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嘉詔 (1887一1962) 字檢汝,江西省興國縣楓邊鄉坊坑人。中國國民黨中將,清末秀才,后來留學日本,獲京都帝國大學士本科學士。曾任江西省省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1947年當選國大代表。解放前夕赴澳門,任澳門大學土木工程學教授。后遷居臺灣。
人物生平
1928年,任江西公路處處長,籌劃全省地方公路建設,主持制定《江西省修治六大干線實施計劃》,將贛粵、贛湘、贛閩、贛浙、景德鎮市湖口五大干線計劃中的景湖線向南延伸,經樂平市、萬年縣至余干黃金埠鎮與贛浙線相接,成為贛皖干線,另增贛鄂干線。限于財力物力,六大干線時停時續,在當年底完成贛粵公路的南昌市至蓮塘段。
留學日本,獲京都帝國大學士本科學士。歸國后,致力于交通建設事業,初任四川鐵路工程師,1925年江西省道局成立,下設工務、總務兩科,出任工務科長。
軼事典故
1932年3月,擬訂“贛粵、贛浙、贛湘、贛閩四線并進工程計劃”,經省務會議通過實施。其時蔣介石“圍剿”紅軍,他任南昌行營公路處處長,負責搶修戰時公路,保障軍需物質供給與暢通。
1934年全省新修公路里程2332公里,為民國時期年修公路里程最高紀錄。在他主持督辦下,贛粵、贛浙、贛湘、贛閩、贛皖線先后完工,但工程設計粗糙,施工簡陋,質量低劣。
1935年,調四川省、貴州省,主持中國西南地區交通建設,任川黔公路監理處處長、四川行營公路監理處中將處長。中國抗日戰爭時期,主持設計修建滇緬公路。
1943年,奉命回江西省,任省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兼任第三戰區糧食管理處中將處長、長官司令部軍糧處中將處長、中國工業協會江西分會主席等職。任內制訂全省縣市區街道建筑規劃草案17條,制訂房屋管理租賃規則19條,完成九江十里鋪飛機場續建工程,修復戰時被毀的南昌市至吉安縣、吉安至泰和縣、贛縣區至南康公路,主持頒發《江西省城市建筑法》。
1947年,當選國民代表大會代表。解放前夕赴澳門,任澳門大學土木工程學教授。后遷居臺灣。 ?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