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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里制
來源:互聯網

鄉里制是中國古代農村社會基層組織體系,即縣下有鄉,鄉下有里。其制度起源可追溯至西周時期,歷經秦漢至隋唐的演變,直至宋朝仍有施行。人們籍貫往往包括州縣鄉里。

歷史發展

鄉里制的歷史悠久,起源于西周,周書《畢命》中有記載:“姬釗命作冊畢,分居里,成周郊,作《畢命》。”顧炎武在《日知錄》中提到漢代的鄉里制:“漢時……爰延為外黃鄉嗇夫,仁化大行,民但聞嗇夫,不知郡縣。”鄉里組織體系自秦漢時期確立,一直持續到隋唐時期,在歷史的變遷中既有繼承也有發展,各朝之間的具體形式雖有所不同,但其實質內容基本相同。唐末藩鎮壓混戰和農民大起義中,鄉里組織體系開始瓦解。在宋代,尤其是王安石變法前,宋朝仍承前朝行鄉里制。南宋時,因實行保甲制,鄉里制在一些地方發生了變化,有的地方取消了里,改為鄉都(都保)兩級,有的地區都與里并行,有的地區仍然維持鄉里制。最終,鄉里制被保甲制所取代,并一直沿襲到清代

結構與職能

在宋朝,鄉里制下的鄉設有秩、嗇夫、鄉佐、游徼等官員,而里設有“里君”“里人”等管理人員。鄉里制作為集行政、教化、司法、自我管理和監督于一身的基層組織體系,其職能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利用地方長老進行“教化”活動,使封建倫理道德深入鄉民;二是管理戶籍,征斂賦稅和徭役;三是維護社會治安,以什伍連坐法的強力措施,達到維持社會穩定的目的;四是通過“鄉舉里送”,向朝廷推薦官吏。

特點

鄉里制的特點主要有三點:第一,職官與長者并用,既設立行政官吏,又注重發揮地方長老的作用;第二,刑禁與教化并施,對居民既施行什伍連坐,又進行以“孝”“悌”為核心內容的教育感化;第三,秩序制和晉升制于一體,形成“宰相起于州部,猛將出于卒伍”的運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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