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珍珍(緬甸名MA THIRI MAUNG;1996年7月1日-2026年1月29日),女,云南省臨滄市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人,緬北電詐頭目明學昌的孫女,緬甸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重要頭目。
從2015年開始,明珍珍等人在明學昌帶領下,通過招攬“金主”陸續設立“臥虎山莊”“玉祥國際集團”等“產業化”“集團化”的賭詐園區,高峰時期,她管理的6個園區一年光租金收入達2000多萬元。2023年10月,為逃避公安部部署開展的涉及中國的緬北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專項工作的打擊,明家伙同電詐“金主”,安排武裝人員攜帶槍支分批押運電詐人員從“臥虎山莊”轉移至明珍珍管理的“承德公館”(紅房子)及“東湖山莊”。在此過程中,被轉移人員在逃跑過程中,遭到武裝人員開槍射擊,致使中國籍涉詐人員4人死亡4人受傷。隨即,明珍珍指示手下將尸體埋到明家的一塊地里。2023年11月12日,因以明珍珍為重要頭目的犯罪集團針對中國公民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進行公開武裝護詐,詐騙數額巨大,在公安機關嚴打高壓態勢下,仍不收斂,繼續大肆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情節惡劣,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對明珍珍進行公開懸賞通緝。2023年11月15日,緬方組織對明學昌抓捕,其間明學昌畏罪自殺身亡。同年11月16日,明珍珍在緬北果敢自治區被緬甸警方抓獲,當日被移交中方公安機關。
2024年12月30日,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對包括明珍珍在內的39名犯罪成員以涉嫌詐騙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5年2月14日至19日,緬北明家犯罪集團系列案在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9月29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明家犯罪集團案,對明珍珍等11名被告人判處死刑。一審宣判后,明珍珍等被告人提出上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明珍珍等11人死刑,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對明珍珍等11名罪犯宣判并執行死刑。
人物生平
明珍珍為緬甸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重要頭目,緬北明學昌家族成員。從2015年起,明珍珍等人在她的爺爺明學昌帶領下,通過招攬“金主”陸續設立“臥虎山莊”“玉祥國際集團”等“產業化”“集團化”的賭詐園區,明珍珍負責管理賭詐園區里的“承德公館”(紅房子)及“東湖山莊”等,高峰時期,她管理的6個園區一年光租金收入就有2000多萬元。明學昌曾是當地副縣長,以明學昌為首的犯罪集團下設的武裝力量以保安身份公開武裝護詐,同時涉嫌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等多種嚴重犯罪行為。
2023年7月,公安部部署開展打擊涉及中國的緬北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專項工作。2023年10月,為逃避打擊,明家準備將電詐人員分批次轉移到其他地方進行藏匿。10月19日晚,明家伙同電詐“金主”,安排武裝人員攜帶槍支分批押運電詐人員從“臥虎山莊”轉移至明珍珍管理的“承德公館”(紅房子)及“東湖山莊”。在此過程中,被轉移人員在逃跑過程中,遭到武裝人員開槍射擊,致使中國籍涉詐人員4人死亡4人受傷。接到消息后,明珍珍隨即指示將尸體埋到明家的一塊地里。
2023年11月12日,因以明珍珍為重要頭目的犯罪集團長期組織開設詐騙窩點,公開武裝護詐,實施針對中國公民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詐騙數額巨大,在公安機關嚴打高壓態勢下,仍不收斂,不收手,繼續大肆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同時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多種嚴重暴力犯罪,情節極其惡劣,后果極其嚴重。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對其進行公開懸賞通緝。
2023年11月16日,明珍珍在緬北果敢自治區被緬甸警方抓獲,并被移交中方公安機關。2024年12月30日,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對明珍珍等犯罪的明家犯罪集團成員及關聯犯罪集團成員共39人以涉嫌詐騙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販賣毒品罪、組織賣淫罪等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5年2月14日至19日,緬北明家犯罪集團系列案在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9月29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明家犯罪集團案,對明珍珍等11名被告人判處死刑。一審宣判后,明珍珍等被告人提出上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復核確認明珍珍等11人死刑,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對明珍珍等11名罪犯宣判并執行死刑。
家庭成員
以上參考
人物事件
犯下罪行
2015年以來,在明學昌帶領下,明家犯罪集團通過招攬“金主”陸續設立“臥虎山莊”“玉祥國際集團”等“產業化”“集團化”的賭詐園區,大肆實施針對中國公民的電信網絡詐騙和跨境賭博等犯罪活動,逐步形成包含明珍珍等家族成員在內的犯罪集團。明家招攬、吸引“金主”入駐園區,高峰時期園區涉詐人員近萬人。明家犯罪集團主要為賭詐園區提供武裝庇護,伙同、放任“金主”暴力管控、虐待、毆打、強奸甚至殺害不服從管理、不能完成任務的底層電詐人員,犯罪行為每天都在發生。明珍珍負責管理賭詐園區里的“承德公館”(紅房子)及“東湖山莊”在內的6個園區。
以“血路”開“財路”,明家依靠武裝護詐、涉足黃賭毒等各類黑灰產、伙同“金主”瘋狂殘害壓榨電詐人員,明家的“電詐生意”如同雪球一樣越滾越大。2023年7月,公安部部署開展打擊涉及中國的緬北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專項工作。2023年10月,為逃避打擊,明家得知要對這些園區開展清查行動,擔心會對“詐騙生意”造成影響,于是準備將電詐人員分批次轉移到其他地方進行藏匿。10月19日晚,明家伙同電詐“金主”,安排武裝人員攜帶槍支分批押運電詐人員從“臥虎山莊”轉移至明珍珍管理的“承德公館”(紅房子)及“東湖山莊”。在此過程中,被轉移人員發現自己并不能回國,在逃跑過程中,遭到武裝人員開槍射擊,致使中國籍涉詐人員4人死亡4人受傷。接到消息后,明珍珍隨即指示將尸體埋在養牛馬的一片寬闊地里。
聯合調查
2023年11月,中國警方和緬甸警方成立聯合調查組。赴果敢老街完成現場勘查、調查取證、人員走訪等工作。經公安機關調查查明,明家犯罪集團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詐騙、非法拘禁等多項罪名,涉賭詐資金近百億元,形成案卷1110本,梳理物證書證近1.5萬份,相關證據材料重達2噸。11月12日,經浙江省溫州市公安機關偵查發現,明珍珍系緬北果敢自治區涉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重要頭目,以明學昌為首的犯罪集團長期組織開設詐騙窩點,公開武裝護詐,實施針對中國公民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詐騙數額巨大,同時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多種嚴重暴力犯罪。經查明,明學昌、明國平、明菊蘭、明珍珍4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決定對其進行公開懸賞通緝。公安機關敦促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自首,對提供有效線索和協助抓捕的有功人員,公安機關給予10萬至50萬元人民幣獎勵。
緝拿歸案
2023年11月15日夜,明學昌畏罪自殺。11月16日,因實施網絡詐騙、綁架、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明珍珍在緬北果敢自治區被緬甸警方抓獲,明國平也被抓獲。當日,在緬甸各方的大力配合下,明國平、明菊蘭、明珍珍3人均被移交中國公安機關。
依法審查
2024年12月30日,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對長期盤踞緬北果敢,依托武裝力量,大肆實施針對中國境內公民的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的明家犯罪集團成員及關聯犯罪集團成員明國平、明珍珍、明菊蘭、羅家良(緬甸名LUO JIA LIANG)等39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以涉嫌詐騙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販賣毒品罪、組織賣淫罪等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開庭審理
2025年2月14日至19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明國平、明珍珍、畢會軍、明菊蘭、巫鴻明等23名被告人詐騙、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開設賭場、組織賣淫、販賣毒品、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偷越國(邊)境、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一案。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最終,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一審宣判
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明家犯罪集團案。對明珍珍等11名被告人判處死刑。
經審理查明:2015年以來,以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員為首要分子,以畢會軍等其他家族成員和周衛昌等武裝頭目為重要成員的明家犯罪集團,利用明家家族在果敢地區的影響力,發展和依托明家家族掌控的武裝力量,在果敢老街及石園子、清水河等地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吸引巫鴻明、羅建章、蔣吉等多名“金主”入駐并提供武裝庇護,伙同以“金主”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團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開設賭場、販賣毒品、組織賣淫等犯罪活動,涉賭、詐資金100余億元。明家犯罪集團伙同巫鴻明等人的電詐犯罪集團,殺害、傷害試圖逃跑或不服從管理的涉詐人員,造成10人死亡、2人受傷;2023年10月20日,為防止涉詐人員被移交我國,明家犯罪集團伙同巫鴻明等人組織轉移、藏匿涉詐人員過程中,明家武裝人員開槍射擊,又造成4人死亡、4人受傷。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明珍珍等人分別組織、領導、參加犯罪集團實施犯罪,其行為分別構成詐騙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14項罪名。法庭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一審宣判后,明國平、明珍珍等被告人提出上訴。
執行死刑
2025年11月25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吳森龍、傅雨彬等人分別組織、領導、參加犯罪集團實施犯罪,其行為分別構成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詐騙、開設賭場等10余項罪名。以明國平、明珍珍等人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團和以巫鴻明等人為首要分子的電詐犯罪集團結伙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等嚴重暴力犯罪,其中,各被告人所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后果特別嚴重,罪行均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吳森龍、傅雨彬等11人死刑。
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對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吳森龍、傅雨彬等11名罪犯宣判并執行死刑。臨刑前,罪犯的近親屬進行了會見。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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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 | 被公安部通緝的緬北“明氏家族”,實際上是“詐騙一家人”?.今日頭條.2023-11-15
公安部公開通緝緬北電詐頭目,照片公布.今日頭條.2024-02-16
緬甸果敢自治區警察部隊負責人明國安.資源新聞網.2023-07-24
緬北激戰之際,中國警方瞅準時機出手施壓,發布電詐頭目通緝令.今日頭條.2023-11-14
迷失緬北:暴力、販賣、勒索與電詐,偷渡者淪為“行走的金錢”.澎湃新聞.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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樞密院十號:中國通緝緬北電詐重要頭目,外媒這樣報道.環球網-今日頭條.2023-11-24
果敢四大家族成員紛紛發出懺悔,其中一人的姐姐是亨利集團老板.新浪網.2023-11-13
被通緝緬北電詐頭目,其孫子被北大錄?。勘贝蠡貞杭俚?!.每日經濟新聞-今日頭條.2023-11-13
公安部公開通緝緬北電詐頭目,照片公布.光明網-今日頭條.2023-11-29
武裝護詐,涉嫌故意殺人…明學昌、明國平、明菊蘭、明珍珍被通緝,賞金最高50萬元.紅星新聞-今日頭條.2023-11-29
我公安機關公開通緝的緬北果敢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首犯明學昌畏罪自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2025-01-05
緬北電詐頭目明學昌孫子讀北大?北京大學:不是北大學生,無申請記錄.今日頭條.2024-02-16
一圖讀懂緬北家族關系網 .澎湃新聞-騰訊網.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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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公開通緝緬北電詐犯罪集團重要頭目!.今日頭條.202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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