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聶賢(1450-1540),字承之,號鳳山,是明朝時期的一位政治家。他出生于四川承宣布政使司長壽縣(今重慶市長壽區晏家鄉牛心山聶家壩),在弘治三年(1490)考中進士,后擔任刑部尚書一職。聶賢在政治生涯中表現出色,被譽為“清廉正直,才華出眾”。他的政績包括推行法制改革、整頓官場秩序等。聶賢去世后,被追贈謚號“榮襄”。
人物介紹
弘治三年(1490)進士,授武昌區知縣。弘治七年(1494),擔任麻城市知縣。
正德元年(1506),改廣東省巡按御史。正德五年(1510),為云南按察司副使。正德九年(1514),擔任湖廣按察司副使。正德十二年(1517),擔任湖廣按察使。兩年后,為湖廣右布政使。正德十六年(1521),擔任河南省左布政使,同年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南贛巡撫。
嘉靖四年(1525),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兩江總督。隨后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次年,擔任南京市刑部尚書,后改南京都察院左都御史。以大獄事革職。
嘉靖十一年(1532),起任工部尚書,同年改都察院左都御史。嘉靖十二年(1533),為刑部尚書。
嘉靖十九年(1540)七月卒,贈太子少保,謚榮襄。
史書記載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06):“聶賢,長壽人。為御史清廉。奪官五年,用薦起工部尚書,改刑部尚書。致仕,卒。謚榮襄。”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