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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字我,四川富順人,明萬歷四十七年( 1619)進士,明末官吏。
主要事件
明萬歷四十七年( 1619)進士,授山陰縣知縣。歷任上虞區、河陽知縣。因違魏忠賢,不得升遷。
崇禎初年(1628),戶部薪響司員外郎,因為軍事才能出任口北事,治軍有方。累擢河南省副使、貴州省屯田參議。
崇禎十七年(1644),任貴州巡撫兼僉都御史,拒絕靖江王朱亨嘉的分裂活動。
隆武時,升兵部右侍郎、副都御史,總督云南省、貴州,駐守貴陽市。
永歷元年(1646)派皮熊抵御孫可望入烏江失敗。三月,清軍攻占遵義市,孫可望走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范鑛回貴陽。四月,派平越總兵張才鎮壓苗藍二叛亂。五月,擢兵部尚書。孫可望派李定國攻貴陽,范鑛避走苗寨。李定國與范鑛在貴陽城下達成結盟意愿。
永歷二年(1647),王祥圍貴陽,范鑛派武邦賢解圍。
永歷十一年(1657),孫可望陰謀失敗降清,被作為同黨下獄審問,范鑛憂愁驚嚇而卒。永歷十二年(1658),追贈太子太師、武英殿大學士。
家族成員
子:范,錦衣衛指揮使,累升至都督同知、貴州省總兵,鎮守開州。
子:范瑜,諸生,張獻忠占據成都市時,與劉玉發做明軍內應被殺。
子:范璇,諸生,張獻忠占據成都時,與劉玉發做明軍內應被殺。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