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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理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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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理賦》是明代文學(xué)家萬民英創(chuàng)作的一篇賦。

作品原文

元理賦

元一氣,生五行,統(tǒng)三才,周萬物。

發(fā)乾坤之妙用,剖陰陽之樞機(jī)。

在乎推四方,分其貴賤,得其中道八字。

一定榮枯,是以強(qiáng)明其生克制化,清濁貴賤,壽夭賢愚。

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土賴火生。火多土焦。

火賴木生,木多火熾。木賴水生,水多木漂。

水賴金生,金多水濁。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盛水縮。

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晦。

土能生金,金多土變。

金能克木,木堅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

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炎水熱。

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金衰遇火,必見銷熔。火弱逢水,必為熄滅。

水弱逢土,必為淤塞。土衰遇木,必遭傾陷。

木弱逢金,必為砍折。

以上太過不及,各有其害。如此見五行四柱,不可不中和也。

強(qiáng)金得水,方挫其鋒,強(qiáng)水得木,方泄其勢。強(qiáng)木得火。

方化其頑。強(qiáng)火得土,方止其焰。強(qiáng)土得金,方制其害。

以上言五行克制,要得中和,而太過不及,會失之矣。

理貫人融者妙其幽,察其顯也。其為體也,深能通變,究其元微其為用也。論其輕重,原有原無,天理賦來,吉兇動靜。人生分定,否泰盈虧。

以上通論干支,陰陽生克制化之中,體幽用顯,輕重有無,而吉兇動靜、否在盈虧,皆自此而生之也。妙在識其通變,究其元微,由顯而幽,斯得其理。以下則詳言之。

煞無刃不威,刃無煞不顯。

煞乃克我刃乃劫我,命中之最兇者。

首言煞刃,其知所重者。

《賦》云:刃為兵器,無煞難存。煞為軍令,無刃不尊。

刃煞雙顯,威鎮(zhèn)乾坤。是也。

徐子平因見《喜忌》(繼善》二篇,不足以盡人之命。

故復(fù)撰此賦,所以補(bǔ)其未備也。

煞刃雙顯均停,位至王侯。刃煞輕重,無制身為胥吏

煞刃相停者,極貴。不相停者,極賤。

刃煞停不停,而貴賤之相是如此。

生平富而且貴,煞重身柔。中途忽死或危,運扶干旺。

既不相停,不如從煞。

能從者,必煞重身柔,而後可從。

不然,不能從也。

既從煞,只以煞論,不可再遇身旺相敵,敵則反生禍矣。

處身僧道之首,用煞反輕。受職臺諫之除,偏官得地。

七煞為極星,又為孤星。

身煞兩強(qiáng),七煞有制,身弱從煞,皆貴。

煞多為臺諫之官。

若身旺煞輕,更入清奇,必為增道之首矣。

豈知大貴者,用財而不用官。

當(dāng)權(quán)者,用煞而不用印。印賴煞生,官因財旺。

用財不用官,財生官也。用煞不用印,煞生印也。

故云印賴煞生,官因財旺,非不用印用官,而專用財煞。

則官印在其中矣。印賴二句,緊本上文四句,自發(fā)明之。

五行消息,元理可知;四柱推明,用神可見。

食居先,煞居後,功名兩全。

酉破卯,卯破午,財官雙美。

人之八字,全看用神。如上用煞、用刃、用財,而不用官、用印,其理甚玄,在人消息之耳。

論煞當(dāng)要刃,無刃要有制,煞強(qiáng)有制,皆為方論。

煞主名,食主利,故曰功名兩全。

酉破卯,卯破午,亦食前煞後之意。酉以卯為財,午為煞。財煞兼有,故主財官兩美。

煞所以相破者,以其相克也,必四正相破。

享福,五行歸祿;眉壽,八字相停。

此舉命中最要者言之。要歸祿,要相停,不可死絕偏黨。

享福屬歸祿,眉壽屬相停,義各有所取也。

晦火無光於稼穡,盜木多困於丙丁。

此以下,正言不歸祿、不相停,故不得享福、眉壽。

土掩火光,土賴木疏,木本生火。火多則反盜氣,見不中和。

火慮有焰。

火怕晦,虛則有焰不晦。

金實無聲。

金要火,無火煉則不成器。實,何以發(fā)聲?

水泛木浮者活木,土重金埋者陽金。水盛則危,火明則滅。

此又細(xì)分五行不相停,而有陰陽之別見。

五行不可太過,如水泛則木浮,在乙木則怕,甲木則否。

土重金埋,在庚金則畏,辛金則否。

以乙木死於亥,甲木生於亥。

庚金出土之金,所以生巳。辛金帶水之金,所以生子。

水盛則泛濫,故危。火明則根燼,故滅。

陽金得煉太過,變革奔波。陰木歸垣失令,終為身弱。

金實無聲,煉過變革;歸祿享福,失令身弱,見要中和。

陽金,土重則埋,怕煉大過,是無土也。

陰木,失令則弱,縱是歸垣,亦損壽也。

此本上文活木、陽金而言,又不可無水土生養(yǎng)也。

土厚而掩火無光,水盛則漂木無定。

五行不可太盛,八字須得中和。

土厚,即晦火無光之意;水盛,即水泛木浮之意。

五行二句,又所以總結(jié)之,歸於中和而已。

土止水流全福壽,水無土止必傷殘。

此下言失中和,而五行有救,亦作吉論;無救助方兇。

如水流而有土止,則祿壽兩全。余可例見。

木盛多仁,土薄寡信。

水旺居垣須有智,金堅主義卻能為。

金水聰明而好色,水土混雜必多愚。

此言五行性氣太過,中亦各有所盛,偏之為害也。

五行分四時,五常配五行,自然之理也。

或盛、或薄、或旺、或多、或混雜。

而仁義智信,聰明愚魯,亦各從其類耳。

遐齡得於中和,夭壽喪於偏枯。

此又申言人命要稟中和,即前眉壽八字停均之義。

若太過不及,失於偏枯,安得遐齡之享哉?)

辰戌克制并沖,必犯刑名。子卯相刑門戶,全無禮德。

此以下提起地支相沖、相刑言之。

辰戌魁罡并沖必兇;子卯母子相刑必亂。

乃沖刑之最重者。余稍輕。

寅申巳亥為四生之局,縱犯克制、刑沖亦無大害。

棄印就財明偏正。

前言大貴者,用財不用印。

財有偏正,印亦有偏正。正印見財有禍,偏財見印無妨。

正財不喜見印,偏財不忌見印。同此理也。

棄干從煞論剛?cè)帷?/p>

前言當(dāng)權(quán)者,用煞不用印。

煞有剛?cè)幔瑮壧旄啥鴱牡刂А?/p>

陽剛陰柔,金水土可從,木火不可從。

明可從不可從之理,然後知印可用不可用也。

傷官無財可倚,雖巧必貧。食神制煞逢梟,不貧則夭。

傷官、食神同類,傷官剝官,命中最忌。

有財亦好,以傷生財,財生官故也。無時則以貧斷。

食神制煞,命中最怕逢梟,以梟奪食,煞無制則克身故夭。

男多陽刃必重婚,女犯傷官須再嫁。

羊刃逢煞相停,固主貴矣,多則傷妻。

男以財為妻,刃則克制,故重婚。

傷官有財可倚,固主貴矣,女則傷夫。

女以官為夫,傷則克制,故再嫁。

貧賤者,皆因官處遭傷。孤寡者,只為財神被劫。

官為祿,有祿安得貧賤?

身旺得官微,復(fù)行傷官運,謂之背祿則無官矣。安得不貧賤?財為妻,有妻安得孤獨?

財少遇身旺,復(fù)行劫財運,謂之遂馬,則無妻矣宜乎該孤寡。財官,其人命之最要者歟!

財臨旺地人多福,官遇長生命必榮。

前言傷食生財為旺,此則直言財臨旺地。

如甲用戊己為財,居巳午之地為旺。

前言財旺生官,此則直言官遇長生。

如甲用庚辛為官,居巳子之地為生。

二者必須身旺,方主有福榮貴。

去煞留官方論福,去官留煞不為卑。

人命最怕官煞混雜,用官只用官,用煞只用煞。

故有去留,方可言貴。

如傷官、羊刃,人命逢之多不吉。

用之去官留煞,去煞留官,或者亦作福論。

豈知遇正官、卻終俸祿。逢七煞,乃有聲名。

正官七煞,君子小人之分也。豈君子不如小人?

正官雖得純粹,七煞一有制伏,便發(fā)貴有聲。

若正官純粹,發(fā)福悠長,豈七煞之比?

此舉其偏重者言之。

逢傷官反見夫,財命有氣。遇梟神而喪子,福氣無依。

女命最怕傷官,有則傷夫,其理易曉。內(nèi)有傷而反見夫者,乃財命有氣,傷官生財,財生官星,為夫故也。

女命以食神為子,遇梟奪食,雖生子不存。

女倚子為福,既無子,又何有福之可言?

女命重夫子二星,故舉傷官、食神言之。

天干煞顯,無制者賤。地支財伏,暗生者奇。

人命以煞為重,前專以煞言,要刃合,要食制,要從煞。

如不合、不制、不從,天干顯則煞為無情,故主貧賤。

人命以財為福,前專以財言,要傷生,要沖破,要食旺。

但財不喜露要藏地支中,有暗物以生之,則主豐厚故為奇特。

三戌沖辰禍不淺。

魁罡最怕相沖,不吉。若相停為財官庫,不忌。

如三戌一辰,甲辰日主貪財生禍,以地網(wǎng)沖天羅,故忌之。

兩干不雜利名齊。

兩干難得不雜,故主利名兼有,然不可一概言貴。

或是財煞,或是官印,或是煞刃,或五行成象,更入格局,方作貴論。

丙子辛卯相刑,荒淫滾浪。

丙辛合,子卯刑,干合支刑。丙辛水象,子卯無禮。

故主荒淫滾浪,言極淫也。女命尤忌之。

子午卯酉全備,酒色昏迷

上言子卯,此并論午酉,為四敗之局,號曰遍野桃花煞。

全備者多貴,但主酒色昏迷。女命尤忌之。

因財致禍、貪食種疾。侄男為嗣,義女為妻。

上言財要伏藏為奇,然財者眾所爭,故有羊刃劫財,則因財致禍,見財不可專也。

上言食神制煞為妙,然食者人所貪,故有梟神奪食,則因食生疾,見食不可分也。

男以官煞為子,如羊刃劫財官煞為彼用,是兄弟有子而我無子,故以侄男為用。

以偏正財為妻,如柱中無財正位,而寄生別宮,是娶他人所養(yǎng)女,故主義女為妻。

日時相沖卯酉,始生必主遷移。

造化因逢戌亥,平生敬信神只。

此又舉地支中卯酉,日月門戶,日時遇之,主遷移不定。

戌亥為天門,日月遷之,多敬信神只,或僧道也。

陰克陰,陽克陽,財神有用。官無官,鬼無鬼,太旺傾危。

人命以財官為重,故又舉而言之。

人皆知正財為用,不知陰能克陰,陽能克陽。

偏財勝乎正財,造化反為得用。

官不可無,官多反主無官,不吉。

煞不可有,煞多得從其鬼,反不為害。

要之皆為太旺,身衰不能敵,傾危之道也。

得局失垣,平生不遂。歸垣得局,早歲軒昂。

得局,三合局也。歸垣,干歸祿也。

此言人命要生旺成局,勢為福。

若得局失垣,雖天干類象。

而地支三合,卻為日干休囚死絕之地,亦平生不遂。

若得局,又歸垣,如五星升殿入垣,乃得地得時之謂也。

決主早歲發(fā)福。曲直潤下等格,即得局歸垣。

命遇梟神,而與富家營運。

龍藏亥卯,經(jīng)商利賂絲絨。

財官俱敗者死,食神逢梟者兇。

梟神固可惡,小人得之有用,謂其與富家營運。

如甲用丙火為食,丙能生戊土為甲之財,壬水卻為甲木梟神,受戊驅(qū)使,丙火以托甲木,反換相生,為主客之道故也。

亦有為商自營運者,謂龍藏亥卯。寅為青龍,巳為太常

亥卯未木局。八字龍藏亥卯末為用神者或用財,皆主絲紡之利。財官為祿馬,人最緊要。若俱在敗絕之地,或行運又到敗絕,用神損氣,安得不死?

食神,人之爵星,生財制煞,命中緊要。

逢梟奪食,煞無所制,財無所生,安得不兇?

丁巳孤鸞命遇,聰明詩女;裸形沐浴日犯,濁濫荒淫。

此論女命,男亦同。

孤鸞乃甲寅、丁巳、戊申、辛亥等日,坐四生之地故多聰明。裸形沐浴,即子午卯酉四敗之地也。

月時犯無妨,只怕日干自坐。

如甲子、庚午、丁卯、癸酉等日。

身坐桃花煞,再遇帶合,故主濁濫荒淫。

丁逢卯日遇己土,食之人。亥乃漿神逢酉金,嗜杯之客。

丁干生卯木為梟,若遇己為食,故主貪食,或因食生災(zāi)。

亥為登明,酉加水為酒,酉日生人逢亥,必主貪杯。

更帶刑沖,主落魄或酒死。

歸祿得財而獲福,無財歸祿必須貧。

歸祿身旺,故用財,無財而專祿,歸祿無用。

得傷官、食神生財月,吉。又怕見官煞,竊財之氣。

財印混雜,終為受困;偏正錯亂,必致傷身。

貪財壞印,故忌混雜。若先財後印,反主成其福,不以此論。官認(rèn)混雜,有去留,亦吉。若錯亂,則傷身為兇。

女個偏正錯亂,尤為不吉。擇婦者須知之。

或曰:偏正,就指財之偏正、印之偏正言,但於傷身難通。

太歲忌逢戰(zhàn)斗,羊刃不喜刑沖。

此論日干與歲君相犯禍福。若日犯歲君,以歲為用神者無咎。如六壬日,以丙丁為財,柱中原有根,雖犯太歲,反為吉。身旺者兇,弱者無咎。日與運俱犯之,方主大兇。五行有救,亦減分?jǐn)?shù)。最怕天沖地?fù)簦?dāng)察性情陰陽,物元真理。

且如六乙人,透己歲運,活木克活土,卻有生意,財源倍有。六甲生人,逢戊歲運,死木克死土,則不吉,重者喪身。

羊刃格,不喜歲運刑沖,小人不可犯之。如八字既有羊刃,多煞制伏,行羊刃歲運,亦兇。元有財者,更重。

帶傷沖刑戰(zhàn)斗,主禍出不測。

《經(jīng)》云:羊刃沖合歲君,勃煞禍至。是也。

戰(zhàn)斗獨舉太歲,刑沖獨舉羊刃,指其所最重言也。

庚逢丙擾,多有不仁。癸從戊合,少長無情。

此言人之性情、心術(shù)。

金火相刑,故有此病,且主人剛暴。

癸為少陰戊為老陽,癸戊雖合化乃無情之合,故以少長言。

男命戊日見癸,當(dāng)娶少年之婦。

女個癸日見戊,必嫁老年之夫。

不從不化,淹留仕路之人。得化得從,顯達(dá)功名之士。

不通月氣,時無所歸,又犯孤神,不從不化也。

若通月氣,時有所歸,則以從化區(qū)論。

夫旺,從夫化,妻旺,從妻化。

人之行藏豈止一事而立,終身無改,故從化成格則富貴備矣。先論從化,後論財官。

從,以天干從地支,如乙生八月,地支重金,則以金論是也。

化行祿旺者生,化歸祿絕者死。

此言得化、得從,要得祿旺,不要死絕。

蓋化成造化,行本局祿旺。

如丁壬化木,月令春,或東南方運為生。

行金鄉(xiāng),或時遇申酉之地,為死。

地黃相逢,壯年不祿。時歸敗地,老後無終。

生地相逢,是命已有長生、臨官,行運復(fù)遇之。

如庚辛臨官、帝旺,在申酉,用丙丁為官,用甲乙為財。

火至申酉運,則病死,是庚辛無官也。

木至申酉運,則死絕,是庚辛無財也。

財官俱敗,用神破傷,雖壯年不祿。

時為結(jié)果,人之生時,最不可居於五行敗地。

金敗午,木敗子,水土敗於酉,火敗卯。

時為末主,若居敗地,主晚年晦滯,破敗無終。

丁坐酉金,丙辛遇之絕嗣;財臨煞位,父死而不歸家。

丙用壬為子,壬敗於酉,辛用丙為子,而死於酉。

時乃子宮,既敗且死,豈有用乎?如有用,則父必不祿。

人命以財為父,財煞同官,則難為父。

如庚辛用甲為父,年月時見甲申,坐煞宮,歲運煞旺,主父死他鄉(xiāng)。

或云,煞,劫煞。財坐劫煞更父位,準(zhǔn)《賦》義亦通。

八字干支同類,歲運會煞多兇。

支干同類,如甲寅、乙卯、丙午、丁未,庚申、辛酉、壬子、癸丑,戊午、己未、戊戌、己丑是也。

行運會煞,必主不祿。以其恃強(qiáng),與煞相爭,煞競克身故也。

若能詳觀玩覽,貴賤萬不失一。

余見舊注,分析破碎,有失《賦》旨。

故略注於下,以明作者之意云。

作者簡介

萬民英(1521~1603年),字汝豪,號育吾,其先祖為江夏區(qū)人。明永樂年間,祖父萬義由御史貶為戍大寧都司衛(wèi),居易州城內(nèi),明嘉靖二十八年中舉,二十九年中進(jìn)士,先后任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福建省兵備參議等職。編著有《易經(jīng)會解》《三命通會》《星學(xué)大成》《蘭臺妙選》《蔭符經(jīng)》《相字心經(jīng)》刊行于世。另有《道德經(jīng)解》《宗教易簡錄》《言志漫稿》《菊花譜》等著作收藏于家。

參考資料 >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