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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察房是清代中央內閣下設的一個重要機構,成立于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其主要職責是對各部院衙門上報的日常事務進行核查和匯總。
歷史沿革
稽察房的設立源于雍正帝的一項行政改革措施。自雍正五年起,他規(guī)定各部院衙門須將每天處理完畢或尚未解決的事項及其原因向內閣報告,這些報告應在月末集中呈報。為了有效監(jiān)督這一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朝廷設立了稽察房。
職能與組織架構
稽察房的主要職能包括記錄并核實各部院提交的案件進展情況,以及整理和匯報相關工作。具體而言,他們負責按照日志記錄所有移交部門審議的案件,并在收到各部門回復后,逐一對比確認案件狀態(tài),區(qū)分已經解決和尚未解決的情況。每個月末,他們會將這些信息匯總成一份名為“月折”的報告上奏給皇帝。此外,稽察房還承擔了保存和整理軍機處發(fā)布的滿文和文言文諭旨的任務。這些諭旨會在月底被整合進一份滿漢文合璧的奏折中,以“匯奏諭旨”之名上報。
組織人員
稽察房的官員由大學士從滿族和漢族的侍讀及中書中任命,人數(shù)不定。同時,該機構還設有四名供事,專門負責文書工作。
參考資料 >
稽察房.國學大師.2024-11-05
內閣稽察房.國學迷.2024-11-05
直接督辦,定期稽查.中工網.202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