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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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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員(簡稱:道,俗稱:道臺,雅稱:觀察、觀察使),起源于明朝,是明清時期的地方政府官職之一,是省與府之間的地方日向恭太郎,最初為布政使、按察使下屬參政、參議等臨時差遣職務。

在明朝,布政使有佐官左、右參政及左、右參議,這些官員分管各承宣布政使/布政司轄區內的部分地區和錢谷等事務,沒有固定人數,根據具體事務的需要,在各個省份增設不同數量的人員,稱為分守道。按察使也設有輔佐官員,即副使和僉事,同樣沒有固定人數,分管各提刑按察使司轄區內的部分地區和刑名等事務,稱為分巡道。分巡道和分守道合稱為道員。清朝時期,廢除了參政、參議、副使、僉事等官銜,專門設置了分守道,主管一省內若干府縣的政務;分巡道則主管全省的提學、屯田等專門事務。守道、巡道等各道都增加了兵備的銜級,所掌漸趨一致,其長官都被稱為道員。雍正乾隆,全國八十余道員加兵備銜,部分兼管鹽務、水利等專項事務。清末因政局動蕩出現品級跳升現象,同時在各省設置了巡警道與勸業道。民國初年曾將一省分為數道,以道尹為長官。道員(道臺、道尹)為從三品或正四品官員。1911年清朝滅亡后,道員官職被廢除。

歷史沿革

在明朝,布政使有佐官左、右參政及左、右參議,這些官員分管各承宣布政使/布政司轄區內的部分地區和錢谷等事務,沒有固定人數,根據具體事務的需要,在各個省份增設不同數量的人員,稱為分守道。按察使也設有輔佐官員,即副使和僉事,同樣沒有固定人數,分管各提刑按察使司轄區內的部分地區和刑名等事務,稱為分巡道。分巡道和分守道合稱為道員。

在清朝初期,于各省布政使/布政司和按察司分別設置了正官和副官。隨后,布政使/布政司的正官和副官被改置為左右參政和參議,這些職位被稱為守道;按察司的副使和僉事則被稱為巡道。在這一時期,道員的管轄范圍通常僅為一個府,或者多個道共同管轄一個府,具體的設置會根據事務和地域的不同而隨時進行調整和裁撤。到了康熙六年(1667年),朝廷下令裁撤了守道和巡道共一百零八員,但之后又逐漸恢復了這些職位。直至乾隆十八年(1753年),參政、參議、副使、僉事等官銜被全部裁去,正式定名為守道和巡道。

清朝時期,對地方官制進行了多次改革,其中道員制度的演變尤為顯著。清朝廢除了參政、參議、副使、僉事等官銜,專置分守道和分巡道。分守道主要負責管理一省內的若干府縣政務,而分巡道則主管全省的提學、屯田等專門事務。守、巡諸道多加兵備銜,長官皆稱道員。光緒至宣統時期,因政局動蕩出現品級跳升現象,同時在各省增設了巡警道與勸業道。巡警道主要負責全省的治安、消防、警察等事務,勸業道則掌管全省的農、工、商、礦及交通事務。雖清末地方行政層級仍維持省、府、縣三級,但道員在涉外事務、邊疆治理中發揮實際管理作用。民國初年,曾將一省分為數道,以道尹為長官。1911年清朝滅亡后,道員官職被廢除。

道員官階

根據清代的官階制度:道員(道臺)是省(巡撫總督)與府(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明朝時,省級行政長官布政使下設左、右參政和左、右參議均為輔佐布政使的官員。清朝時期,廢除了參政、參議、副使、僉事等官銜,專門設置了分守道,主管一省內若干府縣的政務;分巡道則主管全省的提學、屯田等專門事務。守、巡諸道多加兵備銜,長官皆稱道員。清末又在各省設置了巡警道與勸業道。民國初年曾將一省分為數道,以道尹為長官。清初的道員官階不定,乾隆十八年(1753),道員一律定為正四品,同治時期改為從四品。就品階而言,道員為從三品或正四品官員,官職低于巡撫,略高于知府

道員分類

直省設立守道和巡道的制度始于景泰時期。守道是由布政使司派屬駐守在某一地方的官員,而巡道則是由按察使司派出巡查某一帶地方的官員。守道和巡道的管轄范圍不一,有的只管轄一個府,有的則兼轄三、四個府或州。無論是守道還是巡道,都作為藩、臬二司的輔佐官存在。

除了這些常規的守道和巡道,還有一些因特定事務而設置的道員,如糧儲道、鹽法道、管河道、驛傳道等。這些專職道員,有的也可以兼任分守或分巡的職責。此外,某些守道和巡道的官員,還可能兼任兵備、河務、水利、學務、茶馬屯田等其他專項職責,這些官員的主要職責是協助藩、臬二司處理相關事務。

糧道

江南、蘇松、江安、浙江省云南省各設一名糧道官員。山東省、湖北、湖南省廣東省貴州省的糧道官員在光緒、宣統年間被裁撤。江西省的糧道官員兼管南昌市、撫州、建昌三府的巡查事務,福建省的糧道官員兼管福寧的巡查事務,陜西省的糧道官員兼管乾州、敷州的守備事務,這些糧道官員的職位也都被裁撤。

河道

直隸永定河道的官員駐扎在固安縣。山東運河道、江蘇河庫道的官員都在光緒末年被裁撤。

海關道

津海關道的官員駐扎在天津市

巡警道

每個省設一名巡警道官員,都駐扎在本省。

浙江金衢嚴道

浙江金衢嚴道兼管水利事務,駐扎在衢州市。湖南岳常澧道兼管驛傳、商埠、關務,駐扎在澧州。

湖南岳常澧道

湖南岳常澧道的官員兼管驛站傳遞、商業口岸事務以及關稅事務,駐扎在澧州。

奉天洮昌道

奉天洮昌道的官員兼管蒙古旗事務,駐扎在遼源州。

直隸通永道

直隸通永道的官員兼管河務、海防、屯田事務,駐扎在通州。

蘇松太倉道

蘇松太倉道的官員兼管水利、漁業、關務事務,駐扎在上海。

分守道

明朝時期,布政使司設有左、右參政及左、右參議等佐官。這些佐官的主要職責是分管各承宣布政使/布政司轄區內的部分地區,負責管理當地的財政、糧食等事務。這些佐官的職位沒有固定的員額,而是根據具體事務的需要進行靈活設置,不同省份的設置數量也有所不同。這些佐官被稱為分守道,他們作為布政使的輔助官員,協助處理地方政務。

分巡道

按察使有佐官副使、僉事,同樣沒有固定人數,分管各提刑按察使司轄區內的部分地區和刑名等事務,稱為分巡道。

道員實例

明朝

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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