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鳳翔(1521年-1604年),字志曾,一字默叔,號春雩,出生于浙江魯縣。他是明代進士,曾任吏科給事中,最終官至苑馬少卿。在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己未科三甲進士后,他先后擔任行人和吏科給事中,并轉任戶科右,不久又轉為戶科左。
人物經歷
1554年(嘉靖三十三年),兩次會試都沒考中的海瑞決定放棄科舉考試,同年閏三月,海南承宣布政使司指派海瑞到福建延平府劍浦縣當教諭。1562年(嘉靖四十一年),海瑞被任命為淳安縣知縣。
隆慶四年(1570年)戴鳳翔收受了徐階的賄賂,彈劾海瑞“庇護刁民,魚肉鄉紳,沽名亂政”,并罷其官。針對戴鳳翔的攻擊,海瑞上《被論自陳不職疏》進行反駁。
相關記載
明朝進士列表(二)
戴鳳翔于嘉靖己未(1559年)中三甲進士。
《萬歷野獲編·卷二十二·嫌名》云:“吾鄉戴春雨【鳳翔】。嘉靖己未甲榜。以行人為吏科給事。”
人物評價
“看得都御史海瑞自撫應天以來,裁省浮費,厘革宿弊,振肅吏治,矯正靡習,似有惓惓為國為民之意。但其求治過急,更張太驟,人情不無少拂。既經言官論劾前因,若令仍舊視事,恐難展布。相應議處,合候命下,將本官遇有兩京相應員缺,酌量推用?!?/p>
“夫海君所行,謂其盡善,非也;而遂謂其盡不善,亦非也。若于其過激不近人情處,不加調停,固不可;若并其痛懲積弊,為民作主處,悉去之,則尤不可矣。天下之事,創始甚難,承終則易。海君當極弊之余,奮不顧身,創為剔刷之舉,此乃事之所難,其招怨而不能安,勢也?!?/p>
李贄《焚書·八物》
夫松柏翠柏,在在常有,經歷歲時,棟梁遂就。噫!安可以其常有而忽之?與果木斗春,則花不如;與果木斗秋,則實不如。吁!安可以其不如而易之?世有清節之士,可以傲霜雪而不可以任棟梁者,如世之萬年青草,何其滔滔也。吁!又安可以其滔滔而擬之?此海剛峰之徒也。是亦一物也。
黃仁宇《萬歷十五年·第五章 海瑞──古怪的模范官僚》寫道:“戴鳳翔竟說,7個月之前,海瑞的一妻一妾在一個晚上一起死去,很可能出于謀殺。盡管海瑞答辯說他的妻妾在陽歷8月14日自縊,而妻子則在8月25日病死,但是給事中的參劾已經起到了預期的效果。”
參考資料 >
嘉興名人詳細介紹.嘉興市圖書館.2023-12-28
人物.人物.2024-09-12
明朝進士列表(二).360圖書館.2024-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