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元琰(441-511年),字伯,是南北朝時期南齊、南梁的士人,出生于吳郡錢塘(今杭州市)。他的祖父范悅之曾被征召為太學博士,但未赴任;父親范靈瑜因父喪哀傷過度去世,當時范元琰年幼,哀慕盡禮,令親友詫異。長大后的他好學,博通經史和佛義,個性謙遜,不會因為自己所長驕傲。他的祖母患上瘡,他經常親自吸吮,對人說怕會傷害別人,在家不出城,雖然獨居但好像對著賓客,沛國劉十分敬畏佩服他。他家貧,以種菜為生,曾經在外出時發現有人偷去蔬菜,他就避開;母親問他發生什么事,他如實回答,又問誰人偷去蔬菜,他說:「我退走是因為怕他感到慚愧,我知道是誰,希望母親不要泄露。」于是二人隱秘此事。有人徒步渡河偷他的筍,范元琰就伐木建橋讓賊人過河,令賊人很是慚愧,鄉間不再有盜賊。 495年,朝廷征召范元琰為安北參軍事、曹虎平西參軍,不赴任,其時始安王蕭遙光在揚州市,對徐孝嗣說:「曹武參軍,怎會是禮賢之職呢。」打算讓范元琰擔任西曹書佐,不久蕭遙光失敗,人們認為這是個遺憾,沛國劉??看重他,曾上表稱贊。到510年,縣令管慧辨進言他的義行,揚州刺史、臨川王蕭宏任命他,他也不來。次年,蕭宏上奏章推薦,亦未征任他,同年在家去世,虛歲七十。
原文
及長好學,博通經史,兼精佛義。然性謙敬,不以所長驕人。家貧,唯以園蔬為業。嘗出行,見人盜其,元琰退走,母問其故,具以實答。母問盜者為誰,答曰:“向所以退,畏其愧恥。今啟其名,愿不泄也。”于是母子秘之。或有涉溝盜其筍者,元琰因伐木為橋以渡之。自是盜者大慚,一鄉無復竊。
譯文
范元琰,字伯珪,南梁時吳郡錢塘人。元琰年輕時非常好學,博通經史,精研佛學,但是其為人很謙遜,從沒有以自己的所長而看不起別人。元琰家中很貧困,僅靠種菜維持生活。有一次,元琰從家中出來,發現有人正在偷他家的白菜。元琰急忙退回了家中。母親問他原因,元琰把剛才看到的事情告訴了母親。母親問偷菜的人是誰,元琰說:“我之所以退回來,就是怕偷菜的那個人感到羞恥,我告訴您他的名字,希望您不要泄露給他人啊!”母子兩人從此嚴守這個秘密。
元琰家的菜園外有一條水溝,有人從水溝中渡水過來偷他家的竹筍。元琰因此伐木,把伐木作為橋,(讓偷竹筍的人)從橋上過去。偷竹筍的人為此非常慚愧,從此這一帶居然都沒有了偷盜之人。
注釋
及:到了.......的時候
遽:急忙
故:原因
具:詳細
以:用
向:先前
啟:說出
因:于是
一:從此
菘:白菜
做法
贊同是因為范元琰不計較盜賊的德行,用善舉使他們認識到自我的丑惡,心中慚愧,從而改過自新;不因人之惡而惡,此君子善人之道!
不贊同是因為范元琰的這種做法有點像《悲慘世界》中的冉·阿讓在主教的掩護下偷走主教家里的銀燭臺。所謂以德感人。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