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於隆慶己巳復召入內閣,兼掌吏部事者凡二年。是編皆其疏稿也。蓋其才固有足取者矣。
《掌題稿》·十四卷(安徽省巡撫采進本)
明高拱撰。拱於隆慶己巳復召入內閣,兼掌吏部事者凡二年。是編皆其疏稿也。史稱拱在吏部,欲遍識人材,授諸司以籍,使署賢否,志爵里姓氏,月要而歲會之。倉卒舉用,無不得人。蓋其才固有足取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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