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公安局是海寧市的政府工作部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
現任領導
海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汪新漢。
機構職能
(一)起草并組織實施有關公安規范性文件。部署、監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的情況。負責110接處警工作。
(三)主管全市經濟、刑事犯罪等偵查工作,承擔上級交辦案件的偵查工作。
(四)負責依法查處全市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籍、流動人口、居民身份證號碼、危險物品、特種行業,依法管理內河水域治安工作,負責治安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組織、指揮公安特警隊的處突防暴工作。
(五)按照權限,組織實施中國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臺居民回本市定居管理,承擔外國人來華留學、來華工作、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關事宜的管理。
(六)負責全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負責道路交通秩序、車輛和駕駛人管理工作。負責管轄道路的交通管理工作。
(七)負責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負責全市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按照規定權限,負責組織、指導、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及互聯網安全保護工作,組織網絡犯罪偵查。
(九)負責管理市看守所、市拘留所。
(十)負責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指導、監督公安執法活動。
(十一)組織、協調全市禁毒緝毒工作。
(十二)組織、協調、指導全市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負責公安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工作。負責公安通信勤務保障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的行業管理,組織社會公共安全防范技術在公安領域的推廣應用。
(十四)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監督。負責公安督察工作,組織維護公安民警執法權益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所獲榮譽
海寧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取得了顯著成績,獲得了多項榮譽。2021年12月24日,該局榮獲全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先進集體稱號。2022年12月,海寧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被評為浙江省優秀公安基層單位。"
參考資料 >
海寧市公安局.海寧市人民政府.2024-05-22
汪新漢.海寧市人民政府.2024-05-22
關于公示全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擬表彰對象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4-05-22
化解農民工“憂薪”事 浙江5個集體及7名個人獲先進表彰. 浙江在線 .2024-05-22
任免名單!海寧正式設立這個節日!.百家號.202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