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機構改革方案》,將江蘇省文化廳(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的職責整合,組建省文化和旅游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對外保留省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省文化廳、省旅游局。2018年10月23日,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正式掛牌。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指導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的職責劃給省廣播電影電視局;將音像制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和進口管理的職責劃給山西省新聞出版局。
(三)將省政府新聞辦公室組織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的職責劃入省文化廳;將省廣播電影電視局動漫(不含影視動漫和網絡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管理的職責劃入省文化廳;將省新聞出版局動漫、網絡游戲管理(不含網絡游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核)及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的職責劃入省文化廳。
(四)增加協調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政策和法規草案以及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職責;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五)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文化藝術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擬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動。
(四)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省重點文化設施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擬訂文化藝術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六)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
(七)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八)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九)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工作,負責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絡游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絡游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核)。
(十)擬訂動漫、游戲產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游戲產業發展。
(十一)擬訂文化科技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
(十二)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三)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文化廳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文化信息處)
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統籌協調重要文化政策調研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起草文化藝術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文化藝術方針政策和文化藝術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機關行政事務工作,承辦機關法律事務;指導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擬訂全省文化系統的信息化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藝術處(大型文化活動管理處)
擬訂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國家水準及民族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協調、承辦全省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三)科學教育與產業處
擬訂文化科技和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劃;協調重點文化藝術科研項目攻關及重大成果推廣,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協調動漫游戲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指導行業協會工作;推進文化科技和文化產業的信息化建設;指導文化行業藝術職業教育、社會藝術考級,協調、監督相關政策和標準的實施;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負責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四)文化市場管理處
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推動市、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部門執法力量的整合;對文化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文藝演出、文化娛樂和文化藝術品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承擔網絡音樂美術娛樂、網絡動漫(不含網絡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網絡演出劇(節)目、網絡表演業務和手機音樂的前置審批工作;承擔美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的前置審批工作;負責動漫、網絡游戲市場監管,指導文化市場行業協會工作;在使用環節對進口互聯網文藝類產品內容進行審查;負責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電子游戲機在生產、進口和經營環節上進行內容監管;對網絡游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絡游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核);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五)社會文化處(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基層群眾文化活動;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對外文化交流處
管理全省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貫徹執行對外及對港澳臺的文化交流政策;組織開展對港澳臺的文化交流工作;組織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七)財務處
擬訂文化經濟政策;管理文化行政事業經費;指導全省重點文化設施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全省文化系統的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國有資產、政府采購、內部審計工作。
(八)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文化藝術行業人才建設規劃,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指導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干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工作。
年度大事
2012年,江蘇省文化系統干部職工在藝術精品生產、公共文化服務、文化遺產保護、文化產業發展、文化市場管理以及文化設施建設等方面,深入開展眾多創新性活動,取得了令人鼓舞的顯著成績,得到上級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好評。為此,江蘇省文化廳開展了2012年江蘇文化工作10件大事的評選活動。在2013年1月25日至2月4日為期10天的時間里,全省文化系統干部職工和社會群眾通過省文化廳網站網上投票和紙質投票兩種方式,踴躍參與2012年江蘇省文化工作10件大事評選。根據投票情況,經江蘇省文化廳黨組研究,確定評選結果如下:
江蘇大劇院建設正式動工,全省重大公共文化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取得顯著發展;
江蘇文物保護利用成效顯著,考古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文化部與江蘇省人民政府簽訂部省戰略合作協議;
江蘇省《關于繁榮舞臺藝術的意見》出臺;
舉辦首屆中國·江蘇文化中國藝術節;
成功舉辦第三屆中美文化論壇(南京市會場);
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再上臺階;
江蘇省非遺保護條例修改通過省人大終審;
江蘇省網吧連鎖率達到91%,位于全國第一;
三個企業入選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
參考資料 >
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正式掛牌.蘇省文化和旅游廳-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游部.202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