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躍案,是指發生在2010年8月23日晚,北京籍大學生馬躍在北京地鐵鼓樓大街站墜軌身亡的事件。由于事發時的監控錄像無法調取,馬躍的死因,以及下顎處受傷的原因引發死者家屬及法醫界的質疑。為此,馬躍母親將北京西城區政府告上法庭。
案件簡介
馬躍出生于1989年,北京人,2008年考入西南交通大學英語專業學習。2010年暑假回京,8月23日晚,在北京地鐵二號線鼓樓大街站候車時,從站臺掉入軌道,被高壓電擊中身亡。中國法醫學會出具的鑒定為:馬躍符合電擊導致急性呼吸、心臟驟停死亡。
事發后,警方的初步結論是“孩子自己跳下去的”,但馬躍進入地鐵前毫無自殺征兆,而監控設備齊全的地鐵站,沒有錄像可查,地鐵站方稱已被自動刪除。負責地鐵監控的北京地鐵通號公司稱,因故障造成調取錄像失敗。警方據中國法醫學會出具的鑒定認為不是他殺,不是刑事案件。
之后馬躍的母親孟朝紅每晚到地鐵站臺扛著牌子尋找知情者,并在網上開通了“永遠的馬躍”博客。
案件進展
2010年10月,西城區出具報告認定該事故不屬于生產安全事故。
2011年2月,死者母親孟朝紅向北京市政府提出行政復議。
2013年3月,行政復議結果維持調查報告原有意見。死者母親起訴西城區政府。
2013年8月19日,馬躍案開庭,其中涉及到地鐵公司和警方。
存在疑點
下顎受傷
在網上傳播的一段視頻中,馬躍死后的照片,其右下顎部有一處3厘米左右的外傷,中國首席女法醫王雪梅稱“這是案件至關重要的一個證據”。
王雪梅對于中國法醫學會出具的將其解釋為“磕碰可以形成”的分析意見,表示強烈抗議和質疑。王雪梅分析認為,事發后,馬躍倒入鐵軌后呈左側狀,“磕碰”傷則是在右側,且地鐵里沒有可以造成下顎處“磕碰傷”的致傷物。
根據傷口深度和血流量、血流方向等分析,王雪梅認為,造成馬躍下顎處外傷的同時,還遭受了750伏高壓的電擊,所以馬躍死后身體扭曲和呈肌肉痙攣狀,她得出的結論是下顎處的傷并不是“磕碰傷”,而是外力鈍器物所致。
頸部外傷
馬躍的母親孟朝紅對于馬躍是怎么掉到地鐵站臺下面的,為什么頸部還有外傷,為什么地鐵沒有事發當晚監控視頻,都表示質疑,她表示,不相信兒子是自殺。
監控中斷10分鐘
孟朝紅說,她多次申請公開案發當天的監控錄像,不過恰恰有約10分鐘的監控滅失,“這之前的和這之后的視頻都有”。對此,被告一方的代理人說,事故調查組對不能提供完整錄像進行了調查,并聘請北京法源司法科學證據鑒定中心對地鐵鼓樓大街站監控存儲硬盤進行了鑒定,結論:錄像存儲設備因故障造成主存儲磁盤無法存儲,無人為刪除現象,只有訪問操作。
2010年8月19日下午,參與錄像鑒定的張某上庭接受詢問。張某稱,經該鑒定中心對地鐵公司提交的7塊硬盤進行關鍵數據搜索,發現數據是按照隨機存儲在幾個磁盤中,但一些后錄入的數據存儲到已滿磁盤上,數據庫規則就會發生作用,按照優先級來確定刪除順序。加之地鐵監控錄像在設計時根據需要保存資料的重要性,設定為重要數據保存15天,一般數據保存7天,這就造成了錄像并不能全部找到。
事件影響
2013年8月,女法醫王雪梅在網上發表名為《王雪梅質疑中國法醫學會并發表鄭重聲明》的聲明辭職,并同時宣布堅決退出中國法醫學會,其稱“對中國法醫隊伍現狀非常失望,甚至是絕望”。她對2010年馬躍在鼓樓大街站地鐵墜亡的鑒定結論提出質疑。
王雪梅在聲明中說:“在馬躍這個案子,中國法醫學會出現了這樣一個鑒定結論,對我來說,作為中國法醫學會現任的副會長是零容忍的。所以,我不僅要辭去中國法醫學會副會長這樣一個職務,而且我要退出中國法醫學會,我從此以后堅決不參加中國法醫學會組織的任何活動。”
而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針對網上所傳的王雪梅聲明,最高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回應稱,王雪梅從2013年6月開始就不再擔任該中心副主任,并且已經多年不從事法醫實際鑒定工作。
而根據馬躍的母親孟朝紅 @馬躍媽媽 8月22日發布的新浪微博轉告:就馬躍案出具的個人專業意見已提交一中院,今王雪梅委托馬躍媽媽轉告一中院法官以下內容:“我(王雪梅)將于3天后向全國人民公告我的發現,我將用科學的分析證明馬躍三次電擊的事實,我愿意用生命做抵押接受全體中國共產黨黨員以及全國法醫的審查與檢驗,倘若我錯了,我愿意以死謝罪!”
參考資料 >
最高檢“首席女法醫”稱退出法醫隊伍表示失望-中新網.www.chinanews.com.2022-06-10
法醫“退會”背后的馬躍案.新浪財經.2024-07-04
最高檢“首席女法醫”稱退出法醫隊伍表示失望-中新網.www.chinanews.com.2022-06-10
大學生地鐵站墜亡三謎團待解監控錄像緣何缺失-中新網.www.chinanews.com.2022-06-09
最高檢稱未授權王雪梅發表意見 稱其不做法醫多年.中國新聞網.202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