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1830-1909年),原名濮守照,字青士,晚號瘦梅子。水縣崇賢鄉(xiāng)(今塘鄉(xiāng))地溪村人。先世于南宋淳右年間由衛(wèi)輝市遷溧水區(qū)。父濮(瑯園)生四子二女,四子中濮文暹居長,次為濮文升·濮文昶。濮文曦,二女為濮文漪,濮文湘。
生平履歷
濮文暹,補縣學(xué)附生,隨父人選至四川省。因太平軍占領(lǐng)南京市,省試中輟,乃改名文暹,北上京師應(yīng)順天鄉(xiāng)試。與三弟濮文昶同科考中咸豐己未(1859年)舉人,后又同考中同治乙丑(1865年)進士。先供職于刑部,任陜西司主事。員外郎。四川司郎中在刑部供職10余年期間,濮文暹“居心平恕,察事精詳”,著有《提牢瑣記》,當(dāng)時被奉為成法。他參與審理很多朝遷要案,平反了不少冤獄,顯示了他秉直斷案的品質(zhì)和才能。
光緒九年(1883年),濮文暹簡入潼關(guān)道堂,后又改授南陽府知府。濮文暹任南陽市知府前后10余年(中間曾任開封府知府,彰德府知府),政通人和,百廢俱舉。南陽府舊有童子參加府試的制度,參試者必須捐錢以作為進身的階梯,各縣將這部分收入用于修城墻。辦團練。濮文暹到任后,革除這一舊制,“由是寒士得自奮而無幸者矣!”
南陽府東境的淮河源流,由于長久得不到疏浚治理,經(jīng)常泛濫成災(zāi)。濮文暹到任后,修筑堤防,保障沿河兩岸群眾的生命安全。此舉受到上司的重視,曉諭各府縣效仿。
由于濮文暹在南陽府主政有方,“政聲洋溢于中州,盛德之稱滿于人口”,朝廷加封濮文暹三品官銜,賞戴花,升用道員。
濮文暹在繼母死后,憂歸不再出仕,擔(dān)任了府學(xué)堂總教習(xí)。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去山東省長子濮賢恪任所就養(yǎng)。宣統(tǒng)元年(1909年)農(nóng)歷十二月初九于其處去世,時年80歲。
藝術(shù)成就
濮文暹熟諳詩,書,經(jīng),史。凡天文,算學(xué),地理,任遁諸術(shù)無不精通,且好鼓琴,擅聲曲,工詩文以及刀諸術(shù),并嗜讀《紅樓夢》,為我國研究〈紅樓夢〉的著名人物。清同治四年(1865年),濮文暹與其弟濮文昶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作題跋。
題記如下——
“《紅樓夢》雖小說,然曲而達,微而顯,頗得史家法。余向讀世所刊本,輒逆以己意,恨不得起作者一譚。睹此冊,私幸予言之不謬也。子重其寶之。青士、椿馀同觀于半畝園,并識。乙丑孟秋。”
濮文暹著作有《見在集》(8冊22卷)和《見在龕雜作存稿》(4冊)存世。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