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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牧使是中國古代的一個官職名稱,最初作為臨時性職務出現,后逐漸成為正式的行政職位。
歷史沿革
初期
唐朝時期,群牧使這一職務最初是在李世民貞觀十五年(641年)設立的,當時由大臣負責管理群牧事務,這是一項臨時性的職責,并非正式的官銜。到了李治麟德三年(666年),朝廷開始任命官員專門負責監督隴右地區的牧監工作,隨后設立了群牧都使一職,主要負責監管隴右地區各牧場的工作。
宋代發展
宋代時,群牧使的地位得到了提升。咸平三年(1000年),設置了群牧使,成為郡牧司的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國家的馬匹政策。為了加強對群牧工作的管理和協調,景德四年(1007年)又增設了群牧制置使,作為群牧使的上級機構。
遼金時期
在遼朝和金朝時期,也設有類似的群牧使職位,繼續承擔著對畜牧業的管理和監督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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