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1日,山東榮成市一艘遠洋漁船船長楚一軍在印度洋公海海域被船員殺害后拋入海中,隨后嫌疑人被控制。3月12日,威海海警局對該事件立案。4月6日,遇害船長家屬被告知,涉事船已經(jīng)靠岸,嫌疑人林某兵被抓獲,楚一軍的遺體未被找回。
2025年9月,遇害船長家屬收到了威海海警局提供的遇害者無生還可能證明、兇手無精神病認定、兇手認罪告知書、兇器認定等相關材料,案件已移送檢察院。2025年12月,威海中院對“遠洋漁船船長公海被害案”作出了一審宣判,對嫌犯林某兵判處死刑。
案件背景
受害人
據(jù)楚一軍親友介紹,楚一軍小時候家庭經(jīng)濟條件較差,其在十七八歲就成為一名船員,從近海捕撈開始參與,在多個船公司都有工作過。據(jù)遇害船長女兒小星(化名)描述,自己是山東省威海市榮成人,父親楚一軍從事海上工作直到2021年。為了籌集她的嫁妝,父親于2024年8月26日從家中出發(fā),前往印度洋公海進行作業(yè),原計劃于2025年6月下旬返航。小星原本計劃2025年7月結婚,就是為了讓父親在歸來后能出席見證。2025年3月10晚,其父親還在幫她挑選婚禮所用的服裝。
嫌犯
林某兵五十多歲,是威海榮成市王連鎮(zhèn)寨前賽家村人,職位為漁船二副。親友表示,林某兵通過同村的楚一軍岳父關系聯(lián)系上楚一軍,成為跟隨其出海的船員。楚一軍親友表示,此次出海前對船檢修準備期間,楚一軍每都會開車接送船員,其中包括林某兵,“每天來回80公里。”此外,據(jù)林某兵同村村民介紹,他有個女兒在外地,其妻子于2025年4月離開了村子。另有村民稱,林某兵有犯罪前科并曾多次坐牢。2025年3月上旬,林某兵就和其他船員有過言語沖突。3月8日前后,林某兵表達過離職返港回國的想法,并簽訂了離職合同。3月10日晚10時,林某兵將此前楚一軍送給他的拖鞋歸還,并要走了他之前作為回禮的水果刀。當晚,林某兵曾持刀獨自站在甲板之上,之后他一度跳海自殺,被船長聯(lián)合船員救下。據(jù)小星描述,林某兵的父親與她的姥爺曾是戰(zhàn)友,但是他們兩家人并不熟悉。
涉事漁船
“魯榮遠漁370”是一艘燈光圍網(wǎng)漁船,該型漁船利用海洋中許多魚類有趨光特性,通過在船的首部、舷側及船底等水中部位安裝一定數(shù)量的電燈的裝置,以燈光區(qū)域誘集魚群并收攏漁網(wǎng)捕魚。“魯榮遠漁370”上有20多名船員。除了船長外,還有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長、水手等分工。
案件經(jīng)過
2025年3月11日,一艘遠洋漁船在印度洋作業(yè)期間,船員林某兵因工作糾紛與船長楚一軍發(fā)生矛盾,在駕駛室持菜刀砍擊楚一軍頭部致其死亡,后分尸拋海。事發(fā)后,林某兵破壞監(jiān)控,持菜刀阻撓施救,獨自駕駛船舶并脅迫輪機長返航,在撬開機艙門時被其余船員制服。
案件處置
案件調(diào)查
2025年3月24日,威海海警局發(fā)布情況通報表示,該局已于3月12日對該案件立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4月6日,小星接到警方電話,被告知涉事船已經(jīng)靠岸,嫌疑人林某兵被抓獲,其父親的遺體未被找回。家屬配合警方完成了血樣采集等工作。
2025年4月20日,遇害船長家屬表示,林某兵已移送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6月底,林某兵提出精神病鑒定申請。9月6日,遇害船長女兒小星表示,他們已收到威海海警局提供的其父親無生還可能證明、兇手無精神病認定、兇手認罪告知書、兇器認定等相關材料,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兇器被認定為菜刀,殺人動機尚不明確。
一審宣判
2025年12月,威海中院對“遠洋漁船船長公海被害案”作出了一審宣判,對嫌犯林某兵判處死刑。
案件回應
涉事船只的公司
網(wǎng)傳涉事船只屬于榮成市某漁業(yè)有限公司。2025年3月24日,該公司工作人員稱,對網(wǎng)傳情況不了解,沒發(fā)生過類似事件。
遇害船長家屬
2025年4月18日,遇害船長家屬表示,他們已接收到警方整理的部分遺物,但現(xiàn)金、銀行卡等貴重物品暫未收到。2025年3月20日,小星在社交媒體上發(fā)布信息稱,其身為船長的父親楚一軍在印度洋公海海域被船員殺害。小星稱,3月11日7時30分父親結束了與母親的語音通話,當日11時之后,便無法再與他取得聯(lián)系。3月12日下午,自己接到電話稱,父親被船員林某兵殺害并拋向公海。
律師解讀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趙琮表示,根據(jù)《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船舶航行應僅懸掛一國的旗幟,并且除國際條約或本公約明文規(guī)定的例外情形之外,在公海上應受該國的專屬管轄。如果犯罪行為發(fā)生在中國籍船舶上,中國海警有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進行處理,且無論船舶位于何處。船只駛回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海警局關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轄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后續(xù)移送審查起訴等環(huán)節(jié),與國內(nèi)刑事案件基本一致。
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廣東省律師協(xié)會經(jīng)濟犯罪辯護專業(yè)委員會委員周洪稱,根據(jù)現(xiàn)有案件通報信息分析,涉事船舶屬于中國籍民用船只,依法應當適用中國刑法管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條屬地管轄規(guī)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航空器內(nèi)實施的犯罪行為,均受中國刑事法律規(guī)制。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于犯罪行為的認定采取“行為地或結果地擇一管轄”原則,即只要犯罪的行為實施地或危害結果發(fā)生地位于中國領域內(nèi),即視為在中國境內(nèi)犯罪。
參考資料 >
船長在公海被殺拋尸 警方深夜通報.安徽網(wǎng).2025-03-25
遠洋漁船船長公海遇害案嫌犯一審被判死刑.澎湃新聞-今日頭條.2026-01-07
遠洋漁船船長公海遇害案嫌犯一審被判死刑.界面新聞.2026-01-07
“得準備好紅包,女兒今年要結婚了!”遠洋漁船船長被害前對話曝光.澎湃新聞-騰訊網(wǎng).2026-01-07
“船長在公海被船員殺害拋尸”,海警通報!女兒:父親原定7月參加我的婚禮;公海刑案如何處置?.上觀新聞.2025-04-21
“遠洋船長公海被害案”嫌疑人被警方帶走,同村村民:他在船上干了好多年,坐過幾次牢.極目新聞-騰訊網(wǎng).2025-04-10
遠洋漁船船長公海被害月余,家屬稱收到部分遺物!海警回應.南方都市報-今日頭條.2025-04-21
遠洋漁船船長在公海被船員殺害拋海?威海海警:案件正辦理.上游新聞.2025-04-21
遠洋漁船船長公海遇害細節(jié)曝光!兇手持刀砍擊頭部還阻撓施救.南方都市報-今日頭條.2026-02-13
獨家丨遠洋漁船船長被害案嫌犯移送檢方報捕,船上兩段視頻曝光.澎湃新聞.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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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長公海遇害5個月遺體仍未找到#】.新浪微博.2025-08-13
“船長在公海被害拋尸案”,最新進展.今日頭條.2025-09-08
遠洋漁船船長被曝遭船員殺害,威海警方回應:案件正在辦理.現(xiàn)代快報-今日頭條.2025-03-24
遠洋漁船船長公海被害月余,家屬稱收到部分遺物!海警回應.南方都市報-新浪微博.2025-04-18
律師解讀公海殺人是否犯法.新浪財經(jīng).202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