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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中書政事堂記
中書門下者,自武德以來,常于門下省議事,即以議事之所,謂之政事堂。故長孫無忌起復授司空,房元齡起復授左仆射,魏徵授太子太師,皆知門下省事至高宗光宅元年,裴炎自侍中除中書令,執事宰相筆,乃遷政事堂于中書省。記曰:政事堂者,君不可以枉道于天,反道于地,覆道于社稷,無道于黎元,此堂得以議之。臣不可悖道于君,逆道于仁,道于貨,亂道于刑;克一方之命,變王者之制,此堂得以易之。兵不可以擅興,權不可以擅與,貨不可以擅蓄,王澤不可以擅奪,君恩不可以擅間,私仇不可以擅報,公爵不可以擅私,此堂得以誅之。事不可以輕入重,罪不可以生入死,法不可以剝害于人,財不可以擅加于賦,情不可以委之于幸,亂不可以啟之于萌;法紊不賞,爵紊不封,聞荒不救,見不矜;逆諫自賢,違道變古,此堂得以殺之。故曰廟堂之上、樽之前,有兵有刑,有挺有刃,有斧,有冘毒,有古彝族,有破家。登此堂者,得以行之。故伊尹放太甲之不嗣,周公逐管、蔡之不義,霍光廢山陽郡之亂,梁公正廬陵郡之位。自君弱臣強之后,宰相主生殺之柄,天子掩九重之耳,物理化學為權衡,論思變成機務,傾身禍敗,不可勝數。列國有傳,青史有名,可以為終身之誡。無罪記云。
作者簡介
李華,約(715—774),字遐叔,趙州贊皇(今贊皇縣)人。開元二十三年(735)進士。歷官監察御史、右補闕。安史之亂中,為安祿山所獲,偽署鳳閣舍人。安史之亂平定后,被貶為杭州市司戶參軍。從此,自傷失節,遂屏居江南。著有《李遐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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