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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1463年-1521年),字邦秀,河北城市徐村人。明朝政治人物,大學士石之兄。1487年成化丁未進士,歷任御史、戶部尚書等職。在弘治年間,因諫阻皇帝出居庸關,受到御史李隱劾。
石玠
河北藁城市徐村人,字邦秀。弘治中,由汜水知縣召為御史。
歷史事跡
出核大同軍儲,按甘肅省及陜西省,所條上邊務,悉中機宜,為都御史戴珊所委寄。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部長數犯邊,泰寧三衛與別部相攻,久缺貢市,遣玠以左侍郎兼僉都御史往遼東巡視。出關撫諭,皆受約束。
帝大喜,璽書嘉勞,召還。
左都御史陸完遷,廷推代者,三上悉不用,最后推玠,乃以為右都御史(正二品)掌院事。
御史李隱劾玠緣,不報。
十年拜戶部尚書(正二品)。中官史大鎮云南省,請獨領銀場務。
杜甫鎮湖廣,請借鹽船稅銀為進貢資。
劉德守涼州,請帶食茶六百引。玠皆執不可。
西僧闡教王請船三百艘販載食鹽,玠極言其害。
帝初出居庸,玠切諫。及在宣府,需銀百萬兩,玠持不可。
奸民欲牟鹽利者,賄朱寧為請,玠不可,連章執奏。
廷臣諫南巡跪闕下,諸大臣莫敢言,玠獨論救。
群小激帝怒,嚴旨責令自陳,遂引疾去。
賜敕馳傳給隸如故事。
家居二年卒,贈太子少傅(正二品)。
玠有操行,居官亦持正。
其為都御史時,胡世寧論寧王,玠與李士實請罪世寧,以是為人所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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