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文: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簡稱“自學考試”,是指對自學考試參加者(以下簡稱考生)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負責組織。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創建于20世紀80年代。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先后在京、津、滬三市和遼寧省試點,并于1983年在全國推廣至今。1988年,國務院頒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以行政法規形式確定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以法律形式確定自學考試是中國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2022年,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歷教育報考398.41萬人次,取得畢業證書36.17萬人。
截至2023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已經得到美國、日本、新西蘭、新加坡、法國、印度、比利時、俄羅斯、馬來西亞、菲律賓、西班牙、德國、烏克蘭、南非、荷蘭、波蘭、丹麥、愛爾蘭、瑞士、韓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等4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部分院校的認可。
發展歷程
創建背景
1976年,“文革”雖宣告結束,但“十年浩劫”給中國的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破壞并沒有消失。其中,因教育停滯而導致的人力資源的匱乏尤為嚴重。改革開放以后,黨和政府將工作重點轉移至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各行各業的人才斷層,嚴重制約著經濟社會的發展。
據統計,1978年,干部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僅占18%,初中和初中以下的占49.5%。1980年,中國45歲以下干部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共有500萬左右。同年,中國職工中,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員僅為4%。
1980年12月4日,中國教育部向國務院呈報了《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試行辦法的報告》。1981年1月13日,國務院批復了該報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國家的一項教育制度正式創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試行辦法》規定: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學歷、年齡的限制,都可以自愿報名參加考試。無論在職人員或待業人員,自學經考試合格獲得畢業證書者,國家都承認其學歷。待業人員錄用后的工資待遇,與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相同;在職人員的工資低于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工資標準的,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工資標準執行。
創立期
1983年,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宣布成立,自學考試的發展更趨規范化、制度化。與此同時,省一級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也相繼成立,自學考試制度在全國逐步建立,并完成了考試機構、考試法規的建設、制定,編寫了一系列的考試計劃、大綱和教材等。
1988年3月,國務院頒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條例明確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任務,在于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推進在職專業教育和大學后繼續教育,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先后在京、津、滬三市和遼寧省試點,并于1983年在全國推廣至今。截至1988年年底,全國累計560萬人參加了200多個專業的自學考試,有28萬人獲得了本、專科畢業證書。
發展期
1991年,第三次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明確指出,自學考試要充分利用其優勢,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側重辦好專科、選拔和造就應用型人才。1995 年,全國考辦組織了自學考試教育規律研討會。1998年8月29日,全國人大頒布《高等教育法》,將自學考試列入高等教育基本制度,明確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性質,以及作為中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的法律地位。
據統計,1998年自學考試報考人數達1091.09 萬人,取得畢業證書人數31.87萬人。其中,取得本科畢業證書人數3.55萬人;取得專科畢業證書人數28.32萬人。在此時期,參加自學考試的生源逐步由在職人員轉化為高考落榜者,自學考試主要擔負了為國家補充培養高等教育人才的重任。
改革轉型期
黨的十六大明確要求創建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對繼續教育提出了新要求。2010年1月,教育部召開座談會強調自學考試要結合《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 年)》進行轉型發展,符合國家人才發展戰略。2000年,參加自學考試的人次數為1501萬,2007年為1867萬,呈上升趨勢。在此階段,自學考試發展呈現的典型特征為: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共同發展,在發展學歷教育的基礎上,積極推動非學歷證書教育。
報名考試
報考資格
自學考試實行“寬進嚴出”,“教考分離”,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參加自學考試。參加自學考試的群體涵蓋了工人、農民、管理人員、少數民族、解放軍、武警官兵、公安人員、殘障人士和監獄服刑人員等。
除此之外,以下五類學生同樣適合報考:一是參加了普通高考未被錄取或未上線,具有獨立自學能力的學生;二是中職學校畢業生,可以選擇自考脫產學習;三是中職學校在校生,可以套讀自考的業余專科;四是成教和自考的專科畢業生,可以報讀自考本科;五是成教和普通在校專科生,可套讀自考業余本科。
各級各類全日制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考。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國家教育考試前要求考生填寫〈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及有關要求的通知》(教學廳〔2004〕3號)精神,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在進行注冊、報考的同時須確認遵守《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未對此項程序予以確認的不能辦理注冊、報考手續。
報名流程
專業選擇
考生可向所在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查詢已開考的專業,詳細了解自身感興趣專業的層次、要求及課程設置等,結合自身的工作、興趣、文化層次、學習能力等,選擇專業報考。報考人員可在本地區的開考專業范圍內,自愿選擇考試專業,但根據專業要求對報考對象作職業上必要限制的專業除外。提倡在職人員按照學用一致的原則選擇考試專業。
提交注冊信息
考生在所在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網站上完成注冊后,添加專業、報考課程,并查看“新生注冊信息審核須知”,之后進入注冊審核。
報考與繳費
待考生注冊審核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筆試課程報考收費標準為30元/科次。
報名時間
報考人員應按本地區的有關規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單位辦理報名手續。
考試規則
考試時間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每年1月、4月、7月、10月開考。各省考試次數不同,大部分省份每年考兩次,考試時間每年為4月、10月。自學考試課程考試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集中安排一次,上半年安排在四月份,下半年安排在十月份。個別省市在每年一月或七月也會安排部分省級命題課程考試。課程考試時間安排一般會提前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在所在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官方網站上查詢。
考試地點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地區、市、直轄市的市轄區為單位設考場。有條件的,地市考委經省考委批準可在縣設考場,由地市考委直接領導。
考試形式
自考都是現場考試。考試除了實踐課程之外,其他考試都是采取筆考,通過試卷考核考生。自考考試科目相對較多,考生只有完成了所有專業的考試才可以申請畢業。
專業考試計劃
自學考試分為專科、本科兩個學歷層次,專業考試計劃分為專科、本科(含本科分段)、獨立本科段三種類型。專業考試計劃實行課程學分制。學分數以普通高等學校教育計劃相應課程授課總時數計算,一般為18學時計1學分;實驗、學習、課程設計、畢業論文(設計)、其他專門技能等實踐性環節的學分數據具體情況確定。專業的課程設置分為: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及實踐性環節四類。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三類課程的學分比例大致為3:4:3或2:5:3。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命題由全國考委統籌安排,分別采取全國統一命題、區域命題、省級命題三種辦法。試題(包括副題)及參考答案、評分標準啟用前屬絕密材料。各專業考試計劃的安排,專科(基礎科)一般為3至4年,本科一般為4至5年。按照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每門課程進行一次性考試。課程考試合格者,發給單科合格證書,并按規定計算學分。不及格者,可參加下一次該門課程的考試。
已經取得高等學校研究生、本科生或專科生學歷的人員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免考部分課程。
專科專業
專科專業在總體上與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同類專業水平相一致。各專業總學分數不得低于70學分;開考課程不得少于15門,其中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得少于14門。根據業務部門、行業或企事業單位的實際需要,可以制定專業證書的考試標準,確定考試課程。其總學分數不低于40學分,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得少于8門。
本科專業
本科專業在總體上與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同類專業的水平一致。本科可分為兩段,即基礎科段和本科段。基礎科段可直接與本科相銜接。本科累計總學分數(不包括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的學分數)不得低于125學分,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得少于20門;其中基礎科段的學分數不得低于70學分,理論考試課程一般不得少于12門。
獨立本科段
獨立本科段是為各類高等教育形式專科畢業繼續學習而設置的,在總體上應與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同類專業本科的水平相一致。各專業的總學分數(不包括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的學分數)不得低于70學分,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得少于10門。
實踐性環節
自學考試實踐性環節考核是專業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踐性環節考核一般包括:課程實驗(實踐)、專業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論文(設計)和其他專門技能等。實踐性環節考核由各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安排,主考學校具體實施。考生可按所在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公布的實踐性環節考核辦法報考。
畢業手續
畢業條件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可申請辦理畢業相關手續。
(一)學完該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
(二)完成該專業所規定的實習、實驗、論文答辯(設計)或其它實踐性環節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績;
(三)辦理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需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的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證書。
申辦程序
(1)考生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上旬,持身份證、準考證、課程合格證書等到所在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申請辦理畢業證書,經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初審符合條件者,發給考生《畢業生審批登記表》。
(2)考生填寫《畢業生審批登記表》后,同“課程合格證書”及相關證件復印件,交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
(3)辦理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n的學歷認證報告1份、專科畢業證復印件2份。
(4)畢業審查每年舉行2次,分別于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進行。畢業證簽署時間分別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
考試成績
評定標準
凡是達到考核大綱要求,經成績評定及格及以上者即為合格;考核成績評定一般分解成若干項目先按百分制評分,再折算成五個等級為最后成績;90至100分為優秀,80至89分良好,70至79分為中等,60至69分為及格,59分及以下為不及格;對一些特殊課程的考核可采用百分制計分或只采用及格(合格)和不及格(不合格)兩個等級進行評定;考核成績不合格者,不予補考,但可以參加下次的考核。
成績公布與查詢
自考的考試成績在20天至30天之內出來。但各省情況有所不同,可能會相差幾天。另外1月和7月份考試因考試科目較少,有20天就可公布成績,4月和10月因考試科目較多,一般需25至30天才能出來。10月份的自考成績大概在11月中旬可以查到。
考生可通過所在省的自考網上進行查詢。自考成績查詢時間并不是統一的,各省份有自己安排的成績查詢時間,考生可以留意自己所在地的招生考試院的通知,依據消息通知對考試成績進行及時查詢。
成績異議
考生如果對本人成績有疑問,可以申請成績復核。成績復核的時間是成績發布后三個工作日(詳細復核時間以官網公布的為準)。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所屬地區考辦登記,領取并填寫《成績復核申請表》,在簽署考區招辦意見后,持《成績復核申請表》、本人身份證到市考試管理中心自考處申請成績復核。考生也可在網上申請成績復核。
考試機構
全國考委
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簡稱“全國考委”)在國家教育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全國考委由國務院教育、計劃、財政、勞動人事部門的負責人,軍隊和有關人民團體的負責人,以及部分高等學校的校(院)長、專家、學者組成。
省考委
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簡稱“省考委”)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和全國考委指導下進行工作。省考委的組成,參照全國考委的組成確定。
地市考委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所轄地區(以下簡稱“地區”)、市、直轄市的市轄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地市考委”)在地區行署或市(區)人民政府領導和省考委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 ?
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的性質,以及它在中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工資待遇:非在職人員錄用后,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證書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標準執行。
成績用途
出國留學
自考考生畢業后可申請出國留學。許多國家都承認中國的自考本科學歷,比如:澳大利亞、英國、日本、美國、加拿大、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家的部分院校,同時,一些國外院校允許持有學歷證書或單科合格證的自考生進入本校學習時,或攻讀學位,或免修、減修部分課程。
享受待遇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含金量是僅次于普通高等本科畢業證,獲得文憑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終身可查,且享受全日制同等的各類待遇。
其他用途
自考本科學歷是國家認可的學歷,考生畢業后,可報考國家公務員、報考事業單位編制、出國留學、報考國家統招研究生、繼續攻讀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晉升加薪等。
參考資料 >
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微信公眾平臺.2023-08-20
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國教育考試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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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文憑在國外的認可程度如何.中國教育在線.2023-08-24
落榜出路解析:這五類考生適合自考.新浪教育頻道.2023-08-20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國教育考試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23-08-20
關于北京市2023年下半年自學考試筆試課程新生注冊報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北京教育考試院.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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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成績復核是什么流程?.中國教育在線.2023-08-24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貴州省人民政府網站.2023-04-09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廣東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站.2023-04-09
剛剛正式通知:不限學歷!.荊楚網.2023-08-21
中國自考學歷受到國外認可 出國留學人數遞增.中國新聞網.2023-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