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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師大環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來源:互聯網

南京師大環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南京師范大學全資國有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成立,注冊地位于南京市棲霞區堯化街道科創路1號二期7棟701室,法定代表人為劉志國。公司主要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環境規劃、清潔生產審核、環保管家、污染場地調查等環境咨詢業務。

2021年5月,公益機構自然之友提起公益訴訟,認為藍色海灣項目是以犧牲自然岸線和濱海濕地為代價的開發建設,破壞多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鳥類的重要棲息地,要求相關項目立即停工。2023年9月6日,該案件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2024年1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為,環評單位南京師大環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遺漏對鳥類影響的評價,承擔連帶責任。1月18日,自然之友提起上訴。

經營范圍

南京師大環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經營范圍包括環境技術開發、技術推廣服務;科技中介服務;環境治理(不含危險廢物治理);環境工程設計、施工及技術咨詢;環境保護與治理咨詢服務;環境保護監測;生態監測;環保設備、環境監測儀器、環境污染處理專用藥劑(不含危險化學品、不含藥品)的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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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事件

2017年,藍色海灣項目的基礎工程完成了兩次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公示。2019年8月,岸線修復工程也完成兩次公示。環評報告沒有針對鳥類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公益機構自然之友認為,藍色海灣項目是以犧牲自然岸線和濱海濕地為代價的開發建設,破壞多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鳥類的重要棲息地,并導致“藍色碳匯”生態功能的永久性喪失。該公益機構還指出,由南京師大環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存在關鍵內容遺漏、數據結論錯誤等弄虛作假的情況。據此,自然之友于2021年5月提出公益訴訟,要求相關項目立即停工,由連云港金海岸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消除生態破壞影響,并對已破壞區域進行生態恢復。

2023年2月,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認定,連云港市未按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停止海州灣國家級海洋公園內的岸線修復項目建設,2020年繼續批復用海手續,在原有岸線向海一側通過拋填塊石、吸沙吹填等方式抬高地形,岸線向海推進60至100米,占用海洋公園濱海濕地約143.6公頃,破壞原有泥質灘涂生態環境。督查組要求連云港市委、市政府在2024年底前限時完成整改。同年9月6日,該案件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2024年1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為,環評單位遺漏對鳥類影響的評價,承擔連帶責任。環評單位最初對于藍色海灣項目基礎工程的環評報告并未涉及對案涉區域鳥類的影響,后在岸線修復工程環評報告中對鳥類的影響進行了評估,即該項目建設將導致水鳥覓食地面積減少,并給出了減少影響的相應方案。但相關分析報告未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主管部門的意見,提出的方案是否足以減少或消除對野生動物的不利影響、能否達到預期效果存在著不確定性。1月18日,自然之友提起上訴,核心訴求為:藍色港灣項目的基礎工程和岸線修復工程應當永久停止建設,被告應當對已破壞區域進行生態恢復,并賠償臨洪河口濕地的生態服務功能損失。

參考資料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南通市人民政府.2024-02-19

南京師大環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企查查.2024-02-19

投資18億的地產項目因破壞水鳥棲息地被叫停,環評機構承擔連帶責任.新浪網.2024-02-19

連云港“藍色海灣”項目生態破壞環境公益訴訟案近日正式開庭 .自然之友.2024-02-19

被叫停的海灣整治項目:是生態修復,還是破壞生態?.新京報-搜狐新聞.2024-02-19

南京師大環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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