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金海岸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從事房地產業為主的企業,成立于2005年12月30日,注冊資本5.7億元,總資產約400億元,地址位于江蘇省連云港市,法定代表人是劉磊。
2017年,連云港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設連云新城“藍色海灣”的構想,由連云港金海岸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簡稱“金海岸公司”)承攬工程建設,該項目計劃總投資超過18億元。2021年4月,連云港金海岸開發建設有限公司被自然之友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稱要求其停止藍色海灣項目的一切施工行為、消除對該地生態破壞的危險,并對已破壞區域進行生態恢復和賠償等訴求。2022年2月到4月,自然之友向中央環保督察組和相關主管部門提交多份舉報信。2023年,由連云港金海岸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承包的藍色海灣項目被環保督察整改。
2024年1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此案做出判決。判決顯示,金海岸公司的開發建設行為違反了海洋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同月18日,公司針對此案回應稱:“會進行上訴。”
公司業務
經營范圍
灘涂圍墾區投資、開發和建設;旅游資源的開發與經營管理;公用事業建設;溫泉水供水(非飲用);房屋租賃、出售;樓盤銷售代理;物業服務;信息咨詢服務(投資理財及其他涉及許可的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主要項目
2006年,連云港金海岸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進駐連云新城,主要實施連云新城灘涂圍墾區投資、開發、建設,以及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項目。
企業治理
主要人員
(以上最新信息截至2024年2月19日)
參考資料
股權結構
(以上最新信息截至2024年2月19日)
參考資料
企業榮譽
企業事件
2017年,連云港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設連云新城“藍色海灣”的構想,該項目由連云港金海岸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海岸公司”)承攬工程建設,項目計劃總投資超過18億元。
2021年4月,自然之友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起訴金海岸公司和環評單位南京師大環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停止藍色海灣項目的一切施工行為、消除對該地生態破壞的危險,并對已破壞區域進行生態恢復和賠償等訴求。法院立案后,自然之友繼續向相關部門提交舉報信,事情有了變化。2021年11月,岸線修復工程暫停施工,2022年1月,基礎工程部分暫停施工。2022年2月到4月,自然之友向中央環保督察組和相關主管部門提交多份舉報信。一年后,藍色海灣項目被環保督察整改。2023年2月,江蘇省公開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清單顯示,藍色海灣項目存在未按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停止海州灣國家級海洋公園內的岸線修復項目建設,在原有岸線向海一側通過拋填塊石、吸沙吹填等方式抬高地形,致使岸線向海推進60至100米,占用了海洋公園濱海濕地約143.6公頃,破壞原有泥質灘涂生態環境等問題,違反了有關國家級海洋公園開發建設的規定。由于案情復雜且涉及水鳥保護專業領域,該案舉行了三次庭前會議。
2024年1月,自然之友收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判決顯示,金海岸公司的開發建設行為違反了海洋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擬建設的藍色海灣項目具有損害鳥類覓食地、棲息地的現實風險,在未經合法審批之前應當停止建設;環評單位遺漏對鳥類影響的評價,承擔連帶責任。同月18日,金海岸公司針對此案回應稱:“會進行上訴。”
參考資料 >
連云港金海岸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天眼查.2024-02-19
連云港金海岸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愛企查.2024-02-19
候選企業:連云港金海岸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人民網.2024-02-19
投資預算超18億的生態修復項目,破壞了生態?目前被叫停.新京報-新浪財經.2024-02-19
第十五屆人民企業社會責任獎“綠色發展獎”揭曉.人民網-網易.2024-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