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曉紅,1964年1月2日出生于浙江杭州,法學博士,現任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及博士生導師。她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國際法學(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和環境法學。
人物經歷
學習經歷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胡曉紅在西北政法大學法律專業讀本科,獲得法學學士。
1987年9月至1990年6月,她在蘭州大學法律系經濟法專業攻讀研究生,獲得法學碩士學位。
工作經歷
1984年7月至2005年12月,胡曉紅在蘭州大學法學院工作。期間,她歷任講師、副教授、教授,并擔任碩士生導師。
2003年3月至2005年6月,她擔任蘭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2004年9月至2005年3月,她作為高級訪問學者在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院進行研究。
2005年12月至今,胡曉紅在南京大學法學院擔任教授,并于2006年6月獲得蘭州大學西北少數民族研究中心民族學博士學位。
2008年5月至2013年9月,她擔任南京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科博士生導師,指導方向為涉外經濟法學和環境法學。
2012年12月至今,她擔任南京大學法學院商法學科博士生導師,指導方向為國際商法。
社會任職
2005年6月至今民革中央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委員
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第十四屆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
2008年12月至今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特邀咨審員
2009年2月至今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2009年6月至2013年1月第十四屆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專家咨詢員、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
2011年9月至今北京君澤君(南京)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2012年11月至今南京市仲裁委員會委員、仲裁員
2013年1月至今第十五屆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
學術成果
科研項目
2001年7月 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西北民族地區環境資源制度創新研(01BFX014,5.2萬)
2001年12月 主持教育部十五規劃項目——網絡侵權的國際私法問題研究(01JA820041,5萬)
2008年12月主持江蘇省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江蘇跨地區環保法治研究》(08FXA001 ,4萬)
2009年6月主持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主權財富基金國際規制法律問題研究——以雙邊規制為視角》(01BFX086,10萬)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為國際法學(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環境法學
主要作品
已出版著作:
《國際私法概論》(合著,第一作者,蘭州大學出版社,1995、12);
《中國反傾銷法理論與實踐》(獨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11)
《中國反傾銷法理論與實踐》(獨著,第二版,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12)
《WTO規則與國際經濟法》(第一主編,蘭州大學出版社,2002、4),(主編,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年6月出版)
《國際私法學》(第二主編,湖南大學出版社,2004、,2010年修訂,)
《西北民族地區環境資源法律制度創新研究》(獨著,民族出版社,2006、3)
《網絡侵權與國際私法》(合著,第一作者,中國工人出版社,2007、3)
《國際經濟法原理》(法律碩士教材,參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8)
《國際商法》(法律碩士教材,參編,浙江大學出版社2009、8)
《我國跨地區水環境保護法律制度研究》(合著,第一,法律出版社2012、6)
《國際商法理論與案例》(編著,第一,清華大學出版社2012、6)
發表論文
自1994年以來,發表法學學術論文50余篇,主要代表性論文如下:
論國際條約在我國的適用 《中國法學》1994、5
《國家及其財產豁免權原則歷史考察》 《蘭州大學學報》2005、3
跨國公司技術關聯交易與我國國家經濟安全,《電子知識產權》2007、6
國外對華產品實施反補貼的法律反思, 《法學家》2007、4
中外雙邊投資協定爭端解決機制模式選擇——以中國與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間BITs為視角,《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9、2 ,人大復印《國際法學》2009、8
金融危機:金融監管缺位惹的禍?《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9年春季卷
金融監管國際合作的法制現狀及其完善,《法學》,2009、5
中國與上海合作組織成員雙邊投資條約投資爭議解決機制分析——以ICSID管轄案件范圍為例,《煙臺大學學報》(哲社版),2009、4人大復印資料《國際法學》2010、3
俄白油氣爭端解決:權力導向還是規則導向?《蘭州大學學報》(社科),2008、1,人大復印資料《國際法學》,2008、8
CIC國內法規制:維持現狀還是創新立法?《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11年春季卷。
歐盟航空碳排放交易制度及其啟示,《法商研究》2011、5
論“雙反稅”合法性邊際——WTO上訴機構“379號報告”解析及啟示,《現代經濟探討》2012、8
論美國投資條約中的環境規則及其對我國的啟示,《法商研究》2013、2
獲得榮譽
參考資料 >
胡曉紅.南京大學法學院.2021-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