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步兵地雷(Anti-infantry mine),又稱防步兵地雷和殺傷地雷,是一種埋設于地下或布設于地面,通過目標作用或人為操縱起爆的用來殺傷徒步有生力量的地雷。
1904-1905年日俄戰爭中,俄羅斯使用了工廠生產的防步兵地雷。現代防步兵跳雷是德國在20世紀30年代發明的,型號有S-Mine-35和S-Mine-44,兩者都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被德國聯邦國防軍廣泛使用。二戰初期,英國開發出一種新型地雷,俗稱“子彈雷”,直到1960年代馬來西亞政府軍與游擊隊的內戰中仍在使用。二戰結束后,美國于1940年代研發出M14小型爆破型反步兵地雷,1950年正式裝備部隊。1972年,中國自研的第一代小型反步兵地雷命名為72式反步兵地雷,廣泛應用于中國及阿富汗等十余國。1974年以后,美國軍隊停止使用M14地雷。在越南戰爭期間,中國仿造美制M14地雷為越南軍隊研制出MD82-B反步兵地雷。1980年代中期,中國推出新型單兵火箭拋撒定時自毀地雷,配套使用的地雷為全保險型壓發反步兵地雷。1980年10月10日,聯合國《特定常規武器公約》簽署于日內瓦?!短囟ǔR幬淦鞴s》旨在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被認為會給戰斗人員造成不必要或不合理的痛苦或者對平民具有濫殺濫傷作用的特定類型的常規武器。截至2017年12月31日,該《公約》締約國數目總計達到125個。
防步兵地雷按作用方式不同可分為跳雷、定向雷,而按毀傷方式不同可分為爆破型、破片型。
歷史沿革
12世紀,南宋軍隊就曾使用過地雷,這是關于地雷使用的最早記錄。到明朝初年,明軍開始使用裝有機械發火裝置的地雷,具備了傳統地雷的雛形。地雷起源于中國,后由美國人讓地雷制式化并走上戰場。1862年的約克鎮戰役中,加布里埃爾·雷恩斯從簡單爆炸陷阱中獲得靈感,研發出了絆發和壓發地雷,由此成為各國設計地雷的主要“藍本”。
1904-1905年日俄戰爭中,俄羅斯使用了工廠生產的防步兵地雷?,F代防步兵跳雷是德國在20世紀30年代發明的,型號有S-Mine-35和S-Mine-44,兩者都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被德國聯邦國防軍廣泛使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地雷技術得到較快發展。梅西納嶺下的英軍制造了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地雷,總裝藥量超過400噸。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地雷迎來了發展的“黃金時代”。由于制造成本低廉、技術門檻低,反步兵地雷被廣泛使用。二戰初期,英國被德軍打得節節敗退。當英國人洞悉了反步兵地雷小型化的優點后,就著手開發出一種新型地雷SwitchNo.8Pressure Mk.l,俗稱“子彈雷”。它是世界上第一種制式小型反步兵地雷,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大量使用。直到1960年代馬來西亞政府軍與游擊隊的內戰中仍能找到該雷的蹤影。德國研發的S型反步兵地雷開始由地下爆炸向地上爆炸轉變,被稱為“德國s型地雷”。顧名思義,當其被觸發時會彈入空中,在距地1米高的地方爆炸,向各個方向激射彈片,殺傷效果成倍增加。
美國在二戰結束后也開始了小型化反步兵地雷的研制工作,并于1940年代末取得成果,1950年正式裝備部隊。這種武器被命名為M14,它是一種小型爆破型反步兵地雷,采用塑料雷殼和整體式引信(整體式即引信體就是雷體的引信室)。1974年以后,美國軍隊停止使用M14地雷。但為了對付朝鮮半島可能出現的戰爭局面,仍在韓國儲存了150萬枚該型地雷。在越南戰爭期間,越南軍民發現地雷在游擊戰中的效果非常明顯,便利用繳獲的M14地雷來對付美軍。但其數量太少不能滿足部隊的需求,于是向中國政府求助,希望能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援。中國專家們在仔細研究了美制M14地雷的特點后,為越南提供了相應的技術資料和生產線,這種越南生產的仿制型號稱之為MD82-B反步兵地雷。
在蘇德戰爭中,蘇聯軍隊以大量地雷殺傷德軍,因此在戰后也一直很重視對新型地雷的研制工作。PMN地雷就是在戰后涌現的產品。PMN戰斗全重約為600克,體積和重量均是美制M14的數倍。PMN體型較大的原因是該雷屬于利用爆炸后的高溫高壓氣流而非破片來殺傷敵有生力量的爆破型地雷。同時出于成本的考慮,主裝藥采用了便宜但威力一般的三硝基甲苯,因此將裝藥量增加到約200克,是同類地雷中裝藥量最大的一種,以確保其殺傷威力。后來,PMN地雷的基礎上,改進發展了PMN-2型號,屬于壓發式爆破型反步兵地雷,區別是引信和裝藥類型不一樣。
1958年,中國以前蘇聯PMN地雷為原型仿制的58式反步兵地雷正式定型并裝備部隊,同時自行研制小型地雷的計劃也在同步進行。1972年,中國自主研制的第一代小型反步兵地雷正式定型,并被命名為72式反步兵地雷。該雷使用范圍非常廣泛,除中國軍隊裝備外,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安哥拉、柬埔寨、伊拉克、科威特、黎巴嫩、莫桑比克、秘魯、索馬里斯里蘭卡、蘇丹和泰國等均有使用。在1990年代開展的中、越邊境排雷行動中,據統計負傷者中約有80%是因為觸發了72式反步兵地雷。后來在72式反步兵地雷的基礎上,又衍生出72A、72B、72C等多個發展型號。1980年代中期,中國的自行研制的新型單兵火箭拋撒定時自毀反步兵地雷正式亮相,并獲中國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科技進步二等獎。這種單兵火箭拋撒器結構簡單,可一次拋出多枚地雷。配套使用的地雷為全保險型壓發反步兵地雷,用于單兵近距離快速機動布設雷場、雷群可迅速封鎖和遲滯敵人的行動。
1980年10月10日,聯合國《特定常規武器公約》簽署于日內瓦。《特定常規武器公約》旨在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被認為會給戰斗人員造成不必要或不合理的痛苦或者對平民具有濫殺濫傷作用的特定類型的常規武器,該《公約》共有五項議定書,分別是地雷和其他裝置、戰爭遺留爆炸物等。1996年,中國和其他一些國家共同完成了限制防步兵地雷使用的《特定常規武器公約》所附的"地雷議定書"的修訂。截至2017年12月31日,該《公約》締約國數目總計達到125個。
2014年,奧巴馬政府決定禁止美國軍隊在朝鮮半島以外地區使用反步兵地雷,同時將不制造、不采購反步兵地雷,也不會更新現有庫存。2020年1月31日,白宮宣布,特朗普決定取消奧巴馬政府限制使用反步兵地雷的政策。與此同時,美國并未規定使用反步兵地雷的地理限制。當地時間2024年11月19日,兩名美國官員表示,美國總統約瑟夫·拜登已批準向烏克蘭提供反步兵地雷,認為此舉會加強烏克蘭的防御能力。該官員表示,烏克蘭決策者已承諾不會在人口密集地區部署這種地雷。
分類
防步兵地雷按作用方式不同可分為跳雷、定向雷,而按毀傷方式不同可分為爆破型、破片型。
按毀傷方式分類
爆破型防步兵地雷
爆破型防步兵地雷簡稱爆破雷,是主要利用炸藥爆炸產物的直接作用殺傷徒步有生力量的地雷。它一般采用壓發引信,多埋設于地下。設置于地面的壓發式爆破地雷多置于雜草或樹葉叢中,壓發抗力一般為49~245N。人、馬直接踩壓地雷時即爆炸。雷殼多用塑料等非金屬材料制成。裝填固態或液態炸藥,而裝藥量一般為8~220g。爆破型防步兵地雷是地雷中體積較小、重量較輕的一類。今后這類地雷將繼續向耐爆、小型化、系列化和可撒布的方向發展。為滿足禁雷的要求,爆破雷內必須包含不小于8g的金屬,以便于被金屬探雷器探知。
破片型防步兵地雷
破片型防步兵地雷簡稱破片雷,是主要利用炸藥爆炸后雷體產生的破片(含預制破片)殺傷徒步有生力量的地雷,有在地面爆炸的普通破片地雷、騰空爆炸的跳雷和破片按一定方向飛散的定向雷。普通破片地雷埋在地下,爆炸時爆炸能量大部分被土壤吸收,破片的有效殺傷半徑較小。雖然引發地雷可把部分雷體露出地面,但盡管如此,其殺傷能力仍然有限。跳雷仍設置在地面,但當它被目標作用后,雷體先向上騰飛到空中2m左右,而后才爆炸破片向四周飛散,可增大殺傷半徑。定向雷設置在地面上,炸能量可集中指向一定的方向,使破片沿這方向飛散得更遠,殺傷面積更大。
破片雷多采用拉發(絆發)或壓、拉及聯合作用的引信,常常埋設于草地或灌木叢中絆線距地面200mm左右,長2~3m。地雷爆炸時破片向四周或預定方向飛散。殺傷效果通常用密集殺傷半徑和有效殺傷半徑衡量。密集殺傷半徑一般在7.5-20m。與爆破型防步兵地雷相比具有殺傷范圍大的特點。
按作用方式分類
防步兵跳雷
防步兵跳雷,又稱騰炸地雷,簡稱跳雷。受目標作用后跳離地面一定高度爆炸的破片雷,由引信、雷體、拋射裝置等部分組成,一般配用拉、壓兩用引信或拉發引信,通常由人工設置成絆發或壓發兩種形式。雷體外殼早先多為鑄鐵件,現多采用半預制破片和預制破片結構,大大提高了殺傷威力。跳雷的拋射裝置由拋射筒、拋射藥等組成。當敵人觸動絆線或踏上壓板后,引信發火,點燃拋射藥,雷體從拋射簡中拋出,經過一定的延遲時間,雷體在空中爆炸,破片向周圍空間飛散。該型雷死角小,殺傷效果好。一般全雷質量為1.5~8.5kg,裝藥量為100~500g,騰炸高度為0.3-2m,密集殺傷半徑為10~40m。
定向雷
定向雷,它是利用特定形狀的裝藥將預制破片按預定的方向和范圍拋射出去,以殺傷有生力量或完成其他任務(如毀傷運輸車輛、在鐵絲網中開辟通道等)的地雷。定向雷通常由單兵攜帶,手工布設,操縱發火(有線、遙控電發火或手動延期引信),也可配用不同形式的引信,由目標作用后發火。
典型型號
中國58式反步兵地雷
該雷為壓發爆破型防步兵地雷,主要以裝藥爆炸后產生的高溫高壓氣體殺傷敵人的有生目標。58式反步兵地雷,是1958年以蘇制PMN地雷為藍本仿制的產品,并正式列裝部隊。該雷為壓發爆破型防步兵地雷,主要以裝藥爆炸后產生的高溫高壓氣體殺傷敵人的有生目標。其結構簡單,殺傷效果好,并且難以被探雷器探測。
由于該地雷裝藥量較大,因此也兼具破損敵人運輸車輛輪胎的功能。58式反步兵地雷主要由防潮蒙皮、壓蓋、雷殼、壓桿、擊發機構、起爆管和裝藥等幾個部分組成。最大的特點是它的擊發機構擁有兩道保險,極大地保證了布雷者的人身安全。
中國72式反步兵地雷
72式防步兵地雷,是一種以炸藥爆炸產生的沖擊波殺傷敵方步兵的地雷。該雷有塑料雷殼,全雷質量1258,內裝TNT炸藥48g和擴爆藥特屈兒或泰安48,動作壓力為68~147N,保險狀態的安全壓力為735.7N。地雷由上殼、下殼、橡皮蓋、壓蓋、保險圈、擋圈、彈簧、保險銷、擊針、擊片、限制桿、裝藥、火帽、雷管和擴爆藥柱等組成。
平時,地雷壓蓋上的3個爪由保險圈上的3個爪控制,保險又由保險銷控制,使壓蓋不能下降,地雷保持安全狀態。抽出保險銷后,彈簧推動保險圈轉動,使保險圈上的3個爪與壓蓋上的3個爪錯開,保險圈失去對壓蓋的控制,地雷進入戰斗狀態。當地雷上受到一定壓力時,壓蓋下降,下壓擊片,使其猛力下翻,擊針擊發火帽,引爆雷管,使地爆炸。
德國S-Mine-35反步兵跳雷
反步兵跳雷,又稱騰炸地雷,簡稱跳雷。受目標作用后跳離地面一定高度爆炸的破片雷。S-Mine-35型跳雷雷體上方是3個不同類型的引信,通過一個連接裝置連接到雷體上。中間引信是S.MI.Z.35式壓發引信。如果有人踏壓到引信上的3個壓力感應叉的話,就會釋放擊針打擊火帽。右邊引信是Z.Z.42式拉發引信。在引信頂端的拉環上纏上絆線,一旦有人觸動絆線,擊針就會擊發火帽。左邊的引信是一種帶反排除功能的ZU.Z.Z.35拉發引信。該引信特別之處在于:在安裝完畢后無論是碰到絆線,還是剪斷絆線,均會使引信動作從而引爆地雷。
引信連接裝置下方是地雷的雷殼中間的拋射筒套裝著桶狀的戰斗部。戰斗部結構復雜,外部是一圈殺傷元,一般是300~400枚鋼珠或其他類型的殺傷破片。內層包裹著600gTNT炸藥和3個雷管。中間部分是一個傳火管。引信的火帽被擊針擊發后產生的火焰通過傳火管點燃底部的一個延時引信(延時3.9~4.5s),再將位于雷殼最底層的拋射藥引爆,向上垂直拋出戰斗部。戰斗部騰空而起后,在短延時引信的使用下,距地面1~1.5m高處爆炸,達到最佳殺傷效果。
德國S-Mine-44反步兵跳雷
S-Mine-44是S-Mine-35的簡化,外形差別并不大,主要是內部結構做了簡化。引信接口和傳火管移到了戰斗部的側面。原先位于傳火管底部的延時引信被挪到導火管的上方,而傳火管的下方則用于裝填拋射藥。用于控制地雷戰斗部在半空爆炸的短延時引信被取消,而用拉發引信代替。
比利時NR442跳雷
比利時NR442跳雷有3個主要部件:拋射筒、地雷本體和發射裝置。簡體也當作雷殼用,其上部卷合于雷體上,以達到全密封。有一根盤好的繩連在雷體底部,而另一端連在簡內。壓力發火器有4根觸桿,彼此成90°布置。當有壓力作用在任一根觸桿時,都會引起其產生小的轉動或移動,以將一小塊黑火藥推入該組件的底部。地雷在有壓力作用于觸發裝置或目標碰上導線時,黑火藥被點燃經1s延時,雷體由拋射簡垂直向上拋射出來。雷體向上跳起高度為750mm,定高繩拉掉點火銷,雷體在離地1~1.2m高處爆炸。雷體內壁有兩層有預制切槽的鋼絲盤繞,內裝TNT炸藥560g,爆炸后可產生2500多個圓柱形破片,殺傷半徑可達25m。
中國66式反步兵定向雷
66式定向雷,是以抗美援越戰爭戰場上繳獲的美制M18A1為藍本,仿制的一款反步兵定向破片地雷。該地雷的外殼是一個弧形的長方形塑料盒,雷體的前面部分是嵌在一個塑料容器內的鋼珠,其后是炸藥。雷體頂部是一個鑄模而成的照門,供瞄準用,頂部還有兩個雷管插孔,地雷架設在兩對剪刀形的支架上。
地雷采用手持脈沖引爆器引爆,在30m距離上用電線連接地雷的火帽,引爆器的把手能發出雙電脈沖。該雷具有獨特的延期引信,可使用拉發、絆發、壓發引信,也可使用電發火裝置引爆。引爆時,鋼珠破片形成60°的水平弧面,并以扇形集束彈道噴射而出,可有效殺傷距離為50~100m內的敵人和無防護的車輛。如將數枚地雷并聯使用,其殺傷范圍更大、更有效。
美國M18 A1反步兵定向雷
美國M181是一種預制破片的定向防步兵地雷,其外形尺寸(長x寬x高)為216mmx35mmx83mm,質量為2.5kg。雷體是一個經過強化處理的長方形聚苯乙烯塑料殼,殼體稍彎曲,在殼體內前部裝有直徑為5.56mm的鋼球700個,后部裝有C4塑性炸藥6828。雷體的破片面(正面)呈凸形,爆炸時使破片向前方飛散,而背面呈凹形,以防止破片反向飛散。雷體上部設有瞄準器,瞄準器兩側為雷管室,并配有防潮的雷管室塞。為了方便布設,其雷體下方裝有兩對剪刀形的簡易支架。
該定向防步兵地雷的鋼球向前呈60°扇形狀飛散,在距離50m、高度2m的弧形空間內的殺傷能力最強,殺傷距離為100m。M18 A1地雷的全套組件還包括一個M57脈沖點火機、一個增壓裝置、電雷管和約91m的導線和一個帆布攜行袋。攜行袋分成兩部分,一半裝地雷,另一半裝其余裝置。M57脈沖點火機連續按壓操作手柄3次,產生3V電壓,可引爆地雷中的電雷管。當要同時引爆數枚地雷時,需要M57脈沖點火機和增壓裝置組合使用。
對于MI8 A1地雷,既可以人工操作引爆,也可以通過使用各種拉發、絆發、壓發發火具引爆。既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將數枚地雷并聯成一個地雷陣。按美國軍隊的布雷規范,雷場一般按三角法或直線法布設。按三角法布設時,通常設置成絆發雷,每組有3個星三角形布設的絆發雷,整個雷場由多個地雷組成;按直線法布設時,一般使用壓發雷,成行布設,每行設置1~4個地雷,相互間的間約1.8m。
軍控條約
特定常規武器公約
《特定常規武器公約》旨在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被認為會給戰斗人員造成不必要或不合理的痛苦或者對平民具有濫殺濫傷作用的特定類型的常規武器,該《公約》共有五項議定書,分別是地雷和其他裝置、戰爭遺留爆炸物等。1980年10月10日,聯合國《特定常規武器公約》簽署于日內瓦。1996年,中國和其他一些國家共同完成了限制防步兵地雷使用的《特定常規武器公約》所附的"地雷議定書"的修訂。截至2017年12月31日,該《公約》締約國數目總計達到125個。
地雷議定書
1990年,由瑞典政府首次向聯大一委提出,55國政府代表反復協商、談判,聯合國“特定常規武器公約”審議會于1996年5月在日內瓦一致通過了《地雷議定書》。中國全國人大九屆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于1998年8月9日批準《地雷議定書》,并將批準書遞交聯合國保存。《地雷議定書》1998年12月3日在世界范圍正式生效。
《地雷議定書》對殺傷人員地雷的制造、使用、轉讓和性能作了許多限制:
1)地域和標示——明確了地雷使用和禁止使用的地域;要求雷場有國際通用的明顯標示;建立嚴格的雷場檔案。目的是防止非戰斗人員誤入和易于查找。
2)可探測性——要求地雷必須有“可產生相當于8g或8g以上一整塊鐵的響應信號”,便于現有探雷器可靠探測。
3)自毀和自失能——要求地雷必須同時具有自毀和自失能特性。布設30天后,仍未自毀的地雷不得超過10%;未自毀的地雷電能應限時耗盡,120天后仍有殺傷作用的地雷不得超過1‰。目的是使戰后仍有殺傷作用的地雷大大減少。
4)時限要求——《地雷議定書》生效后生產的殺傷人員地雷必須符合《地雷議定書》要求;原有地雷要限時改造以符合要求,生效9年后,不符合要求的必須銷毀。
參考資料 >
地雷: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今日頭條.2023-12-17
530 Origin DNS Error.中國軍網.2024-07-16
拜登批準向烏提供反步兵地雷!俄軍在境內打死一名美軍游騎兵!澤連斯基證實:“美國已允許”.每日經濟新聞-今日頭條.2024-11-20
21世紀地雷戰裝備.中國工程科學.2024-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