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韶鳳(?—1380),字致和,一字來儀(《明史》、《國朝獻(xiàn)徵錄》為“舜儀”),直隸滁州全椒縣(今屬安徽省)人,官至兵部尚書、翰林學(xué)士。
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朱元璋令樂韶鳳制定全國性的統(tǒng)一聲韻,用中原雅韻正之,取名《洪武正韻》。
人物生平
元末,有經(jīng)世之才,博學(xué)善寫文章。元至正十五年(公元1355年)春,至和州軍門拜見朱元璋。秋,隨義軍從采石渡江,協(xié)助處理軍務(wù)。
至正十七年(公元1257年),授江西等處行中書省管勾。
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掌起居注。
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歷任給事中、中書左司員外郎。不久,又升任兵部侍郎。
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晉升為兵部尚書,與中書省、御史臺(tái)、都督府共同制定“教練軍士法”。秋,改授翰林學(xué)士,與承旨詹同一起厘考注釋“先師樂章”,編集《大明日歷》。
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撰《神降祥》、《神惠》、《酣酒》、《色荒》、《禽荒》諸曲,共三十九章,合稱《回鑾樂歌》。
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三月,朱元璋認(rèn)為舊韻多起于江南,命令樂韶鳳與宋濂制定全國性的統(tǒng)一聲韻,用中原雅音正之,取名《洪武正韻》。
因病去職,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起任國子司業(yè)。洪武十二年(公元1379年),升任國子祭酒。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以病致仕,不久去世。
家族成員
弟:樂韶禮,曾任太常寺卿。
弟:樂韶毅,曾任諸暨市同知。
人物典故
明初,朱元璋大釋開國武將兵權(quán),酥笏牌的創(chuàng)始人樂韶鳳,時(shí)任兵部尚書,為保平安,創(chuàng)出酥笏牌,一來向朱元璋表忠心,二來又可全身而退,后朱元璋允其回鄉(xiāng),得以善終。其后,酥笏牌一直經(jīng)久不衰。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