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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人口
來源:互聯網

流動人口一般是指離開了戶籍所在地在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

流動人口可以分為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流入人口通常是指來到本地區的非戶籍人口,流出人口是指離開本地區到其他地方居住的戶籍人口。一個地區的常住人口包括流入人口,不包括流出人口。

用于判斷和反映流動人口的調查指標包括:戶口登記地、調查時點居住地、離開戶口登記地時間和離開戶口登記地原因等。國家統計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制定人口統計調查制度,定期開展人口統計調查,發布常住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城鄉人口、流動人口等主要人口統計數據。人口加速流動為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了人口紅利,但也對城市資源、環境、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提出了諸多挑戰。

定義

流動人口(recurrent population),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或者市轄區,以工作、生活為目的異地居住的成年育齡人員。國外一般稱為人口流動。流動人口可以分為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流入人口通常是指來到本地區的非戶籍人口,流出人口是指離開本地區到其他地方居住的戶籍人口。一個地區的常住人口包括流入人口,不包括流出人口。按照人口流動的地域范圍,可以分為省內流動人口和省際流動人口,省內流動人口又可進一步分為縣內跨鄉流動人口、市內跨縣流動人口、省內跨市流動人口。流動人口根據流動性可以分為常住流動人口和短期流動人口,常住流動人口一般指在該地區居住較長的一段時間(如5年)。

歷史沿革

進入20世紀80年代,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流動人口出現迅猛增長,規模不斷擴大,占全國人口比重快速上升。1982—1990年,流動人口逐年增多,從657萬人增加到2135萬人,占總人口的比重從0.6%增長到1.9%,平均每年大約增加185萬人。1990—2014年,流動人口進入快速增長期,2000年已經超過1億人,占全國總人口的9.5%;2010年為2.21億人,占全國總人口的16.5%;2014年,流動人口達到峰值2.53億人,占全國總人口的比重達到18.5%。20多年間,流動人口數量增加了2.3億人,平均每年增加近1000萬人。2015年以來,受人口年齡結構變化、進城落戶人口增加等因素的影響,流動人口雖然逐年略有減少,但仍保持在2.4億人以上的規模,相當于每6個人中就有1個流動人口。快速增加的流動人口促進了產業結構調整和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對推動經濟的高速增長做出了顯著貢獻,流動人口聚集度較高的珠三角、長三角地區,成為經濟發展最活躍、增長速度最快的地區。

2021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全國人口中,人戶分離人口%為492762506人,其中,市轄區內人戶分離"人口為116945747人,流動人口為375816759人。流動人口中,跨省流動人口為124837153人,省內流動人口為250979606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人戶分離人口增加231376431人,增長88.52%;市轄區內人戶分離人口增加76986324人,增長192.66%;流動人口增加154390107人,增長69.73%。

產生原因

農村大量剩余勞動力

農村大量剩余勞動力是人口大規模流動的基礎自家庭聯產承責任制實行以來生產和經營上的自主權極大地調動了廣大農民的勞動積極性,農業有機構成趨于提高,勞動生產率得到較大幅度的增長,在此基礎上投入到農業生產中的勞動力開始出現剩余,與此同時,隨著人口的慣性增長,國家基建占地、集體建占地以及農民個人建房占地等,耕地面積也在逐漸減少,農業余勞動力規模不斷擴大這部分剩余勞動力隨著外部約束的松動,迅速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但由于受到多種因素的制約,農業剩余勞動力的就地吸納消化存在一定困難,這就需要向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轉移,以追求更好的就業機會和更高的經濟收入。

城鄉收入差距的存在是人口大規模流動的根本動力

城鄉“二元結構”的存在使城鄉之間在收人上存在較大的差距,并且近年來這種差距有逐漸擴大之勢據統計,1997~2003年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只增加696元不到城鎮居民收人增量的20%;城鄉居民收人差距由20紀80年代中期的1.8:1擴大到003年的2.5:;考慮到城市居民在房社會保障公共衛生教育等方面享受的補貼和農民的稅費以及生產資料支出,實際差距約為5:1~61大的收“勢差”成為推動人口流動的主要動力。

流動成本是決定人流動的重要因素

農業資源的排斥和城市優越的條件的吸引,但是人口流動與否還要受到流動成本的影響,一般而言,流動成本既包括經濟成本,又包括心理成本,既要考慮農業純收入、土地、原有實物的喪失,又要考慮尋求新工作的成本和居住成本,同時還要考慮離開農村后對家庭、相關群體等的留戀以及對轉人地的畏懼等11實際上,對于大部分流動人口而言,多是兼業性質的(平時在城工作農時家農)在城市又多從事投資較小的個體工商業流動成本相對容易克服的。

基本特征

新中國成立初期

新中國成立初期,省際人口流動是由東部向中、西部,由內陸向邊疆,由人口稠密地區向人口稀疏地區移動。1950—1982年,年均凈遷入人口最多的地區依次為黑龍江省、安徽、貴州省、新疆、陜西省內蒙古自治區等,大多為西北東北地區等邊遠地區;年均凈遷出人口最多的地區依次為山東省廣東省上海市江蘇省等,幾乎都是東部地區。

改革開放后

隨著以中心城市引領城市群發展、城市群帶動區域發展新模式的建立,以城市群為主體的城鎮化格局持續完善,城市群人口集聚度持續加大。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長江中游、成渝鐵路、哈長、中原、渭河平原蘭州市西寧市等城市群將吸引聚集更多的流動人口。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流動人口已經成為活躍市場經濟的生力軍,大規模的流動人口主要呈以下特點:

1.從距離上看,以近距離的省內流動為主體。在全國12107萬的流動人口中,省內流動的有7865萬,占65%,跨省流動4242萬人,占35%。說明流動人口是以近距離的省內流動為主。

2.分省看,從經濟欠發達地區向經濟發達地區流動。在跨省流動的4242萬人口中,從四川省流出的占16.4%,從安徽流出的占10.2%,從湖南省流出的占10.2%,從江西省流出的占8.7%,從河南省流出的占7.2%,從湖北流出的占6.6%,六省市流出人口占全國跨省流動人口的59.3%。從流入的地區看,流入廣東省的占35.5%,流入浙江省的占8.7%,流入上海市的占7.4%,流入江蘇省的占6.0%,流入北京的占5.8%,流入福建省的占5.1%,六省市流入人口占全國跨省流動人口的68.5%。

3.分城鄉看,主要是從鄉村向城鎮流動。全國12107萬流動人口中,從城鎮流出的3267萬,占27.0%,從鄉村流出8840萬,占73.0%。流入城鎮的9012萬,占74.4%,流入鄉村的3095萬,占25.6%。即1.2億的流動人口中,從鄉村流出的有73%,流入城鎮的有74%。

產生背景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們在不同地區之間頻繁地移動,人口的空間分布隨之發生變動。通常,世界各國用“人口遷移”來描述人口在空間分布上的變動。在中國由于戶籍管理制度的存在,很多人發生空間變動時戶籍并未改變,由此造成他們的經常性居住地和戶籍登記地不一致的狀況。

概念辨析

基本概念和計算方法

常住人口是國際上進行人口統計、發布人口數據時通用的總人口指標口徑,指經常居住在某一地區的人口。在,常住人口是指實際經常居住在某地區半年以上的人口。主要包括三種類型的人口:一是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或戶口待定的人。二是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離開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三是戶口在本鄉鎮街道且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

流動人口一般是指離開了戶籍所在地在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國家統計局定期發布流動人口數據,其統計口徑是指人戶分離人口中扣除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其中,人戶分離人口是指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及以上的人口,也就是常住人口中的第二種類型人口。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們在不同地區之間頻繁地移動,人口的空間分布隨之發生變動。通常,世界各國用“人口遷移”來描述人口在空間分布上的變動。在中國由于戶籍管理制度的存在,很多人發生空間變動時戶籍并未改變,由此造成他們的經常性居住地和戶籍登記地不一致的狀況。我們將這種現象稱為人戶分離現象,這些人則被稱為人戶分離人口。在人戶分離人口中存在這樣兩個明顯不同的部分:一部分是在一個城市內部的不同區域之間存在的人戶分離現象。這些人戶分離者雖然給城市管理等帶來了很多影響,但這些人戶分離者本身的利益在人戶分離的過程中并不會受到明顯的影響。我們將這部分人戶分離人口稱為市轄區內人戶分離人口。另一部分主要是從一個地區向另一個地區移動的人口。這些人戶分離人口就是日常生活中人們早已熟悉的流動人口,他們中的多數是外出務工經商的農業轉移人口。

常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的關系

從兩個指標的統計范圍看,流動人口界定的人群包含在常住人口的第二種類型人口中,可以說流動人口是常住人口的一部分。按流動方向劃分,流動人口可以分為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流入人口通常是指來到本地區的非戶籍人口,流出人口是指離開本地區到其他地方居住的戶籍人口。一個地區的常住人口包括流入人口,不包括流出人口。

例如,根據2010年人口普查數據,安徽省省流出到其他地區的人口為962萬人,其中流出到北京市的人口為43萬人,安徽省的常住人口不包括這外出的962萬人,北京市的常住人口包括從安徽來的43萬流入人口。

常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的區別

常住人口是國際上進行人口統計、發布人口數據時通用的總人口指標口徑。在,常住人口是指實際經常居住在某地區半年以上的人口。主要包括三種類型的人口:一是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或尚未辦理常住戶口的人。二是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離開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三是戶口在本鄉鎮街道且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

流動人口一般指人戶分離人口中扣除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人戶分離人口指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及以上的人口。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鄉之間、城市與城市之間人口流動的規模不斷擴大,流動人口大量增加,這一指標的重要性也日益提高。

流動兒童

流動兒童是指流動人口中的0-17周歲兒童。流動人口是指人戶分離人口中扣除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人戶分離人口是指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跨鄉鎮街道外出流動半年及以上,留在原籍不能與父母雙方共同生活的0-17歲兒童。農村留守兒童是指留守兒童中戶籍所在地為農村的兒童,城鎮留守兒童是指留守兒童中戶籍所在地為城鎮的兒童。

2010-2020年間中國的流動人口規模大幅增長69.7%,從2010年的2.21億人增至2020年的3.76億人,占總人口的比例高達26.6%。有未成年子女的流動人口有些將子女一起帶到流入地,有些則選擇讓子女留守在老家,還有一些大齡兒童獨自外出求學或務工,這些流動或留守兒童也因此直接受到人口流動的影響。兒童的流動和留守狀態并不總是固定的,可能隨著家庭狀況、個人所處的年齡和受教育階段在流動與留守之間轉換。

調查指標

流動人口是指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及以上的人戶分離(扣除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用于判斷和反映流動人口的調查指標包括:戶口登記地、調查時點居住地、離開戶口登記地時間和離開戶口登記地原因等。國家統計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制定人口統計調查制度,定期開展人口統計調查,發布常住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城鄉人口、流動人口等主要人口統計數據。

產生影響

正面

由于城鄉之間、城市與城市之間人口流動規模不斷擴大,相對于戶籍人口,常住人口更能真實反映一個地區的人口狀況。我國二三線城市的人口流動趨勢也日益顯著。這種流動不僅僅是城市間的人口遷徙,還包括農村到城市、小城市到大城市等多元化的人口流動。推動城市發展。人口的流入為城市提供了更多的勞動力資源,推動了城市經濟的發展。同時,人口的增加也帶來了更多的消費需求,促進了第三產業的發展。

流動人口促進農村現代化。大量農村人口遷徙到城市,使得一些傳統農耕地區出現空心化現象。但是,這種人口的流動也為農村現代化提供了機遇。通過引入先進的農業技術和機械,這些地區的農業生產效率和產值都有顯著提高。流動人口提升區域競爭力。一些二三線城市通過吸引人才和資本流入,發展成為區域經濟增長的中心。這些城市的崛起不僅推動了周邊地區的經濟發展,也提高了整個區域的競爭力。

反面

就業與失業

截至2020年底,流動人口依舊以中青年為主,職業技能欠缺、受教育水平偏低是普遍特征,因此相較于戶籍人口,流動人口更容易失業。2018年流動人口動態監測數據顯示,當年流動人口失業率高達6.48%,遠高于同期城鎮登記失業率(3.80%)。與此同時.隨著產業結構轉型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人推進.落后產能逐步被淘汰、勞動密集型產業不斷縮水.流動人口就業壓力持續增大、失業率明顯上升,進一步拉大流動人口與戶籍人口的貧富差距不利于共同富裕的實現。

安全

流動人口犯罪各類以搶奪、搶劫、盜竊、詐騙等財產性犯罪為主。流竄性是流動人口犯罪的主要特征之一。大量的流動人口來自農村,他們往往帶有濃厚的地域性和鄉土觀念,具有好抱團、排外的心理特征。在犯罪活動中,他們也往往利用同村、同鄉、同縣的地緣、親緣紐帶,拉幫結伙地組成松散的或是緊密的團伙進行犯罪,形成如盜竊團伙、涉黑團伙、拐賣婦女兒童罪兒童團伙、制黃販黃團伙以及協助銷贓團伙來危害社會。

衛生

由于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的工作、生活環境較差且往往缺乏社會保障及社會支持,極易受傳染病等健康風險威脅。《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8)》顯示,26.0%的流動人口出現過至少1種傳染病癥狀。其中,性病、艾滋病感染率較高。和固定人口相比,流動人口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但人口流動本身與艾滋病并無直接因果關系。事實上,流動人口的特定人群特征和相關危險行為才會導致HIV加速傳播。

根據目前的調查結果,流動人口大多文化程度較低,艾滋病相關知識缺乏,青壯年居多;同時收入偏低、工作強度大、流動頻繁,約束性少;大多處于性活躍期,易發生高危行為,且往往缺少醫療保障,衛生服務利用率較低,成為艾滋病防治的重點人群。研究顯示,有大量季節性或長期人口流動的地區HIV感染率高于其他地區;交通干線沿線和邊境地區的HIV感染率往往也高于其他地區。由于流動人口群體基數較大,流動性高,這可能使得感染者對流入地、流出地、流經地等均產生影響:一方面,流動人口大大加快了HIV傳播速度,另一方面,該人群數量的增長也增加了艾滋病監測、預防干預和管理的難度,目前已被大多數國家列為艾滋病防治重點人群。

管理制度

相關部門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由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負責,以現居住地人民政府為主,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相關政策

我國尚未出臺針對流動人口管理的專門法律規定,現有國家層面出臺關于流動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1958年1月9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居住證暫行條例》等,具有一定的滯后性,與當前戶籍制度改革等社會發展要求不相適應,甚至各地出臺的關于流動人口管理政策法規還會與這些上位法相沖突,給流動人口管理帶來一定阻礙。

最早的省一級的流動人口立法是1987年的《廣東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2009年國務院公布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2015年11月國務院公布《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申領居住證,并享有相應權利。《居住證暫行條例》自2016年1月1日起實行。

影響

人口加速流動為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了人口紅利,但也對城市資源、環境、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提出了諸多挑戰。

參考資料 >

常住人口和流動人口如何區分.國家統計局.2024-01-16

常住人口和流動人口如何區分.國家統計局.2024-01-14

中國統計開放日.國家統計局.2024-01-16

強化流動人口管理 提升管控能力.華興時報.2024-01-23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中國政府網.2024-01-19

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系列分析之七:流動人口.浙江省統計局.2024-01-23

人口總量平穩增長 人口素質顯著提升——新中國成立70周年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之二十.國家統計局.2024-01-16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1](第七號).國家統計局.2024-01-23

全國跨省流動人口超過4000萬.國家統計局.2024-01-16

咨詢公開.國家統計局.2024-01-16

2021-02-18 16:25:00 來源:國家統計局.國家統計局.2024-01-14

常住人口數據:我國二三線城市人口流動趨勢及經濟增長影響分析.財富號.2024-01-23

淺析流動人口犯罪特點.武義縣人民檢察院.2024-01-23

【疫知識】流動人口與艾滋病防治.微信公眾平臺.2024-01-23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4-01-23

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廣東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2024-01-19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中國政府網.2024-0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中國政府網.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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