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陸定國(?-484年),本姓步六孤,字定國,代郡(今代縣)人,鮮卑族。北魏時期大臣,平原簡王陸麗長子。陸定國自幼受到拓跋濬的寵愛,被詔養于宮內,常與太子拓跋弘一同起居游樂。六歲時,被任命為中庶子。魏獻文帝即位后,陸定國歷任散騎常侍、侍中、殿中尚書、司空公,被冊封為東郡王。然而,陸定國因恃寵而驕,不遵守法度,導致在延興五年(475年)被免去官爵,成為兵。拓跋宏太和初年,陸定國被任命為侍中、鎮南將軍、秦益二州刺史,恢復王爵。太和八年(484年),陸定國在州刺史任內去世,被贈以本官,謚號為莊王。
簡介
及獻文踐,拜散騎常侍,賜封東郡王。定國以承父爵,辭,不許。又以父爵讓弟睿,乃聽之。俄遷侍中、儀曹尚書,轉殿中尚書。前后大駕征巡,為行臺,錄都曹事,超遷司空。定國恃恩,不循法度,延興五年,坐事免官爵為兵。大和初,復除侍中、鎮南將軍、秦益二州刺史,復王爵。八年,于州。贈以本官,謚曰莊王。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