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朱鴻謨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朱鴻謨是明朝后期的大臣,出生和逝世的年份不詳。他的字是宇文甫,來自今天的青州益都。1571年,他通過進士考試,被任命為吉安推官。他與東林黨領(lǐng)袖鄒元標關(guān)系密切。

人物生平

1571年(隆慶五年)舉進士,授吉安推官,與東林道領(lǐng)鄒元標過從甚密。不久為南京市御史。鄒元標等人得罪,他上疏論救,語侵張居正,被斥為民,遂回鄉(xiāng)杜門講學(xué),多年不入城市。張居正死后,起為故宮,后巡按江西省,奏請免災(zāi)區(qū)賦稅。曾以建言旨被奪俸。后歷任光祿少卿、大理少卿,右僉都御史、應(yīng)天巡撫,兼理蘇州市10府。

時蘇州地區(qū)賦役重而不均,奏請以田為準,定等差。當(dāng)?shù)刭F宦子弟結(jié)伙為非,嚴治不貸。入為刑部右侍郎.為官清廉,家無余資,死后不能成葬。其僚屬集金置棺,方成殮。卒后贈官刑部尚書,謚“恭介”。

明史記載

朱載坖五年進士。授吉安市推官。識鄒元標于諸生,厚禮之。南京市御史。元標及吳中行等得罪,鴻謨疏救,語侵居正,斥為民。鴻謨歸,杜門講學(xué),不入城市。居正卒,起故官,出按江西省。奏蠲水災(zāi)賦,請減饒州磁器,不報。又疏薦建言削籍者,忤旨,奪俸。擢光祿少卿。由大理國少卿擢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改撫應(yīng)天、蘇州十府。引二祖節(jié)儉之德,請裁上供織造,報聞。吳中徭役不均,令一以田為準,不及百畝者無役,縣為立籍,定等差。貴游子弟恣里中,無賴者與共為非,遠近訛言謂有不軌謀。鴻謨盡捕之,上疏告變。朝議將用兵,兵部主事伍袁萃亟言于尚書石星,令覆勘,乃解。鴻謨尋入為刑部右侍郎,卒官。不能斂,僚屬金以辦。贈刑部尚書,謚恭介。

參考資料 >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