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叔丁基1,2-苯二酚是一種有機化合物,化學式為C10H14O2,是對叔丁基鄰苯二酚的衍生物。它可以通過鄰苯二酚和2-甲基丙烯加熱反應制得。該化合物可用作烯烴的阻聚劑和抗氧化劑。此外,它還可以和NBS反應,得到3-溴-5-叔丁基-1,2-苯二酚;也可以被高碘酸鈉氧化為4-叔丁基-3,5-環己二烯1,2-二酮。4-叔丁基-1,2-苯二酚可作為白色或淡黃色粉末存在,也可以85%甲醇或水溶液的形式出現。
理化性質
外觀與性狀:白色或微黃色或微紅色固體。
主要用途:用作聚合抑制劑及抗氧化劑。
UN:2811,毒性固體,有機化合物,未特別列名的
熔點:52-57
沸點:285
相對密度(水=1):1.05
溶解性:易溶于熱水,可溶于冷水、微溶于甲醇,正辛醇。
避免接觸的條件:光照。
燃燒性:可燃易燃性(紅色):1
建規火險分級:丙
閃點(℃):151
外觀 白色至淡黃色粉末或灰分≤0.2%
黏稠狀液體,無機械雜質阻聚效果82℃苯乙烯引發聚合時間≥30min
TBC的質量分數≥99.0% 熔點≥53℃
制法
由2-甲基-2-丙醇與鄰苯二酚反應而得或由鄰二酚與2-甲基丙烯反應而得。叔丁醇與鄰苯二酚在二甲苯、磷酸介質中縮合,反應產物經沉降分離、中和、水洗、減壓病蒸餾、石油醚重結晶而得。
用途
該品在60℃時阻聚效能較對苯二酚高25倍,為烯烴單體蒸餾或貯運時的高效阻聚劑,尤其用于苯乙烯;丁二烯;氯丁二烯;2-甲基-1,3-丁二烯等單體。也用于氯乙烯;乙烯基吡;α-烯烴;壬烯;環戊二烯;異戊二烯;丙烯酸;甲基丙烯酸及其類;氯化烯烴;聚氨酯等。該品也用作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丁二烯;合成橡膠;尼龍等聚合物的抗氧化劑,以及用作油脂及其衍生物,乙基纖維素;潤滑油;己內酰胺;馬來酸酐;錫等加金屬皂類等多種化合物的抗氧劑。此外,還可用于聚氨酯催化劑的鈍化劑;殺蟲劑和各種有機化合物的穩定劑等。
危險特性
遇明火、高熱可燃。粉體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當達到一定的濃度時,遇火星會發生爆炸。反應活性(黃色):0
滅火方法: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蒸氣比空氣重,易在低處聚集。封閉區域內的蒸氣遇火能爆炸。蒸氣能擴散到遠處,遇點火源著火,并引起回燃。儲存容器及其部件可能向四面八方飛射很遠。如果該物質或被污染的流體進入水路,通知有潛在水體污染的下游用戶,通知地方衛生、消防官員和污染控制部門。在安全防爆距離以外,使用霧狀水冷卻暴露的容器。若冷卻水流不起作用(排放音量、音調升高,罐體變色或有任何變形的跡象),立即撤離到安全區域。
儲運注意事項
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深圳市火種數字科技有限公司、熱源。防止陽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酸類分開存放。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ERG指南:]54 ERG指南分類:有毒和/或腐蝕性物質(不燃的)
毒性危害
接觸限值:AIHA(WEEL)(1):(TWA)5mg/m3注:(1)皮膚接觸危害較大。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
毒性:屬低毒類LD50:大鼠經口:2820mg/kg,免經皮:630mg/kg LC50:
健康危害:本品對眼睛、皮膚、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可引起呼吸道和皮膚的過敏反應,中毒表現有燒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氣短、頭痛、惡心、嘔吐等。健康危害(藍色):2
急救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沖洗。脫去并隔離被污染的衣服和鞋。對少量皮膚接觸,避免將物質播散面積擴大。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靜。吸入、食入或皮膚接觸該物質可引起遲發反應。確保醫務人員了解該物質相關的個體防護知識,注意自身防護。
眼睛接觸:立即翻開上下眼瞼,用流動清水沖洗15分鐘。就醫。
吸入: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就醫。如果患者呼吸停止,給予人工呼吸。如果患者食入或吸入該物質不要用口對口進行人工呼吸,可用單向閥小型呼吸器或其他適當的醫療呼吸器。如果呼吸困難,給予吸氧。
食入:誤服即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防護措施
工程控制: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現場應備有沖洗眼及皮膚的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較高時,應該佩戴防毒口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佩帶自給式呼吸器。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防護服:穿防腐工作服。
手防護:戴防化學品手套。
其他: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及時換洗工作服。
泄漏處置:切斷火源。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使用無火花工具收集運到空曠處焚燒。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質量指標
外觀 白色至淡黃色粉末或 灰分 ≤0.2%
黏稠狀液體,無機械雜質 阻聚效果 82℃苯乙烯引發聚合時間≥30min
TBC的質量分數 ≥99.0% 熔點 ≥53℃
安全術語
1.避免皮膚接觸。
2.不慎與眼睛接觸后,請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并征求醫生意見。
3.穿戴適當的防護服、手套和護目鏡或面具。
4.若發生事故或感不適,立即就醫(可能的話,出示其標簽)。
風險術語
1.與皮膚接觸有害。
2.引起灼傷。
3.與皮膚接觸可能致敏。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