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可及(1584年-1658年),字允升,號若溪,劍川治城“三家村”(今金華西門街)人,出身寒微。他天資敏慧,苦志篤學,博識多才。青年時代決意仕途,頗以文才自負,充滿對國家的遠大抱負。何可及在明朝政治中擔任過多個職務,包括明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至天啟甲子年(1624年)的舉人、河南省同考,以及天啟六年(1626年)的禮部給事中。他曾幫助劍川縣籍的楊棟朝免于死罪。明崇禎三年(1630年),何可及設立塾館,教授學生,培養了許多人才。崇禎十二年(1639年)劍川大饑,他盡放家中儲糧集團,救濟災民。何可及享年74歲。
正文
何可及(1584—1658),青年時代決意仕途,頗以文才自負,嘗以“何人不中何人中,不中何人中何人”為句,舒發自己奮發向上,報效國家的遠大抱負。足稱明代以來劍川一介有理想、有膽識的白族青年,明萬歷四十三年(1615),何可及,乙卯科舉人,萬歷四十七年(1619),再登已未進士,初授河南涉縣,有惠政。天啟甲子年(1624)充任河南省同考,主考選拔張星等學識優秀者八人為仕。時,考生房周士答題立意新穎,放言時弊,初榜黜落,可及查知此事,有意查閱房周士考卷,閱后倍加贊賞,以首卷特別推薦,房周士復中榜首。此舉大得人心,可及一時被譽為“伯樂”。可及令臨漳縣疏理漳河工程之際,獲秦李斯玉筋傳國璽,貢于熹宗皇帝,遂升陜西省道御吏。可及至此得以巡視西城,管節慎庫,差巡七省漕運,兼理河道。任職期間,盡忠盡職,均建卓異功績,官至太仆寺卿,身于明末王朝最高層。崇禎初年,督巡兩浙鹽,時值海嘯,浙江鹽場盡被水淹,可及敢于據實奏報災情,兩浙得免鹽課銀二十萬兩,可及尚親臨災患重地,督促修筑海防,惠及沿海八十余縣,兩浙災民俱受裨益。
可及任太仆寺卿之時,正值魏忠賢擅權,雖有違心之舉,然未失理智天良,多有同情忠良,憫憐故里鄉親之情誼。天啟六年(1626)禮部給事中、劍川縣籍楊棟朝冒死上疏,歷數魏珰罪狀,奏請朱由校對魏“嚴加堪問”,不料《首參魏珰疏》被魏忠賢截扣,情勢十分嚴峻:何可及想方設法,以白語山花體通告楊棟朝:“烏鴉已占鳳凰巢!廟中佛主已非真,一時黃土成金錠,莫再冒死行;華山劍水是故鄉,梓里親情系在心,城東門外快打點,夢蒼快逃生”。經何可及等多方周旋,楊棟朝死罪雖免。活罪難逃,被削職為民,回歸劍川。
魏忠賢倒臺:祟禎皇帝執政后。可及立即上奏《題復漕巨科臣疏》,力薦重臣章允儒、陳熙昌、楊棟朝等。可及不避鄉黨之嫌,內舉之議,提出楊棟朝首參魏珰之舉,贊揚楊棟朝“留都(南京市)不拜逆祠”的節烈行動,崇禎及時采納何可及奏本,重新重用楊棟朝:明崇禎三年(1630),何可及退居林下,旋即在金華山麓文源村吉慶觀(今神登村何家祠)設塾授徒,桃李盈門,頗多建樹。可及注重子孫教育。后代多有作為。長子何基盛(清康熙吏部候選訓導,修《康熙劍川州志》,并參與《康熙鶴慶府志》修纂:其余何基兆、何基隆、何基繁、何基衍、何基茂、何基定均有學問功名;孫何竣為清康熙辛卯科舉人,阿迷州學正,廣南府教授,祿勸州學正。明崇禎年間,何可及與史秉信續修鶴慶府志,附劍川州事于后,惜毀于兵而無存:崇禎十二年(1639)劍川大饑,可及盡放家中儲糧集團,救濟災民。七十四壽而終。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