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世界人權宣言
來源:互聯網

《世界人權宣言》是聯合國的基本法之一。

1948年12月10日,在巴黎開會的大會以第217A(III)號決議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八個國家棄權,但是沒有一個國家反對。1948年9月提出了《宣言》的一稿。1977年聯合國通過的《關于人權新概念的決議》則以更加強烈的言詞譴責種族隔離、種族歧視、殖民主義,認為這些都是大規模侵犯人權的罪惡,消除它們是人類刻不容緩的最迫切的任務。應該說這些是對《宣言》的修正和發展。

《宣言》的制定工作并非一帆風順,其間充滿著各種觀念、利益和權力間的矛盾、分歧和斗爭,但在戰后初期世界性的人權保障思潮推動下,沒有任何國家愿意被指責為缺乏人權精神,故而《宣言》還是很快得到了通過,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一份代表世界人民共同心聲的全球性人權文件。

歷史沿革

1946年1月10日,第一屆聯合國大會召開后,巴拿馬共和國代表再次提交了一份關于基本人權的提案,要求正式列入大會議程。2月16日,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根據《聯合國憲章》第68條成立“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也同時開始了醞釀世界人權憲章的工作。10月31日,聯合國大會接受了巴拿馬代表的提案,并將其提交給第一委員會(“政治與安全委員會”)和第三委員會(“社會、人道和文化委員會”),要求它們盡快加以研究,以便為人權委員會具體起草世界人權憲章提供指導。

1946年2月成立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最初由9國代表以非官方身份組成,后增加為18人。按經社理事會的規定,委員會的職權范圍是就世界人權憲章、維護新聞報道自由、保護少數民族、防止種族歧視以及維護婦女地位等問題向經社理事會提交提案、建議和報告,其首要任務,是起草世界人權憲章。1947年1月27日-2月10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瑞士的成功湖舉行了首次會議,開始就起草世界人權憲章問題進行一般性討論。會議首先討論了人權憲章的構成形式。各國代表大致提出了三種意見:一是認為可將人權憲章作為聯合國大會的一項決議或以共同宣言的形式予以通過,當時多數國家支持采取這一形式;二是要求人權憲章采取具有約束力的多邊公約的形式,澳大利亞和印度等國代表持這一主張;三是少數國家建議修改《聯合國憲章》,將世界人權憲章補充進去。根據大多數國家的意見,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決定首先以宣言的形式起草世界人權憲章。在同年12月召開的人權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各國代表經過進一步磋商,通過了第46(IV)號決議,決定人權憲章將由三部分組成:一項整理各種權利內涵和體現人權精神的宣言;一項規范這些權利并向成員國開放的多邊公約;一項關于履行公約條款的實施措施(即后來的“任擇議定書”)。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后,由委員會主席、美國代表埃莉諾?羅斯福,委員會副主席、中國代表張彭春和報告員、黎巴嫩代表查爾斯?馬克三人組成的起草小組開始醞釀宣言的起草工作,由于三人來自不同類型和歷史文化傳統的國家,相互間觀念和各自的利益考慮分歧很大,起草工作進展十分緩慢,一度擱淺。在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期間,蘇聯代表要求擴大起草小組,新的起草小組由美、中、黎、蘇、英國法國澳大利亞智利等8國代表組成。同時,為避免小組內因分歧過大而致起草工作進展緩慢,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要求聯合國人權司根據各國代表和個人提交的宣言草案首先整理出一份列舉各項權利的大綱。提交草案的主要包括古巴代表古斯塔沃?古德勒茲、著名法學家H?C?維爾斯、赫希·勞特派特耶穌會牧師威弗利德?帕森、美國猶太人協會、世界管理協會、國際權利研究所等。在這些草案基礎上,人權司司長約翰·漢弗萊主持整理出了大綱。1947年6月9-25日,起草小組召開會議討論了人權司提出的大綱,決定任命一個由英、法、黎三國代表組成的工作組整理會議中提出的各種不同意見。工作組則委托法國代表勒內·卡森(1968年,卡森因對起草宣言作出的杰出貢獻而被授予諾貝爾和平獎)具體起草新的草案。

經過1年多的努力,1948年6月18日召開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勒內·卡森主持下,融合了各方面意見的宣言草案,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設立的一個特別委員會審議后,于年底提交第三屆聯合國大會,聯大委托第三委員會逐條進行了審議。在同時也是第三委員會主席的馬立克主持下,委員會先后召開了81次會議,通過了168項修正決議。12月6日,第三委員會在本屆聯大前期會議結束前夕,將最終的宣言文本送交聯大進行大會審議。12月10日,聯大以40票贊成、0票反對、8票棄權的絕對優勢正式通過了《宣言》。投棄權票的國家為蘇聯白俄羅斯波蘭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烏克蘭捷克斯洛伐克南非沙特阿拉伯

宣言規則

第一條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并應以兄弟關系的精神相對待。

第二條

人人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區別。

并且不得因一人所屬的國家或領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國際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無論該領土是獨立領土、托管領土、非自治領土或者處于其他任何主權受限制的情況之下。

第三條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四條

任何人不得使為奴隸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隸制度和奴隸買賣,均應予以禁止。

第五條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

第六條

人人在任何地方有權被承認在法律前的人格。

第七條

法律前人人平等,并有權享受法律的平等保護,不受任何歧視。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以免受違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視行為以及煽動這種歧視的任何行為之害。

第八條

任何人當憲法或法律所賦予他的基本權利遭受侵害時,有權由合格的國家法庭對這種侵害行為作有效的補救。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第十條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權由一個獨立而無偏倚的法庭進行公正的和公開的審訊,以確定他的權利和義務并判定對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第十一條

(一)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經獲得辯護上所需的一切保證的公開審判而依法證實有罪以前,有權被視為無罪。

(二)任何人的任何行為或不行為,在其發生時依國家法或國際法均不構成刑事罪者,不得被判為犯有刑事罪。刑罰不得重于犯罪時適用的法律規定。

第十二條

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

第十三條

(一)人人在各國境內有權自由遷徙和居住。

(二)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并有權返回他的國家。

第十四條

(一)人人有權在其他國家尋求和享受庇護以避免迫害。

(二)在真正由于非政治性的罪行或違背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的行為而被起訴的情況下,不得援用此種權利。

第十五條

(一)人人有權享有國籍。

(二)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亦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利。

第十六條

(一)成年男女,不受種族、國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權婚嫁和成立家庭。他們在婚姻方面,在結婚期間和在解除婚約時,應有平等的權利。

(二)只有經配偶雙方的自由的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締婚。

(三)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并應受社會和國家的保護。

第十七條

(一)人人得有單獨的財產所有權以及同他人合有的所有權。

(二)任何人的財產不得任意剝奪。

第十八條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秘密地以教義、實踐、禮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十九條

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第二十條

(一)人人有權享有和平集會和結社的自由。

(二)任何人不得迫使隸屬于某一團體。

第二十一條

(一)人人有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治理本國的權利。

(二)人人有平等機會參加本國公務的權利。

(三)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權力的基礎;這一意志應以定期和真正的選舉予以表現,而選舉應依據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權,并以不記名投票或相當的自由投票程序進行。

第二十二條

每個人、作為社會的一員,有權享受社會保障,并有權享受他的個人尊嚴和人格的自由發展所必需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方面各種權利的實現,這種實現是通過國家努力和國際合作并依照各國的組織和資源情況。

第二十三條

(一)人人有權工作、自由選擇職業、享受公正和合適的工作條件并享受免于失業的保障。

(二)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權利,不受任何歧視。

(三)每一個工作的人,有權享受公正和合適的報酬,保證使他本人和家屬有一個符合人的尊嚴的生活條件,必要時并輔以其他方式的社會保障

(四)人人有為維護其利益而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人人有享受休息和閑暇的權利,包括工作時間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給薪休假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一)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在遭到失業、疾病、殘廢、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況下喪失謀生能力時,有權享受保障。

(二)母親和兒童有權享受特別照顧和協助。一切兒童,無論婚生或非婚生,都應享受同樣的社會保護。

第二十六條

(一)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教育應當免費,至少在初級和基本階段應如此。初級教育應屬義務性質。技術和職業教育應普遍設立。高等教育應根據成績而對一切人平等開放。

(二)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發展人的個性并加強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應促進各國、各種族或各宗教集團的了解、容忍和友誼,并應促進聯合國維護和平的各項活動。

(三)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的教育的種類,有優先選擇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一)人人有權自由參加社會的文化生活,享受藝術,并分享科學進步及其產生的福利。

(二)人人對由于他所創作的任何科學、文學或藝術作品而產生的精神的和物質的利益,有享受保護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人人有權要求一種社會的和國際的秩序,在這種秩序中,本宣言所載的權利和自由能獲得充分實現。

第二十九條

(一)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因為只有在社會中他的個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發展。

(二)人人在行使他的權利和自由時,只受法律所確定的限制,確定此種限制的唯一目的確在于保證對旁人的權利和自由給予應有的承認和尊重,并在一個民主的社會中適應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當需要。

(三)這些權利和自由的行使,無論在任何情下均不得違背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

第三十條

本宣言的任何條文,不得解釋為默許任何國家、集團或個人有權進行任何旨在破壞本宣言所載的任何權利和自由的活動或行為。

宣言時代背景

一、當時(1948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不久,兩次世界大戰,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給世界各國人民造成了極大的苦難,德意法西斯和日本軍國主義不僅發動侵略戰爭,而且所到之處肆意殘酷迫害和屠殺人民,燒殺奸淫無惡不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人格尊嚴都得不到起碼的保證,財產被任意剝奪、破壞,損失不計其數。據統計,僅歐亞兩個戰場就各自死亡了兩千多萬人,整個人類的生存都受到嚴重威脅,可以說是人類歷史上空前的浩劫。戰爭雖然以人民的勝利和法西斯反動勢力的滅亡而告終,但血的教訓使各國人民和政府深刻認識到維護基本人權的極端重要性。

二、反法西斯人民戰爭的勝利,也使各國統治階級中壓迫和敵視人民的保守勢力遭到削弱,爭取自由、平等、民主、進步的群眾的力量得到加強。他們要求改變由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等差別所造成的社會歧視和立法上享有人權的不平等,要求政府維護、改善和擴大公民的基本權利。

三、帝國主義之間的戰爭客觀上削弱了老殖民主義,同時啟發、教育和鍛煉了人民,結果在戰后促進了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原殖民地附屬國人民要求國家獨立、民族解放運動的高漲,違背人權基本原則的世界殖民體系面臨瓦解的局面。

四、蘇聯建設社會主義的巨大成就,在反法西斯戰爭中所起的具有決定意義的重要作用,以及戰后東歐一批社會主義國家的產生,提供了一種不同于資本主義的新的社會制度、新的價值觀念和人權模式,在全世界產生了廣泛影響,出現了社會主義運動的高潮。

宣言局限性

《宣言》在起草過程中雖然經過激烈討論和反復磋商,但由于當時占主導地位的是西方傳統的資本主義的價值觀和人權觀,因而即便是有所折衷和妥協,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這樣或那樣的歷史局限性。這些局限性有:

一、宣言在強調人權的普遍性、人權的共同標準時,忽視了人權的特殊性,忽視了共同標準的實現在不同國家具有不同特點。作為世界性的人權宣言,強調人權的普遍性是必要的、可以理解的,但整個宣言沒有一處說明人權的特殊性,即人權的實現不能脫離而必須充分考慮各國的特殊條件和特殊表現,好像世界各國、各民族都處在同一經濟、政治、文化水平上,問題和要求都相同,這顯然是不全面的,是一項嚴重的疏忽。其實,現實的人不是抽象的人,都是具體的社會的人,一個社會的人權狀況歸根到底取決于這個社會的基本制度和經濟文化發展水平,而每個人的人權狀況既與他所在的整個社會的人權狀況有關,又與他在各種社會關系中所處的地位,他所從事的工作、實踐、生活等等情況有關。

二、把人權限于個人的權利和自由而忽視了人民、群眾、民族、國家的權利,即集體人權。最后投票決定《宣言》文本的多數官員們信奉的是西方以個人為本位的個人主義價值觀,所以他們在起草和通過《宣言》時,只是強調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忽略了群體、國家、民族的權利和自由,以及對兩者關系的正確規定。與此有聯系的是這個缺點也表現在權利義務關系的處理上。整個《宣言》主要部分是講個人的權利,很具體,雖然也談到了對社會的義務問題,可是只有一條原則,相比之下結構上是嚴重失衡。西方傳統人權觀片面強調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忽視義務和責任的傾向,在實踐上已經造成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消極后果。這個缺點現在已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

宣言影響及地位

影響

《宣言》的意義和價值不僅僅體現在人權內涵的擴大上,它也體現在人類社會的許多其他方面,這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

首先,《宣言》為整個國際人權保障和國際人權法體系奠立了基本的原則思路和發展方向。按照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46(IV)號決議,聯合國起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人權公約的目的,即在于“將宣言中提出的26項權利整理和歸納為一份有關這些權利及履行途徑的國際性條約”。在公約的正式文本中,《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都在序言在明確表示制定公約是為了“確認,按照《世界人權宣言》,只有在創造了使人人可以享有其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和“只有在創造了使人人可以享有其公民和政治權利的條件的情況下,才能實現自由人類享有公民和政治自由和免于恐懼和匱乏的自由的理想”。1968年,首屆世界人權大會通過的《德黑蘭宣言》也提出,舉行會議的目的在于“檢查《世界人權宣言》通過20年以來所獲進展,并擬定未來方案”,“重申對于《世界人權宣言》及此方面其他國際文書所載原則的信念”和“促請所有民族及政府致力于信奉《世界人權宣言》所崇奉的原則”。在聯合國制定的其他許多重要的國際人權保障方面的文件中,如《廢止強迫勞動公約》《婦女政治權利公約》《人民享有和平權利宣言》等等,在序言中都明確宣布了自己遵循《世界人權宣言》精神的宗旨。其他一些文件,如《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減少無國界狀態公約》《就業政策公約》等,更直接是對《宣言》具體條款的擴展和延伸。由此可見,《宣言》已經成為國際社會保障人權的根本性文件,奠立了國際人權保障的基本精神。

其次,《宣言》不僅對聯合國、對其他國際組織的人權立場也產生了重大影響,許多地區組織在制定本地區的基本人權文件時間,也援用了《宣言》的基本原則和精神。《歐洲人權公約》《美洲人權公約》和《非洲人權利和民族憲章》都不僅在序言中表示遵循宣言精神,在許多具體條款中也直接借用了《宣言》使用的措辭。特別是在《宣言》制定后不久通過的《歐洲人權公約》,更是除了一些程序性和機構性的條款外,對有關權利的規范內容乃至術語方面等重復了《宣言》的提法。

再次,《宣言》對戰后各國憲法的制定和修改也產生了重大影響。荷蘭學者亨利?范?馬爾賽文和格爾?范?德?唐在《成文憲法的比較研究》一書中,對此作了全面的統計。按他們的觀點,世界上共有22部憲法明確地涉及到了《宣言》,在戰后各國制定的憲法中,則有不少于43部憲法明顯受到《宣言》的影響,并經常引用該宣言使用的詞句。如日本、德國意大利等戰敗國在新憲法中都體現了《宣言》的有關人權精神,規定了大量保障人權方面的條款。1958年的法國憲法等也按《宣言》的規定在人權保障方面作了調整,1958年的幾內亞憲法等更直接在憲法中宣布支持《宣言》。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費孝通在1989年12月10日在北京舉行的紀念宣言通過40周年座談會上也指出,中國“并不排斥人權,也不籠統地否定人權”,“《宣言》和其他國際人權文件規定的權利在中國憲法中基本上都有相應規定,而且在許多方面已超過《宣言》的標準,在某些方面更豐富、更現實。”

最后,《宣言》的價值和意義還體現在它的精神已經逐漸深入人心,在國際人權的實踐中得到了明顯的遵循和援用。在國際社會譴責某些國家違反人權時,常常將《宣言》作為批評的依據和標準。例如,在1963年12月4日聯合國安理會作出的譴責南非種族隔離制度的決議中,即宣布其違反了“作為一個成員國的義務及《世界人權宣言》的規定”。1966年10月27日的聯大決議進一步宣布鑒于南非“一直以一種悖于《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的授權方式(對納米比亞)進行托管”,決定中止南非對納米比亞的托管權。又如,1980年,國際法院在對伊朗扣押美國使館和領事館人員一案的判決中也宣布,“不適當地剝奪人的自由,并對他們在困苦的條件下實施約束,本身就是明顯地不符合《聯合國憲章》的原則,而且也不符合《世界人權宣言》所闡明的基本原則。”

地位

《世界人權宣言》是國際人權法的基礎。70多年前通過的這項《宣言》,鼓舞簽訂了許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人權條約,全世界的人權得到發展。不論是在解決不正義的事件的時候,在沖突期間,在忍受迫害的社會上,以及在群眾努力爭取普遍享受人權的時候,《宣言》繼續鼓舞著人們。《宣言》代表著普遍承認:基本權利和基本自由是全人類固有的權利,不可剝奪,對任何人一律平等,群眾人人生而自由、群眾的尊嚴和權利是平等的。不論所有人的國籍、居住地點、性別、民族或種族來源、膚色、宗教、語言、或任何其他地位,國際社會在1948年12月10日承諾,維護群眾人人的尊嚴和正義。

宣言評價

“歷史會將這一宣言認為是聯合國最高的成就之一,它是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

2013年7月2日指出,根據聯合國1948年采用的《世界人權宣言》,每個人都有權利擁有或改變國籍,沒有國家可以擅自剝奪一個人的國籍或不準個人改變國籍。(英國衛報評)

這次宣傳活動提醒我們:當時世界對慘烈的二次大戰猶有余悸,《世界人權宣言》是第一個肯定目前大家視為理所當然的人的固有尊嚴和人人平等的全球性文件。(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評)

在2008年之內,必須作出空前的努力,以確保全世界每個人都能依賴公正法律的保護。在推動人人享有人權,我們邁向發揮人的最大潛能——這是《世界人權宣言》最根本的承諾。(人權專員路易絲·阿爾希爾評)

參考資料 >

《世界人權宣言》與中國.人權網.2023-12-05

國際人權法的基礎.UnitedNations.2023-12-05

《宣言》的歷史.UnitedNations.2023-12-05

《宣言》的歷史.UnitedNations.2023-12-05

《宣言》的歷史.UnitedNations.2023-12-05

“紀念《世界人權宣言》發表75周年”研討會在京舉行.人權網.2023-12-05

《世界人權宣言》的產生過程及其意義.意義.2023-12-05

Just a moment....宣言全文.2023-12-05

《世界人權宣言》的重大貢獻和歷史局限.光明網.2023-12-05

403 Forbidden.中國政府網.2023-12-05

英媒稱個人擁有國籍權利受《世界人權宣言》保護.中新網.2015-08-25

第二次世界大戰是如何爆發的.人民網.2023-12-05

聯合國紀念《世界人權宣言》發表60周年.CCTV.2015-08-25

世界人權宣言.評價.2023-12-05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