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其包含在生育保險待遇中。女職工在生育期間離開工作崗位,不能正常工作,生育津貼是對女職工基本生活的保障。
截至2023年,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支付期限一般與產假期限相一致,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期限一般不少于90天。2024年,全國參保女職工人均生育津貼超2.6萬元。截至2025年6月,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已達到2.53億人。“十四五”期間參保人累計享受各項生育保險待遇9614萬人次,基金累計支出4383億元。截至2026年2月,在前期27個省份(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95%統籌區已全面實現生育津貼直達個人的基礎上,貴州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新疆等省份醫保部門積極落實全國醫保工作會議要求,大力推進生育津貼發放流程優化工作。
政策背景
生育問題關系到人口存續和社會進步,一直是中國備受關注的公共問題。中國的生育政策及生育保障作為新中國成立70年來最重要且最連貫的社會政策之一,對中國社會經濟發展影響深遠。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僅用30多年的時間實現了發達國家用一個世紀甚至更長時間才完成的人口再生產類型轉變,步入低生育水平國家行列。中國生育政策和生育保障體系對此功不可沒,在控制人口數量、優化人口結構、協調資源配置、提供醫療及生活保障等方面做出重要貢獻。隨著時代的發展,中國人口結構和社會經濟形勢早已發生根本性變化,面對生育水平持續降低、老齡化程度不斷加劇等一系列問題,中國及時放開“全面二孩”并積極構建配套生育保障體系,以促進人口的長期均衡發展。未來生育政策和生育保障走向直接關系人民福祉和社會發展。
基本概念
定義
生育津貼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女職工在生育期間離開工作崗位,不能正常工作,生育津貼是對女職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其包含在生育保險待遇中。
支付方式與標準
在中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支付期限一般與產假期限相一致,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期限一般不少于90天。以北京為例,具體計算公式為: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基數÷30天×產假天數。其中,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基數指女性參保職工發生引、流產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申領人所在用人單位首次進行繳費基數核定之月全部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之和除以參保職工人數。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基數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如果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間應享受的個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用人單位必須補足;如果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間應享受的個人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必須全額發給個人。因各地對生育保險都有相應的管理規定,不僅生育津貼的發放范圍不盡相同,計算方式也存在差異。例如,杭州市靈活就業人員的生育津貼計算公式為:應計發津貼=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時的上年度杭州市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30×規定天數;安徽省靈活就業人員的生育補助金按“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資第一檔÷30×98(98為產假天數)”計算;廣西南寧市則規定生育津貼計發標準統一按照職工生育當月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的實際繳費人均繳費基數執行。
享受條件
已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分娩、妊娠終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依法繳納生育保險達各省規定月數,且符合國家和各省計劃生育政策。具體來看,多數地方要求生育前連續繳滿12個月生育保險(如成都市2025年生育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需不間斷繳滿12個月);貴陽、荊州市等部分地區要求連續繳滿6個月;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孕產婦生產前連續繳納6個月,靈活就業人員需繳納12個月。此外,生育時需處于在職狀態且單位正常繳納生育保險,申領需在生育后12個月內(成都)或生育醫療費用發生的次年3月31日前(荊州)完成。
領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領取期限
生育津貼支付期限一般與產假期限相一致,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了三種情形:
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享受產假的主要是女職工。生育是人類繁衍生存和勞動力再生產的行為,既是一種自然行為,又是一種社會行為。職業婦女既要從事經濟活動,又要擔負生育子女的天職,實際上是為社會做出了雙重貢獻。國家和社會有必要通過制度安排,使生育女職工從開始懷孕就得到生活、身體等方面的照顧,使她們能安心在家休養,逐步恢復身體健康,已投入日后的工作。這對于保護婦女及嬰兒的身體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產假
根據1951年《勞動保險條例》和1955年《國務院關于女工作人員生產假期的通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56天產假;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的可以休產假15天,3個月以上不滿7個月流產時,給予30天的產假。1988年7月,國務院頒布《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將正常產假由原來的56天延長到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產后假7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同年,勞動部發布了《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42天,產假期間工資照發。199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也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晚育假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中發[1982]11號)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為晚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的為晚育。中國《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22周歲,女20周歲。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齡基礎上,男女青年超過法定結婚年齡3年以上初次結婚,即男子年滿25周歲或者女子年滿23周歲結婚的;晚育,就是適當地推遲婚后初育的年齡,即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子女的。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這里說的“生育假”實質上就是產假。截至2023年,在《勞動法》規定的女職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法定產假基礎上,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對晚育的婦女規定了晚育假,即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給予適當延長產假的獎勵,各省獎勵的時間差距較大。多數地方規定晚育假10~30天;有些地方規定增加45~90天;很多地區假期延長到180天;最長的是西藏,規定增加9個月。此外,還有14個地方規定,在給予女方晚育假的同時,給予男方一定期限的護理假,一般為7~10天。為保證晚婚晚育獎勵的落實,各地方普遍規定,對享受晚婚假、晚育假和護理假的職工應視為出勤,工資、獎金照發,不影響提職、提級、評先進,一切福利待遇不變。
北京、天津市兩地還規定如不能保證晚育假的,可增發工資;產婦不休所增加的晚育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部分地區還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及時、足額發放給享有生育津貼的員工。
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計劃生育手術主要是指公民為實行計劃生育而采取的避孕、節育和補救措施。據統計,中國每年進行的計劃生育手術能達到2 600萬件。公民在進行這些手術時,身心不可避免地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有的還可能因為操作不當而引起手術并發癥,理應得到國家的經濟獎勵和補償。因此,《計劃生育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給予獎勵。
截至2023年,關于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所享受的國家規定的休假,國家并沒有一個正式的關于計劃生育手術術后休假的強制性規定。衛生部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在1984年發布的《關于印發〈節育手術常規〉(第三版)的通知》中,提出了對各種節育手術術后休假的建議,主要為:放置宮內節育器和皮下藥物埋植,自手術起休息2天,重體力勞動者,在術后一周內不作重體力勞動;取宮內節育器,當日休息1天;輸精管結扎,休息7天;單純輸卵管結扎,休息21天;產后結扎輸卵管,按產假另加14天;人工流產、懷孕不滿3個月的休息20天,3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的休息30天,4個月以上的休息42天。人工流產同時結扎輸卵管,兩項休假合并計算。上述休假,如遇特殊情況,由醫師決定。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社會保障立法的發展,除了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職工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兩種情形外,可能會出現新的享受生育津貼的情形。同時,中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口結構差別較大,在符合國家統一規定的前提下,各地可以依據本地區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實際情況以及人口發展狀況確定生育津貼的具體支付范圍。例如,有的地區允許女職工在生育后,給予男職工一定假期,以照顧生育后的妻子,假期工資照發。
如何申領
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貼、補貼申領由公司幫助完成。自2022年起,泉州市,重慶市、濰坊市等多地已調整生育津貼申領政策,允許符合條件的參保職工享受"免申即享"的生育津貼,即在享受生育待遇之后,5個工作日既可直接領取津貼,無需提出申請。
2025年,江蘇省出臺多條生育推動政策,其中明確女職工生育津貼不用準備材料再申請,產婦產假結束后能自動到賬。5月1日起,已按規定參加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符合生育津貼申領條件的,可由參保人員或所在用人單位經辦人申請,經醫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后發放至參保人員本人銀行賬戶。
政策意義
通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生育津貼、產假以及醫療服務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們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療保健,幫助生育女職工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并使嬰兒得到必要的照顧和哺育,從而體現國家和社會對婦女在這一特殊時期給予的支持和愛護。同時,通過將婦女生育負擔由用人單位責任轉化為全社會責任,平衡企業之間的負擔,減輕用人單位招用婦女的成本,幫助婦女就業。
政策現狀
2024年,全國參保女職工人均生育津貼超2.6萬元。2025年4月,中國國家醫保局表示,領取生育津貼,是醫保部門先把錢打到單位賬戶,再由單位發給參保職工,申領流程復雜,耗時長。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單位平均工資越高,生育津貼則越高。中國國家醫保局介紹,中國已精簡生育保險的經辦流程,享受待遇不再需要提供準生證、生育服務證、結婚證等附加材料。下一步,計劃推動更多地區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女職工本人,并試點開展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生育保險。6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財政部、人社部以及國家衛生健康委有關負責人介紹了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關政策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肖渭明提出,為減輕家庭生育負擔,支持并引導有條件的地方將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按程序直接發放給參保人。
2026年2月6日,從國家醫保局獲悉,在前期27個省份(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95%統籌區已全面實現生育津貼直達個人的基礎上,貴州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新疆等省份醫保部門積極落實全國醫保工作會議要求,大力推進生育津貼發放流程優化工作。全國范圍內已實現生育津貼直接發放至個人。醫保部門會繼續指導地方優化流程、溫馨服務,不斷提升參保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助力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
地方政策
2025年9月1日起,四川省對符合生育津貼申領條件的參保職工,由職工或其委托人申請,醫保經辦機構將生育津貼按程序直接發放至職工本人。12月31日,《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優化本市生育津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正式發布。根據《通知》內容,2026年1月31日起,北京市企業參保女職工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引(流)產,符合生育津貼申領條件的,生育津貼將直接發放至本人。機關事業單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生育津貼發放方式不作調整。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章 生育保險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以上資料來自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619號)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工會、婦女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治理,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有關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造成女職工損害的,依法給予賠償;用人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國務院發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同時廢止。
以上資料來自
相關案例
參加了生育保險的女性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其產假前工資標準,其有權要求用人單位予以補足。
李某訴用人單位支付生育津貼案
(一)案例要旨
女職工如果對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有異議,有權到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參加了生育保險的女性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其產假前工資標準,其有權要求用人單位予以補足。
(二)案例簡介
2009年10月,李某入職用人單位某影樓,于2017年11月生育一女。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向用人單位支付了李某的生育津貼14103.04元,用人單位向李某支付生育津貼11804元。后李某因產后從事的崗位問題與用人單位產生糾紛,用人單位以曠工為由與李某解除勞動合同。李某申請勞動仲裁,請求用人單位補發生育津貼8000元。仲裁委終結仲裁后,李某訴至法院。一審法院認為,用人單位在收到社會保險部門支付的生育津貼后,應全額支付給李某,故判決用人單位支付差額生育津貼2299.04元。李某不服,提起上訴。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二審審理認為,李某參加了生育保險,但其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其產假前工資標準,李某主張用人單位支付8000元生育津貼并未超過應補發的金額,故對其要求用人單位補發8000元生育津貼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三)案例評析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予經濟、物質等方面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體現了國家和社會對婦女的支持和愛護。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
本案主要涉及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問題。《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十八條第四款明確規定,職工產假或者休假期間,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予以補足;高于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截留。按照該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休產假期間降低工資待遇。生育保險對于大部分女職工而言一生可能只用到一兩次,單位應切實擔負起責任,為保障婦女兒童的基本權利提供物質條件。女職工如果對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有異議,有權到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職工與用人單位因生育保險待遇發生勞動爭議的,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騙取生育津貼案
2026年,云南省一企業僅有15名員工卻在短時間內有13名孕婦員工集中生育。根據大數據監測結果和審計署移交的相關線索,國家醫保局鎖定該公司,并成立飛行檢查組,前往云南昆明進行調查。在云南昆明五華區醫保局以及她們生育所在醫院,調查組調取了這家公司13名申領生育津貼員工的相關資料顯示,不僅生育臨床記錄完整,新生兒醫學記錄也和申請信息完全相符。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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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9號.中國政府網.2023-08-08
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2179號(社會管理類169號)提案答復的函.國家醫療保障局.2023-12-25
直發個人精簡流程 生育津貼這些知識要知道.央視新聞-騰訊網.2025-10-22
國家醫保局:全國超6成以上統籌地區生育津貼直接發放個人.騰訊網.2025-07-31
全國實現生育津貼直接發放至個人.央視新聞-騰訊網.2026-02-06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619號).中國政府網.2023-12-25
生育保險生育津貼.豐澤區人民政府.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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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2023-12-25
女職工流產,能享受產假嗎?.今日頭條.2025-06-22
法官說法 | 這些案例告訴母親:法律保護生育、探視、贍養權.今日頭條.2023-08-08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網站智能云搜索.北京海淀區人民政府.2023-12-25
留言詳情.天津市人民政府.2023-12-25
全國多地實施生育津貼新規:免申即享 不用提交資料直接領取(2).中華網.2023-12-25
生育津貼申請.泉州市永春縣人民政府.2023-12-25
臨朐:推行生育津貼“免申即享”服務.新浪財經.2023-12-25
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2023-12-25
江蘇生育津貼不用準備材料直接到賬.荔枝新聞-新浪微博.2025-03-14
江蘇出臺15條生育推動政策助力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中工網-今日頭條.2025-03-14
【#5月1日起杭州生....新浪微博.2025-04-24
全國10省份實現生育津貼直接發到個人 新增普惠性托位66萬個.華聲在線.2025-04-28
生育津貼直發、社保服務家門口辦,多部門詳解民生新政.京報網.2025-06-11
減輕生育負擔!引導有條件的地方將生育保險、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參保人.抖音短視頻.2025-06-11
9月,這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央視新聞-騰訊網.2025-08-31
北京:生育津貼將直接發放至參保女職工本人.界面快訊-今日頭條.2025-12-31
用人單位應補足生育津貼低于工資的差額部分.中國法院網.2023-12-25
休產假不能減福利.北京法院網.2023-12-25
分手彩禮要不要還?生育津貼怎么算?江蘇省高院典型案例給你答案.今日頭條.2023-08-09
分手彩禮要不要還?生育津貼怎么算?江蘇省高院典型案例給你答案.今日頭條.2023-08-09
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 (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94號).蘇州市醫保局.2023-08-09
結案率92.5%,揚州2020年勞動爭議訴訟案件呈平穩下降趨勢.今日頭條.2023-08-09
用人單位不得截留職工的生育津貼.中國就業網.2023-08-09
用人單位不得截留職工的生育津貼.新浪網.2023-08-09
央視曝光全鏈條造假騙取生育津貼大案 僅有15名員工的企業卻有13人集中生育,申領了總計超100萬元的生育保險.青島新聞網-百家號.2026-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