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是中國普通高等學校的一個專科專業,屬于土木建筑大類,修業年限為三年。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專業主要培養能夠掌握扎實的科學文化基礎和流體力學、熱工學、建筑 CAD、BIM 建模等知識,能夠從事中小型暖通空調工程設計、施工與造價,暖通空調系統智能化運維等工作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畢業生主要面向建筑和市政工程技術人員,供熱系統、通風與空調系統、建筑給排水工程設計員、施工員、造價員及運行管理人員等崗位。
專業發展
2015年10月26日,教育部發布《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與供熱通風與衛生工程技術合并為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被劃入土木建筑大類,專業類別建筑設備類,專業代碼540402,修業年限為三年。
2021年3月12日,教育部頒布《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的通知,在公布的《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和《高等職業教育專科新舊專業對照表》2021年版中,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的專業代碼由原專業代碼540302變更為440403。
培養標準
培養目標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專業主要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掌握扎實的科學文化基礎和流體力學、熱工學、建筑 CAD、BIM 建模等知識,具備中小型暖通空調工程設計、施工管理、系統運維管理等能力,具有工匠精神和信息素養,能夠從事中小型暖通空調工程設計、施工與造價,暖通空調系統智能化運維等工作,服務于建筑環境控制與能源應用領域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知識要求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專業學生應具有暖通空調工程施工圖的識讀能力;具有正確使用暖通空調工程相關工具的能力;具有中小型暖通空調工程施工及質量管理的能力;具有中小型暖通空調工程施工組織與工程造價管理的能力;具有中小型暖通空調工程施工圖設計的能力;具有 BIM 技術專業應用的能力;具有暖通空調系統的智能化運行調試與維護管理的能力;具有在暖通空調工程應用中運用建筑節能技術、綠色建筑技術進行建筑節能管理的能力;具有探究學習、終身學習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課程體系
該培養體系的核心課程主要由二個模塊構成,分別為公共基礎課程和專業課程。
課程設置
參考資料
實踐教學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專業主要對接真實職業場景或工作情境,在校內外進行多層建筑的供暖系統、給排水系統、通風與空調系統設計,暖通空調工程施工,暖通空調工程計量與計價,暖通空調系統調試等實訓。在暖通空調工程設計企業、工程施工企業、工程造價企業、熱力生產與供應企業、暖通空調設備銷售企業等單位進行崗位實習。
發展方向
畢業生主要面向建筑和市政工程技術人員,供熱系統、通風與空調系統、建筑給排水工程設計員、施工員、造價員及運行管理人員等職業,暖通空調工程建設、熱力生產和供應等技術領域。
專業銜接
持續本科專業舉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工程管理。
師資隊伍
學生數與本專業專任教師數比例不高于25:1,雙師素質教師占專業教師比例一般不低于60%,專任教師隊伍要考慮職稱、年齡,形成合理的的梯隊結構。專任教師應具有高校教師資格;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具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扎實的本專業相關理論功底和實踐能力;具有較強信息化教學能力,能夠開展課程教學改革和科學研究;有每5年累計不少于6個月的企業實踐經歷。專業帶頭人原則上應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能夠較好地把握國內外建筑裝飾與裝修行業、專業發展,能廣泛聯系行業企業,了解行業企業對本專業人才的需求實際,教學設計、專業研究能力強,組織開展教科研工作能力強,在本區域或本領域具有一定的專業影響力。兼職教師主要從本專業相關的行業企業聘任,具備良好的思想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工匠精神,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具有中中級及以上相關專業職稱,能承擔專業課程教學、實習實訓指導和學生職業發展規劃指導等教學任務。
教學條件
專業教室一般配備黑(白)板、多媒體計算機、投影設備、音響設備,互聯網接入或Wi-Fi環境,并實施網絡安全防護措施;安裝應急照明裝置并保持良好狀態,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逃生通道暢通無阻。校外實訓基地基本要求為:具有穩定的校外實訓基地;能夠開展認識實習、建筑寫生、建筑設計綜合實訓等實訓活動,實訓設施齊備,實訓崗位立、實訓指導教師確定,實訓管理及實施規章制度齊全。
開設院校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
高等職業教育專科擬招生專業設置備案結果數據檢索.高等職業教育設置備案結果.2023-05-12
土木建筑大類.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23-05-08
信息名稱: 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育部網站.2023-04-26
信息名稱: 教育部關于印發《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的通知.教育部網站.2023-04-27
建筑設備類.教育部網站.2023-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