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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正是中國古代文官官職名,掌執行學規,考校訓導。宋國子監置學正與學錄,掌執行學規,考校訓導。元除國子監外,禮部及行省、宣衛司任命的路、州、縣學官亦稱學正。明、清國子監沿置。明學正秩正九品。清代不改,乾隆初升為正八品。清州學官亦稱學正。學正為基層官員編制之一,配置于國子監,而從事業務則相當于官學中的老師或行政人員。1910年代,清朝滅亡后,該官職廢除。
在清代,州學官稱為學正,各學教官皆用本省人。直隸州與府屬州同,但有部分州如直隸之平泉州市、奉天之巖州、吉林省之伊通州、湖北之鶴峰州、四川省之酉陽州、天全州、廣西壯族自治區之西隆州、奉議縣及土知州所管各州、貴州省之永寧州不設學正。此外,黑龍江省之呼蘭廳、廣西之百色廳、上思廳、云南之騰越廳、貴州之郎岱廳、吉林廳亦設有學正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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