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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犯君主罪
來源:互聯網

冒犯君主罪,是泰國的一項法律罪名,收錄于泰國刑法第112條。

泰國法律里有關禁止冒犯君主的條款可追溯到1908年,到1932年泰國確立君主立憲制時采用的憲法,以及2007年實施的新憲法,依然保留禁止冒犯君主的法律條款。根據泰國刑法第112條規定,冒犯君主屬于犯罪行為,誹謗、侮辱或威脅泰國君主(國王、王后、法定繼承人、推定繼承人攝政王)等行為均屬違法,刑罰從三年到十五年不等。

2024年1月31日,泰國憲法法院裁定,遠進黨及黨魁皮塔·林家倫拉于2023年提出的修改刑法112條以減輕或免除藐視國王罪的刑期作為競選綱領,屬于顛覆國家政權行為。2月6日,泰國警方對前總理他信·西那瓦提出指控,稱其近十年前發表的言論犯有冒犯君主罪。5月29日,泰國總檢察長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決定起訴泰國前總理他信。2025年8月22日,泰國刑事法庭駁回了泰國前總理他信涉嫌冒犯君主罪案。

內容簡介

根據泰國刑法第112條規定,冒犯君主屬于犯罪行為,誹謗、侮辱或威脅泰國君主(國王、王后、法定繼承人、推定繼承人攝政王)等行為均屬違法,刑罰從三年到十五年不等。

歷史沿革

泰國法律里有關禁止冒犯君主的條款可追溯到1908年,到1932年泰國確立君主立憲制時采用的憲法,以及2007年實施的新憲法,依然保留禁止冒犯君主的法律條款。該條款列明:“國王應該受人尊崇,不容侵犯。任何人都不應該對國王作出任何冒犯的行為或言論。”

由于泰國憲法規定,王室并沒有為自己辯護的法律權利,因此王室也無法代表自己提出起訴。起訴的責任落在政府或者公眾身上。涉及侵犯君主罪的訴訟案往往由泰國政府部門或者個人提起,原則上任何人都可以到警察局舉報他人冒犯君主的行為。這導致有時候該法令會被濫用,有些人會以捍衛王室的名義去攻擊他人。泰國政黨在互相攻擊時,常常會指責對方企圖推翻泰國王室。例如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泰國反軍政府運動領袖素拉·司瓦拉差就曾因冒犯君主罪遭起訴,最終被無罪釋放。2005年至2006年,時任泰國總理他信·西那瓦和政敵林明達就一度以冒犯君主罪互相起訴對方。而他信涉嫌冒犯泰王的行為,被軍政府拿作在2006年發動叛變的其中一個理由。2008年9月,來自墨爾本的作家哈利·尼可拉迪斯因為撰寫冒犯泰王的言論,被曼谷法院判處3年有期徒刑,他承認污蔑泰王和泰國王室。不過,尼可拉迪斯隨后獲得泰王特赦,返回澳大利亞。

2011年,泰國歷史學家頌沙因公開呼吁皇室進行改革,被警方以冒犯君主的罪名控上法庭。2012年1月,泰國真理和解委員會致函泰國總理英拉·西那瓦,并表示政府“應該爭取對冒犯君主罪(lese majeste)法令進行修改”,真理和解委員會指出該罪行的最高刑罰不應該超過7年監禁。

2017年,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敦促泰國修改該法律條款,認為該規定過于嚴苛,過高的起訴率和判罪率令人擔憂,泰國外交部針對該敦促作出回應,表示泰國王室是泰國社會穩定的支柱,制定適當的法律來保護王室是泰國的一貫做法,冒犯君主法并不違反國際人權法律。泰國外交部認為,冒犯君主法旨在為王室成員的權利或聲譽提供保護,就像保護平民的聲譽免受誹謗一樣。這部法律的目的在于保護國家安全和秩序,而非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泰國尊重并珍視言論自由。然而,這些權利必須在法律的界限內行使,不能破壞公共秩序或社會和諧,或者侵犯他人的名譽。

2023年泰國大選期間,遠進黨承諾改革相關法律,并主張減輕冒犯君主罪等相關罪名的刑罰。據悉,這一競選綱領幫助遠進黨在大選中得到將近40%的選票。2024年1月31日,泰國憲法法院就遠進黨及黨魁皮塔·林家倫拉在2023年大選期間提出修改刑法112條的競選政策是否涉嫌顛覆國家政權行為案件作出判決。法庭裁定,皮塔及遠進黨提出修改刑法112條以減輕或免除藐視國王罪的刑期作為競選綱領,屬于顛覆國家政權行為。2024年2月6日,泰國警方對前總理他信·西那瓦提出指控,稱其近十年前發表的言論犯有冒犯君主罪。

相關案例

2013年,泰國黃衫軍發起人、媒體大亨林明達和一名女子因觸犯冒犯君主罪,分別被判處坐牢兩年及五年。其中林明達被指在2008年引述一名政治對手的講話時侮辱了王室,他原本已經被判無罪,但在檢察官提出上訴后,于5日被定罪。諾帕萬的女子因2008年在網絡上發表侮辱王室的言論被定罪。刑事法院2011年曾因證據不足而撤銷對諾帕萬的指控,但6日的判決推翻了刑事法院當初的判決。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表示,自2014年以來,因冒犯君主罪而遭到調查的人數,比過去12年因此罪名遭到調查的人數還多一倍,而且只有4%的人最終被宣判無罪。2015年,34歲的清邁保險業務員泰翁(Vichai Thepwong)因在社交媒體上發布十條批評王室的文字與影像遭到逮捕,原本泰翁面臨70年刑期,認罪后減至35 年。同年,曼谷一家法院以冒犯君主罪判處48歲的導游蓬薩·斯瑞布松(Pongsak Sriboonsong)60年監禁,理由是他被控在社交媒體發帖批評泰國王室,每個帖子被處以10年監禁,斯瑞布松在認罪后刑期被減至30年。同年,泰國一位29歲的單身媽媽薩斯維蒙(Sasiwimon)因在社交媒體上發帖“冒犯君主”被判處56年監禁,薩斯維蒙在認罪后刑期被減至28年。

2020年9月,泰國國立法政大學學生上周六在曼谷皇家田廣場示威,翌日再到曼谷大皇宮遞交請愿書要求改革王室。警方以冒犯君主罪起訴主要的學生領袖,并控告其余參與者違反公共集會法。觸犯冒犯君主罪者,最高將被判處15年徒刑。

自2020年11月以來,至少有263人因涉嫌冒犯泰國王室及其成員而受到指控。2022年,因在公開場合裝扮成蘇提達王后,泰國一變性人被法院認為“嘲弄王室”,獲刑兩年。2023年,泰國一名男子因出售帶有卡通橡皮鴨的諷刺日歷而被法院認定侮辱王室,隨后被法院判處兩年監禁。針對上述指控,兩人均已獲得保釋,同時對裁決提出上訴。2023年1月,一名泰國男子因批評君主制以及侮辱泰王而獲刑50年,成為泰國歷史上因冒犯君主罪被判處最長刑期的人。

當地時間2024年5月29日,泰國總檢察長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決定起訴泰國前總理他信。泰國檢方表示,他信在海外流亡期間發表不當言論,涉嫌違反刑法第112條冒犯君主罪。2025年8月22日,泰國刑事法庭駁回了泰國前總理他信涉嫌冒犯君主罪案。

參考資料 >

泰國一獨立委員會呼吁政府修改冒犯君主罪法令.中國新聞網.2024-02-07

泰國冒犯君主者最高可判15年監禁.廣州日報.2024-02-07

泰國遠進黨競選綱領被判“顛覆國家政權”,學者:或產生實質性影響.澎湃新聞.2024-02-07

泰國憲法法院裁定國會第一大黨違憲,要求其放棄修訂冒犯君主法.上游新聞.2024-02-07

他信,被控冒犯君主罪.澎湃新聞.2024-02-07

泰國檢方決定起訴泰國前總理他信.極目新聞-今日頭條.2024-05-29

泰國前總理他信涉嫌冒犯君主罪案被駁回 .北京日報-抖音短視頻.2025-08-22

泰歷史學家呼吁皇室進行改革將被控冒犯君主.中國新聞網.2024-02-07

聯合國敦促泰國修改冒犯君主法 泰回應.環球時報.2024-02-07

泰國警方將以“冒犯君主罪”起訴學生領袖,最高可判15年徒刑.界面新聞.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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