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宜可(?—1398年),字伯時,號五云,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今浙江省紹興市)人,明朝初年名臣,北宋宰相韓琦之后。
韓宜可曾拜錢宰為師。元朝至正年間(1335 -1340年),行御史臺征召為掾吏屬官,宜可辭而不就。洪武元年(1368年)薦授山陰教諭,后轉到武昌楚王府做錄事,旋提升刀監察御史,忠于本職,彈劾不避權貴,曾彈劾丞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陳寧、中丞涂節剛得。洪武九年(1376年)出為陜西按察司僉[qiān]事。后特授為山西右布政使。在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因事被謫[zhé]云南省。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經陳性善薦舉,復起用為云南參政,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任左副都御史并在同年去世。
韓宜可彈劾當朝權貴不避嫌,以敢言著稱,被稱為“快口御史”,其在云南期間在臨安講學,使臨安教育有了較大發展。其著有《云南稿》。在今建水縣建有景賢祠紀念韓宜可。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韓宜可出生于山陰。曾拜錢宰為師。元朝至正年間(1335 -1340年),行御史臺征召為掾吏屬官,宜可辭而不就。
入朝為官
洪武元年(1368年)薦授山陰教諭,后轉到武昌楚王府做錄事。旋提升刀監察御史,忠于本職,彈劾不避權貴。當時丞相胡惟庸、而史大夫陳寧、中丞涂節剛得寵于明太祖。曾上奏彈劾他們三人的奏章,朱元璋詔錦衣衛將宜可逮捕入獄,旋即釋放。
洪武九年(1376年)出為陜西按察司僉事。洪武十三年(1380年),入朝京師,正遇朱元璋賜諸司沒官男女,唯獨韓宜可不接受。洪武十九年(1386年),朝廷征召韓宜可入京,命同時撰寫祭祀鐘山、大江的祭文,曉諭日本、征討烏蠻檄文,皆稱圣意,特授山西右布政使。后在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因事被謫云南省。韓宜可在杭州市講學,使臨安教育有了較大發展。
任內去世
朱允炆即位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經陳性善薦舉,復起用為云南參政,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任左副都御史并在同年去世。
軼事典故
彈劾權貴
洪武九年(1376年),胡惟庸當政時,丞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陳寧、中丞涂節方得朱元璋寵信。有一天,三人陪朱元璋說話,監察御使韓宜可徑直走到皇帝面前,遞上彈劾他們三人的奏折。奏折說他們擅作威福,恃功怙[hù]寵,內懷反側,要求斬其首以謝天下。
上言罰禁
洪武九年八月(1376年)韓宜可出為陜西按察司僉事。時官吏有罪者,凡處笞刑以上者皆被罰至鳳陽屯田,數以萬計。宜可認為:官吏有罪,當按其情節輕重,分別治之,不宜一概謫屯鳳陽,上疏抗爭。明太祖納其建議。
主要著作
韓宜可其著有《云南稿》。在云南省期間,游歷云南各地的風景名勝,留下了許多詩作,如《五華山圖》等,云南的地方志中收錄了大量相關詩文,許多詩作被收錄于明代的 《滄海遺珠》《明詩綜》《御選明詩》等集。《滄海遺珠》收其詩11首。
家庭關系
影響評價
韓宜可彈劾當朝權貴不避嫌,以敢言著稱,被稱為“快口御史”。明史記載其“能詩文 ,詩文高老”。韓宜可被貶云南期間,在臨安講學,清乾隆 《云南通志 》稱:“(韓宜可)行誼純篤,能詩文,一時士大夫多,尊禮之,使子弟受學”。明正德年間編的 《云南通志 》也說其在云南期間“瓢屢空,不以介意,日以經史自娛 。雖故人饋遺,非義者一不受,自總兵西平侯及文武紳莫不禮重之,仰思朝廷聲教軼于前代。”
后世紀念
王奎、韓宜可兩人來云南后,振興臨安府文教,為鄉民景仰,于孔子廟(今建水)建有景賢祠,又稱二賢祠,遺存至今。
藝術形象
參考資料 >
明史.微信讀書.2025-09-13
洪武大案 (2011).豆瓣電影.2024-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