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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經
來源:互聯網

次經(又稱為次正經,Deuterocanonical Books,區別于“首正經”,Protocanonical Books)這個名稱是宗教改革以后才出現的,新教習慣追隨教父哲羅姆稱這一部分書卷為Apocrypha ,即隱藏、隱密的意思。

簡介

翻成英文是secondary scripture,即第二正典,是指幾部存在于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但不存在于希伯來語圣經的著作?;蚍Q為旁經、后典或外典。

一般認為,這些著作是猶太教抄經士在后期加入,或在翻譯的過程里納入正典。但是也有幾卷的亞蘭文和希伯來文的抄本在死海古卷中被發現。

次經不同于偽經,偽經的內容被正統神學認是否定基督的救恩,或與圣經教義相違背,或令基督教信仰動搖;而次經只是未被納為基督新教認可為舊約正典的猶太教著作。

對于次經的權威地位,教會中存在兩種意見。

其一以奧古斯丁為代表,認為次經乃是圣經的一部分;而另一種觀點則更嚴格認為次經在權威上不及希伯來語圣經,只能用作信徒道德的教化,或研究教義的參考,而不能作為教義信仰的依據。

哲羅姆在他所翻譯的圣經拉丁文武加大譯本的譯序中闡述了后一種觀點。后世亦有一些教父和經院學者也都持這兩種觀點。

但是從教會歷史一開始,基督教便接納了七十士譯本為圣經舊約的正典,這些被稱為次經的書卷直到宗教改革為止,都未受到挑戰。

章節

次經(apocrypha)或稱第二正典(deuterocanonical books)是一批在舊約正典之后出現的猶太典籍或著作,大約完成于主前三世紀至主前二世紀之間。那時猶太人經歷亂世,次經反映了該民族對亂世的反應和對未來的盼望。根據威明頓,共有14卷次經:

權威爭議

馬丁·路德整理翻譯圣經時,追隨哲羅姆的意見,認為這部分經典沒有希伯來語經典的依據,是根據希臘文整理的,是沒有權威的。

目前基督教中只有羅馬天主教、東正教和圣公宗使用次經——天主教認為次經是圣經正典及其所信仰教義的依據;東正教認為次經是圣經正典,但不是教義依據,只是信仰參考;圣公會認為次經不是圣經正典,因此不是教義依據,只是信仰參考。

天主教在1546年把其中11卷次經(以上第1至第11項)列入天主教的舊約圣經,即在以斯帖記加入1卷補篇(以斯帖記續本),在但以理書加入3卷補篇(三圣子之歌,蘇撒拿記,彼勒與龍),及另外加入7卷次經(即多比雅書、猶底特書、馬加比一書、馬加比二書、所羅門智慧書、傳道經、巴錄書)。換言之,羅馬天主教的舊約圣經共有46卷,比基督徒的舊約圣經(39卷)多出7卷。基督教的圣經沒有列入次經,有合理的原因:

1、次經從沒有被受承認的權威(recognized authorities,例如以斯拉的審定會議)列入舊約(希伯來語圣經)的正典內。

2、次經從來沒有被主耶穌或新約的其他作者引述過。

3、猶太的偉大歷史學家提圖斯·約瑟夫斯(Josephus)將次經列在正典之外。

4、著名的猶太哲學家斐羅(Philo)也不承認次經為正典。

5、早期的教父(church fathers)不承認次經為正典。

6、將圣經由希臘文翻譯成拉丁文,稱為武加大譯本(Vulgate)的哲羅姆(Jerome,或譯作耶柔米),雖然被教皇(教宗)所迫,將次經列入圣經(武加大譯本)內,但卻不承認這些書是圣靈所默示的。

7、這14卷次經當中,沒有一處自稱是出于上帝所默示的;而事實上,其中有些更否認這事。

8、其中幾卷書含有地理和歷史上的錯誤。

9、其中幾卷書含有錯謬的教義,例如為死了的人禱告、光明天使可以撒謊來保護人,等等。

10、由主后第一至第四個世紀,在所編成的任何一份正典的書目之中,皆找不到次經的任何一卷。

11、羅馬教宗大貴格里(及現行公歷格列高利歷的批準人)生前公開以諭令方式宣布次經并非正典。

12、事實上,次經被列入正典乃因為天主教受到馬丁·路德等人改革運動的影響,地位大大地被削弱了,所以在1546年召開第一次特倫特會議(或譯作“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召開的緣故就是為了加強他們本身的地位),并正式承認這些書為他們的正典。

次經中有荒謬的傳奇,歷史和地理上的錯誤,并教義和道德上的誤導,是鐵一般的事實。例如多比雅書認為西拿基立是撒縵以色的兒子(多比雅書1:5),而不是撒珥根二世的兒子;尼尼微是被尼布甲尼撒二世亞哈隨魯所攻倒(多比雅書14:5),而不是尼布普拉撒和西阿薩里所攻取。猶底特書傳有明顯的錯誤,不可能符合歷史。此書也鼓勵人說欺詐的話,(猶底特書9:10,13)。馬加比二書也有很多年代,歷史和數字的次序顛倒和差誤,顯示是出于無知或混亂。

天主教還要接納次經的理由

帕夏(Dr. Rene Pache)指出,這因為她(天主教)和新教徒(Protestants)對抗的時候,缺乏理由去辯護她那偏離圣經的錯誤教義。所以將次經納入圣經正典,她就有根據指出圣經(其實是次經)支持為死人禱告的事(馬加比二書12:44);支持贖罪的獻祭(后來演變成彌撒,馬加比二書12:39-46);贖罪祭中的施舍不單有價值,而且能將人從死亡中拯救出來(多比雅書12:9;4:10);向圣徒祈禱(馬加比二書15:14;巴錄書3:4);敬拜天使(多比雅書12:12);煉獄的存在和靈魂在死后被救贖(馬加比二書12:42,46)等等。明白了以上這點,我們就了解為何基督徒不把次經列入圣經中。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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