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ショーブク;1739年5月3日-1794年2月19日),是琉球王國第二尚氏王朝第十四代國王。1752年至1794年在位。他為琉球的法制建設作出了一定貢獻。
人物生平
尚穆原名尚喜,是尚敬王的長子,童名思五郎金,名乘朝康。1752年尚敬王逝世,由尚穆嗣位。次年,尚穆王命翁鴻業(佐久真親方忠喜)、向嘉(禰霸親云上朝意)在國殿之后創建寢廟御殿和世添御殿。1754年,因那霸港淤塞導致大船難以通行,為迎接中國冊封使,尚穆王命按司向聰(美里按司朝昌)決開川源,除去爛泥。1755年(乾隆二十年),清愛新覺羅·弘歷派遣翰林院侍讀全魁、編修周煌為正副冊封使至琉球王國,冊封尚穆為王。冊封使團因風不順險些遭難,在往程和返程都曾在久米島停泊。周煌安然歸國后,捐資在久米島建立天后宮,以報媽祖保佑之恩。
1771年,琉球下屬的八重山群島發生里氏8級的大地震,引起超過80米的海嘯。這是琉球群島有史以來最大的海嘯。
尚穆王統治的晚年,琉球開始出現資源匱乏、糧食歉收的狀況,財政逐漸困窘。1793年,因中頭和國頭的山連年焦枯,尚穆王遣法司向天率官僚前往巡視,將焦枯之樹木移除,并依種植之法加以栽培。次年尚穆王病逝,由尚溫嗣位。
主要成就
尚穆王在位時,雖然琉球王國當時政治體制完備,但尚未擁有賞罰例律的定制,官場上出現了“事同刑異,輕重不均,難以剖決”的現象。因此在1775年,三司官馬國器(與那原親方良矩)、馬宣化(宮平親方良廷)、向邦鼎(涌川親方朝喬),以及攝政尚和(讀谷山王子朝恒),聯名向尚周穆王提議編撰賞罰科律。尚穆王立即批準,命令向天廸(譜久山親方朝紀)、馬克義(幸地親方良篤)為此事的奉行。1786年,琉球歷史上第一部法律《琉球科律》編撰完成。尚穆王下令頒行于全國。
家族
??父尚敬王
??母 聞得大君加那志
??妃 佐敷按司加那志(高嶺按司朝意女)
??夫人 真南風按司(嘉山親云上朝應女)
??妻
??安谷屋阿護母志良禮
??宮里阿護母志良禮
??與儀阿護母志良禮
??子女
??長子:尚哲王
??次子:尚圖(浦添王子)
??三子:尚周(勝連王子)
??四子:尚容(母為真南風按司)
??五子:尚恪(母為安谷屋阿護母志良禮)
??長女:聞得大君加那志(童名恩龜樽,號法云,向氏識名親方朝睦向克相之妻)
??次女:小那霸翁主(童名思金。號玉浦,楊氏森山親云上昌本之妻)
??三女:上間翁主(宮里阿護母志良禮之女,今歸仁王子朝英向鴻基之妻)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