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升之(1011年-1079年),字旸叔,原名旭,北宋大臣,建州建陽(今福建省建陽縣,位建甌縣西北)人,進士出身。
陳升之歷知封州、漢陽軍。后調入朝中,為監察御史,右司諫,改起居舍人,知諫院。任言官5年,上奏數十百事,但不被重用。后提為天章閣待制、河北省都轉運使,知瀛州(今河北河間)、真定府(今保定市),加龍圖閣直學士,再知諫院。治平二年(1065年),拜樞密副使。后因母老請求外放,授知越州。熙寧二年(1069年),知樞密院同制置三司條例司,與王安石共事,幫助推行新政。熙寧七年(1074年),拜鎮江軍節度使、平章事,判揚州市,封秀國公。元豐二年卒,年六十九。謚成肅。見《名臣碑傳琬琰集》下卷一五《陳成肅公升之傳》,《宋史》卷三一二有傳。
人物簡介
陳升之(1011-1079)北宋大臣。建州建陽(今福建省建陽區,位福建省西北)人。字旸叔,初名旭。進士出身。歷知封州、漢陽軍,入為監察御史。呂誨等劾其陰結宦官,遂出知定州市(河北省定縣,位保定市西南)、太原市(今山西省太原市)。1065年(趙曙治平二年)復拜樞密副使。1068年(趙頊熙寧元年),任知名院事樞密。二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時王安石行變法,設置三司條例司,他在該機構名稱問題上與王安石相,乃稱疾不朝。母喪去位后,召為樞密使。未幾因病以鎮江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揚州市(今揚州市)。
人物經歷
陳升之原名旭,避神宗諱,改字叔。建陽三桂里(考亭)人。北宋景祐元年(1034年)進士,歷任封州(今屬廣東省)知州、漢陽軍(今屬湖北)知軍。后調,任監察御史,右司諫,起居舍人等職。他在朝中任諫官5年,所上奏有一百數十件事。一次升之上奏章,認為昭文館、集賢院是士大夫榮升途徑,近用人越來越背棄慣例,變成貴族做官進取的階梯,請求嚴格選拔人才。皇帝下令:“自今,臣僚乞為子孫恩者,無得除館閣。”有一次著作佐郎王瓘路遇節度使承佑未下馬,承佑大聲怒斥王,并將他押送到東京汴梁。升之為此上奏:“朝官遇見殿帥何必下馬讓路”,彈劾承佑驕橫放肆。朝廷免去承佑殿帥官職。升之因此提為天章閣待制,歷任河北都轉運使,瀛州(今河北河間)知州,真定府(今保定市)知府,加龍圖閣直學士。
不久,升之再入朝任諫官,與翰林學士承旨孫汴、代御史中丞張共同考核轉運使和提點刑獄官的勞績過失,得升樞密院直學士。年余,又升樞密副使。這時諫官御史唐介、范師道等人聯合上奏,狀告升之暗中勾結宦官,才得到重用。趙禎把奏章交與升之,升之不置一詞,請求辭職。仁宗雖對輔佐政事的近臣說:我選用執政大臣,怎容臣僚干預言論呢?但最后還是對雙方都予貶斥,升之以資政殿學士身份出任定州(今河北定縣)知州,不久調太原市知府。治平二年(1065年)升之第三次入朝,任樞密副使。后因母老,請求外放,授知越州。
熙寧元年(1065年),升之赴朝繼任樞密使,兼任制置三司條例司之職,和王安石共事,商討推行變法。陳升之老謀深算很有心計,善于逢迎以取悅富貴。當年十月,翰林學士王安石被趙頊召見,安石上書主張變法,薦陳升之任宰相之職——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尋因升之與王安石對設置三司條例司看法不一,且新法受朝臣反對,便托病歸臥百余日。世人因此譏諷他,稱他為“相”。神宗幾次敦促勸諭,才回到朝廷。適遇母喪,升之去相,回家守孝。服喪期滿,升之于熙寧七年十二月回朝廷任樞密使。不久因病解職,以同平章事銜出任鎮江市節度使、揚州市通判,封秀國公。次年閏四月罷歸建陽考亭。家居四年有余,在元豐二年(1079年)病逝,終年69歲。朝廷贈太保、中書令,謚號“成肅”。
歷史典故
宋代文人插花賞花,本是件稀松平常的事,為何能夠流傳千年?奇特之處在于韓琦邀請王珪、王安石、陳升之三位所賞戴的花,是他揚州官署后花園里的一株“奇芍藥”,它分開四岔,每岔各開一朵花,四朵花很特別,花瓣上下都是紅色,中間卻有一圈黃蕊,此花名叫“金纏腰”,又叫“金帶圍”,很是罕見,人們傳說,如果出現了這種花,揚州城里就要出宰相。四人聚會時,把四朵“金帶圍”摘下,各自簪戴在頭上。比這朵芍藥更奇特的是,民間的傳說居然應驗了,隨后的三十年里,四個人竟然都相繼為相。
參考資料 >
陳升之.查字典.2024-03-15
陳升之.典籍導航.2024-03-15
陳升之.南平市人民政府.2024-03-15
陳升之傳-宋史.推推書.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