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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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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僅(生卒年不詳),西漢大臣、鹽鐵商、財政家。原籍梁國睢陽(今商丘市),南陽人。劉徹元鼎二年(前115年),任大農令,領鹽鐵事,主管鹽鐵專賣。后任大司農。孔僅因為精通鹽鐵生產技術,又對朝庭有所捐贈,因而被漢武帝委以重任——掌握了當時國家經濟命脈的掌管鹽鐵事務的“大農丞”。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孔僅祖籍梁國睢陽(今河南商丘),秦時滅魏,把孔姓遷至南陽市。至孔僅時,圍陂田以為鑄鐵工場,廣泛交結諸侯,在南陽地區興起了商業性質的冶鐵專利,贏取財富鉅萬。這些商人的到來就自然而然地改變了南陽的風俗,興起了坐賈行商的風氣。

后來劉邦滅楚立漢,雖然得到了天下,可因為經歷了前面的長年征戰,早已是國貧民弱,據說就是當時的皇親國戚也有窮得叮當響的。這樣就有了漢初七十余年的休養生息,國家對老百姓的管治政策相當寬松,只要你有本事,你就自己想方設法掙錢,發家致富去吧。在這樣的政策背景之下,頭腦靈活的的南陽市商人就放開了手腳,充分展示自己的商業才能了。南陽冶鐵業和商業發達,是西漢所謂的“五都”之一,這五都是北市邯鄲、東市臨淄、西市成都、中市洛陽市,而南陽是南市。

從政

劉徹時,孔僅與東郭咸陽同任大農丞,主管鹽鐵事務。后任大司農,在全國各地設立鹽鐵專賣機構,并推薦以鹽鐵致富的商人為官吏。

漢高祖劉邦之時,已將冶鐵、采礦、煮鹽等山澤之源下放給私人經營,聽民自由開采,直到劉恒即位后,仍是“縱民鑄錢、冶鐵、煮鹽”,繼續放任私人對鹽、鐵的產銷。當時南陽市出現了大量的靠經營冶鐵、煮鹽發家致富的商人,當時有名的富人有曹氏、卓氏、程鄭等,而南陽孔姓,因精通“大鼓鑄”,又“通商賈之利”,更是富至巨萬,腰纏萬貫。據《史記》載,當時這些富起來的商人不但是盡情享受,“富商大賈周游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而徙豪杰諸侯疆族于京”,而且還有點發了財就不把皇帝放在眼里的味道。

劉徹中期,由于多次大規模地征討匈奴,軍費開支浩繁,加上天災接連不斷,致使百姓四處流亡,國庫空虛,財政入不敷出,朝廷不得已向豪富借貸。然而這些富商們一個個成了鐵公雞,“富商大賈,冶鑄鬻鹽,財或累萬金,而不左公家之急,黎民重困”。對此漢武帝當然大為不滿。也許正因如此才成了他后來對商人進行嚴厲打擊的重要原因。漢武帝一方面向商人征收重重的稅賦,另一方面則斷他們財路。如把鹽鐵由原來的私營改為國家專營,“籠天下鹽鐵”。

劉徹要自己經營鹽鐵,那就得有懂行的人才。于是他就在那些大鹽商大鐵商中去物色,最后在一位大臣(大農令鄭當時)的建議下啟用了孔僅為大農丞,同時被啟用的還有東郭咸陽、弘桑羊。這三個人,一個精于治鐵,一個精于煮鹽,一個善于心計。漢武帝讓他們做自己的財政大臣,掌控國家的經濟命脈,想必是認為這三個人是最好的黃金搭檔,一定不負重托。然而事實有點讓漢武帝大失所望。

罷官

孔僅和東郭咸陽雖然是想有所作為,勞心費神在全國建立了鹽鐵管理機構。可是他們用人不當,用一些經營鹽鐵的大商人擔任各地鹽官、鐵官。這些人雖熟悉鹽鐵業務,但多利用職權營私舞弊,他們生產出來的鐵具不僅是價格高,而且質量低劣,據說鐮刀割草都割不斷。雖然此話有點夸張,但可以想象孔僅所掌管的鹽鐵經營糟糕到了何種程度。這種狀況的出現是不是孔僅接受賄賂而放縱所致,沒有歷史學方面的考證,無從得知。但有一點是清楚的,由于孔僅他們的管理不力,嚴重破壞了鹽鐵官營的聲譽,后來他們也就被罷官。

其他相關

秦漢時全國財政經濟的主管官,後逐漸演變為專掌國家倉或勸課農桑之官。本名治粟內史,劉啟後元年(前143),更名為大農令,劉徹太初元年(前104),改為大司農。新朝時稱羲和,後又改為納言,東漢時復稱大司農。從西漢到東漢﹐或簡稱為官名。秦置治粟內史。西漢沿置,為九卿之一。景帝后元年(前143),改名為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再改為大司農。掌錢谷,為國家財政長官,與管理皇帝私財的少府并列。屬官有太倉市、均輸、平準、都內、籍田五令、丞、斡官、鐵市兩長、丞,及郡國諸倉農監、都水共六十五長、丞。王莽改大司農為羲和,又改為納言。東漢復原名,職掌如舊,僅將鹽鐵劃歸郡國管理。漢末以后,財政收支劃歸尚書的度支,各種理財之官,陸續出現,大司農的職權縮小。據記載,西漢時大司農每年從百姓賦斂所得達四十馀萬萬錢。凡百官俸祿﹑軍費和工程造作等用度,都由它支付。另外,它還管理一些官營的農業和手工業。分布于各地的官田,其中有些便由大司農派人耕種;官營的煮鹽和冶鐵也都歸大司農主管。劉徹時設置平準、均輸,這類官府商業也歸大司農經管(見兩漢均輸﹑兩漢平準)。

魏初設大農,曹丕(曹丕)黃初二年(221年)改稱大司農,蜀、吳亦各有大司農。兩漢時大司農掌管租稅、錢谷、鹽鐵和國家財政收支,而到了三國時期,由于權力的分散則只能負責這些物資的保管工作了。九卿之一。

大司農秩為中二千石,下面有兩丞。屬官有太倉市﹑均輸﹑平準﹑都內﹑藉田五令﹑丞,還有斡官﹑鐵市兩長﹑丞。郡國的都倉﹑農監﹑都水也屬大司農。

東漢時大司農下的屬官僅有太倉﹑平準﹑官三令﹑丞,其馀都被省減,或改隸於郡國。大司農成為單純的中央財政主管長官。

魏晉以後,大司農之權為度支尚書所奪,逐漸變成不管財政﹑會計,主要掌國家倉廩之官,稱司農卿。唐﹑宋沿襲。元代大司農又改掌勸課農桑﹑水利﹑救荒等事。明初廢。原國家倉廩諸事務,明﹑清全轉歸戶部各屬官管理。但因明清兩代以戶部掌漕糧田賦,故又把戶部尚書稱為大司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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