刺,受到輕微傷。
案件調查
舊案重提
2008年2月,孫寶國被以強迫交易罪刑拘,孫寶東最早涉嫌的罪名是尋釁滋事罪。經過兩年多的偵查,孫寶國和孫寶東所涉嫌的罪名越來越多,牽涉到的親友也越來越多。吉林市警方在調查過程中,除訊問孫氏兄弟以外,還曾在3年時間里7次往返鞍山市,“訪過了數百名證人和群眾”,重新收集證據以支持對孫氏兄弟涉黑及故意殺人等罪名的認定。鞍山站“故意殺人案”隨后被重新移送審查起訴。偵查重啟一年之時,經過跨省協調,鐵東區法院判決被撤銷,昌邑區人民法院被指定再審該案,后改由吉林市中院審理。
證據反轉
在案件重審過程中,證人證言發生巨大變化。1996年,裴某某、高某某、羅某某等四名被害人證實稱自己是被刀刺中后才跑開,到了2009年則變成了看見刀就跑開,在跑開過程中被刺中;2009年,于剛義、張強昌兩名新證人作證稱,看到孫氏兄弟持刀瘋狂追打被害人十多分鐘,追到一個扎一個 。當年和孫氏兄弟一起去鞍山市采購鋼材的會計陳秀芳,證言也從1996年稱看到很多人拿著大板凳圍堵孫氏兄弟,變成了鞍山市公檢法機關接受了請托 。
各方回應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韓大淑認為,本案“鞍山站糾紛”中,出站口到被害人倒下的位置不足10米,而后取的這些證人,他們的證言說追出去二三十米,跑了10多分鐘,證據采信一旦出現了問題,就使得整個他行為的性質完全發生了變化,由防衛過當變成了故意殺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長、二級大法官胡云騰表示,經過向原審的合議庭成員和分管的副院長了解,原來他們兩審都是有爭議的,其實合議庭也是有爭議的,如果按照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可能這個案子就不會輪到我們糾正了,他們可能就不會判了,正是由于那個時候沒有實行司法責任制,所以他們有壓力。
孫寶國辯護律師趙新宙指出,證人證言的變化使案件性質發生了巨大改變。時隔十幾年后的證人筆錄對當時細節的表述反而比當年的筆錄更清楚,而2011年吉林市中院的判決卻完全采信了十多年后的證人陳述。
在此前圍繞該案的法學專家研討會中,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刑事法理論研究所所長陳興良論證此案時指出,這是他看過的黑社會案中最離譜的一個。
案件審判
1997年,鞍山市鐵東區人民法院認定孫寶國、孫寶東構成傷害犯罪,但系防衛過當,應依法減輕處罰,最終二人均被認定犯故意傷害罪,孫寶國獲刑3年、緩刑3年,孫寶東獲刑1年、緩刑1年。2008年吉林省司法機關在查處孫寶國等人“涉黑案”時,該判決經協調被撤銷,該起犯罪事實被并入“涉黑案”中重新審判。2011年7月11日,吉林市檢察院以孫寶國、孫寶東、孫寶民等16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名向吉林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一審
2011年11月18日,長春市孫寶國等16人涉黑案18日在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孫寶東、孫寶國、孫寶民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以長春市凱旋路鋼材市場為據點,以經營鋼材為掩護,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主犯孫寶國因犯故意殺人罪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3項罪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400萬元。涉案人員孫寶東因犯故意殺人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5項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14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拘役六個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孫寶國、孫寶東等8名被告人當庭表示上訴。
二審
2013年9月4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以孫寶國犯故意殺人罪,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以孫寶東犯故意殺人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以孫寶民犯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其他原審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管制至十八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罰。孫寶國等人不服,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2014年10月,吉林省高院駁回了孫寶東家屬的申訴,孫寶東家屬后向最高法繼續申訴。2015年12月17日,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審查后,決定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審原審被告人孫寶東犯故意殺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
最高法再審
2016年9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長春市中級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孫寶國、孫寶東、孫寶民等人故意殺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再審法庭。接到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再審決定后,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指派專人查閱了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提審了孫寶國、孫寶東、孫寶民等原審被告人,復核了本案的關鍵證人及相關證據。在法庭調查階段,出庭檢察員依法訊問了出席再審法庭的各原審被告人,并對原審判決認定的證據和新調取的證據發表了質證意見。在法庭辯論中,出庭檢察員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在肯定原審判決認定孫寶國等人所犯15起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建議法庭予以維持的基礎上,向法庭詳盡發表了原審判決確有錯誤的出庭意見,包括原審判決認定的部分犯罪事實錯誤、量刑明顯不當以及原案訴訟程序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等。其中,對于原審判決認定孫寶國、孫寶東犯故意殺人罪問題,出庭檢察員認為屬定性錯誤,二人系防衛過當,應構成故意傷害罪;對于認定孫寶國等8人所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問題,原審判決認定犯罪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黑社會性質組織必須具備的組織性、經濟性、行為性、非法控制性等特征均沒有確實充分的證據予以證實,不應予以認定。出庭檢察員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的9起犯罪在認定事實和采信證據方面存在錯誤,建議予以改判,其中有3名原審被告人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依法改判無罪。同時,針對本案中將刑罰已經執行完畢的4個生效判決撤銷后,并入涉黑案件中重新偵查、起訴、審判的問題,出庭檢察員認為,原案對于同一事實,重復追訴,訴訟程序嚴重違反法律規定,影響公正審判。鑒于該案重大、疑難、復雜,合議庭宣布休庭,待評議后另行宣判。
案件結果
2017年1月22日上午,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巡回點、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孫寶國等人故意殺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敲詐勒索等再審案公開宣判,擔任審判長的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第二巡回法庭庭長胡云騰當庭宣布,被告人孫寶國、孫寶東的“故意殺人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原審判決、裁定當庭撤銷。16名被告人中有9人被改判無罪,而其他7名被告的實際服刑期限也均已超過了此次改判的刑期。這16名被告中有12名在此次判決前已刑滿釋放,正在服刑的孫寶國、孫寶東等4名被告因已服刑的期限已超過此次再審判決的刑期,均被依法當庭釋放。
申請賠償
2017年2月,孫寶東向賠償義務機關吉林高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2017年11月21日,吉林高院作出賠償決定,依法對其被超期監禁957天予以賠償,支付孫寶東被錯押957天的人身自由賠償金247757.73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5.7萬元,給付其被沒收的奧迪轎車賠償金569493.00元,并返還孫寶東被沒收的55600元及利息,同時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但駁回了孫寶東的其他賠償申請。2018年1月24日,曾為“孫氏三兄弟案”主要涉案人員的孫寶東被平反后,因不服吉林高院的88萬余元國家賠償決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決定立案審理。
影響與意義
從長春孫氏三兄弟案件的再審過程來看,基于“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原則得到了具體地落實,面對司法責任制,法官的責任心進一步增加,法律成為了法官辦案的唯一標尺。同時,隨著司法改革的不斷深入,司法的社會、政治環境也發生了良性變化,在這種背景下,所謂地方因素的干擾在這起案件中并沒有發生。經過巡回法庭的探索性實踐和部分地方法院的試點之后,目前,司法責任制已經在全國法院全面鋪開,但是,面對司法責任制,事實上,并非法院的每一位法官都有能力承擔這種責任,在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之前,我國各級法院首先還完成了法官的員額制改革。在法官實行員額制,讓優質的辦案資源充實到辦案一線的基礎上,讓權力到位,責任到人,以責任倒逼公正,必將會促進司法機關進一步提高公正司法的水平。
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扎實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大力加強人權司法保障,高度重視糾正和防范冤假錯案,為本案再審糾錯創造了良好條件。本案所涉違法犯罪行為二三十起,時間跨度近20年,涉案罪名多,屬于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提審改判該案,具有重要意義。一是體現了堅持不懈地糾正冤假錯案的決心。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對糾正冤假錯案反復強調,要求對冤假錯案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糾正一起,確保案件經得起歷史的檢驗,這個案件的再審改判,就是對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有關要求的貫徹落實。二是傳遞了嚴格司法、公正司法的正能量。嚴格司法是公正司法的重要方面,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本案的再審改判,體現了最高法院堅持嚴格依法辦案的態度,體現了對人權的司法保障,說明人民法院在踐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作出了實實在在的努力。三是增強了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的信心。該案的案情十分復雜,牽涉多地辦案機關和新舊法律適用,再審改判大部分被告人無罪并對其他被告人減輕刑罰,將對全社會通過個案樹立信仰法治、信賴司法的意識產生積極作用。
參考資料 >
最高法再審吉林一涉黑典型案 最高檢當庭建議部分改判.新華網.2024-11-22
最高法對原審被告人孫寶國、孫寶東、孫寶民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敲詐勒索等再審一案宣判.中國法院網.2024-11-25
吉林長春孫氏三兄弟涉黑案宣判主犯被判死刑.手機環球網.2024-11-22
吉林男子涉黑被關943天,最高法改判無罪后獲賠29.9萬.今日頭條.2024-11-22
吉林孫氏三兄弟涉黑案反轉后獲國家賠償 律師稱賠償存在不當.界面.2024-11-22
吉林孫氏三兄弟案一當事人不服88萬國賠 獲最高法立案.百家號.2024-11-22
吉林三兄弟“涉黑”冤案:罪名被人為拔高.中國新聞網.2024-11-22
吉林“孫氏三兄弟涉黑案”改判 孫寶東獲90萬賠償.中國新聞網.2024-11-25
“黑社會”頭子當庭釋放 孫氏兄弟涉黑案如何翻轉|孫氏兄弟|黑社會.新浪網.2024-11-26
央視新聞調查:巡回法庭如何翻轉“孫氏三兄弟涉黑案”.澎湃新聞.2024-11-26
三兄弟罪名被人為拔高 多年冤獄與老母生離死別|孫寶東|孫寶國|孫寶民.新浪網.2024-11-26
吉林黑社會典型8年后翻案.中國青年報.2024-11-26
最高檢派員出席吉林“孫氏三兄弟”涉黑案再審庭審.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24-11-25
《今日說法》記者見證長春孫氏三兄弟刑事再審案件宣判.新浪.2024-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