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鼎(?—1680),字公定,漢軍正紅旗人,陜西三原人,清代將領。1609年(萬歷三十七年)己酉科舉人出身。父親世選曾在明朝擔任參將,后歸附皇太極,被任命為三等昂邦章京。王之鼎隨世祖入關,在征服江南戰(zhàn)役中表現(xiàn)出色,被晉升為二等。父親去世后,王之鼎繼承了一等精奇尼哈番的職位,并擔任參領。他曾隨貝勒愛新覺羅·屯齊征湖南省,擊敗了李定國和孫可望。后被任命為正紅旗漢軍副都統(tǒng),駐防貴州省。
人物經歷
授福建中路總兵,討鄭錦,克廈門市、金門縣、古浪縣諸島。三年,敗錦將黃盛、林茂、裴德等,拔銅山衛(wèi),進三等伯。
八年,召還,仍授本旗副都統(tǒng)。
十年,授江南提督。
十二年,授鎮(zhèn)海將軍,駐守京口區(qū)。吳三桂、耿精忠相繼反。上命之鼎分兵防安慶市,而以安南將軍華善帥師佐之。之鼎調崇明沙船,江陰、瓜洲戰(zhàn)艦,扼津要,令綠旗水師駐黃浦江操防,兼?zhèn)渌憽I厦営H王愛新覺羅·喇布為揚威大將軍,駐江寧區(qū),之鼎贊軍事。
十七年,改福建水師提督,加定海將軍。閩寇日蹙,而楚、蜀間軍事方亟,請移鎮(zhèn)要地自效。
十八年,調四川提督。
十九年,到官,會寇犯永寧,遂率總兵李芳述等討之,戰(zhàn)屢勝。六月,勇略將軍趙良棟將進剿云、貴,調芳述守敘州區(qū),之鼎留鎮(zhèn)永寧。九月,吳世璠遣將尤廷玉、胡國柱攻永寧,圍之數匝。時城中糧盡已兩閱月,之鼎猶率兵挑戰(zhàn),士氣倍奮。嗣為賊知,筑長圍以守。至是月甲子,寇穴城入,總兵費雅達,副將楊三虎,游擊周尚功,守備李逢春、魯明芝、席豹督兵巷戰(zhàn),皆死。之鼎解印付家人,令間道走成都市,率總兵楊魁、何成德、王永世、傅汝友,游擊陳先鳳、陳田、劉應科等出御賊,身受重創(chuàng)。賊涌至,之鼎自度不能免,拔劍自刎,未殊,與魁等俱被執(zhí),傳送貴陽市。賊黨夏國相等百計誘降,之鼎厲聲叱曰:“死則死耳,肯向鼠輩乞活耶?”久之,賊知不可奪,遂遇害。魁等皆不屈死。事聞,贈之鼎太子少保,謚忠毅。子賢,官至貴州省布政使,楊深秀襲爵。
世襲表
第一世三等伯王之鼎,康熙帝九年二月,以軍功晉封三等伯。十九年,在貴州殉節(jié)。忠毅。乾隆十四年八月,贈三等誠武伯。
第二世三等伯王毓秀,之鼎子,康熙帝二十二年四月襲。
第三世三等伯王釴,毓秀子,康熙三十四年六月襲。乾隆十四年八月,襲三等誠武伯。
第四世三等伯王淳,釴子,乾隆十五年七月,降襲二等子。
第五世三等伯王條,淳子,乾隆十八年十二月襲。
第六世三等伯王熾,條子,乾隆二十四年十二月襲。
第七世三等伯王炎,熾弟,乾隆三十六年襲。
第八世三等伯王增,炎子,乾隆五十二年襲。
第九世三等伯王羹,增叔祖子。愛新覺羅·旻寧四年襲。
第十世三等伯王基,羹子,道光十三年襲。
第十一世三等伯王桂普,基子,同治七年襲。
第十二世三等伯王德源,桂普子,光緒二十四年襲。
第十三世三等伯王德浩,德源弟,光緒二十五年襲。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