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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分治是十六國時期諸胡族統治者實行的民族分治政策,旨在鞏固少數民族統治者的政權,同時加劇了當時的民族矛盾。
簡介
西晉末年,匈奴貴族劉淵建立東漢,設單于左輔、右輔,專治理胡人。所謂胡人即泛指北方諸少數民族。其子劉聰繼位后,進一步健全胡漢分治制度,以子劉粲為大單于,設左右輔,各管六夷10萬落,每萬落置一都尉;另設左右司隸,專治理漢族,各管20余萬戶,每萬戶置一內史,共43內史。其實質是依靠和利用匈奴及其他胡人貴族壓迫漢人。
羯族首領石勒建立后趙,也設內史專治理漢人,另置大單于鎮撫百蠻。后趙抬高族地位,稱為“國人”,并嚴禁稱“胡”,凡胡物都改名。雖然石勒嚴禁胡人欺凌漢族官僚地主,但實際并無收效,有時漢族高官也不能幸免于胡人的欺凌。
影響
鮮卑貴族建立的后燕政權在后期也實行胡漢分治政策,這種政策不僅體現了少數民族統治者對漢族的壓迫,也反映了他們在政治上的策略和手段,通過分而治之的方式維持統治。然而,這種政策無疑加劇了當時的民族矛盾,使得社會矛盾更加尖銳。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