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之英(1892~?) 濟寧市人。1915年北京政府陸軍參謀本部測量學校畢業。1925年任軍閥張宗昌所屬山東陸軍第二十師一O七旅旅長,1927年1月加將軍府鴻威將軍銜。后任國民黨天津警察廳廳長。1938年5月投降日軍,先后任偽山東省公署總務廳長、偽濰縣知事、偽萊濰道尹、偽登州道尹。1943年10月至1945年5月,任偽濟南市道道尹。后任偽青州特別區行政長官。1946年中國國民黨山東省高等法院以漢奸罪將其逮捕,判處有期徒刑7年。
常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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