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橋經驗”,是指20世紀60年代初,諸暨楓橋鎮干部群眾創造的“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層社會治理經驗。“楓橋經驗”最突出的特點,是牢牢抓住基層基礎這個本源,最大限度把矛盾風險防范化解在基層。
1963年,毛澤東同志就曾親筆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隨后中央又兩次對“楓橋經驗”作了批轉。此后,“楓橋經驗”在實踐中不斷豐富發展,成為全國政法綜治戰線的一面旗幟,并在實踐中逐步探索形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新經驗。2003年,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同志指示,要充分珍惜“楓橋經驗”,大力推廣“楓橋經驗”,不斷創新“楓橋經驗”。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陸續被寫入黨的第三個歷史決議和黨的二十大報告。2025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公布。建議提到,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鄉村治理,完善社區治理。2025年12月,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強調,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做好農村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維護農村穩定安寧。
截至2025年,最高法工作報告顯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訴前化解糾紛1200余萬件。“楓橋經驗”從傳統文化底蘊中發掘現代社會治理的源頭活水,實現了從傳統到現代的創造性轉化。從“一鎮之計”上升到基層社會治理的“一國之策”,在傳承中發展、在發展中創新,成為 “中國之治”的一張重要名片。
歷史沿革
經驗由來
1963年2月,中共中央決定在全國農村開展三夏四清,中共浙江省委選擇諸暨市、蕭山區、上虞區等縣作為“社教”試點。楓橋干部群眾經集體討論,決定采取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的方式對“四類分子”(地、富、反、壞分子)進行改造,取得了良好效果。同年10月,公安部領導到浙江省視察,發現了楓橋區沒有捕人的經驗,立即向正在杭州市視察的毛澤東主席作了匯報。毛主席肯定地說,“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并指示要好好進行總結。根據毛主席的指示,公安部調查組趕赴楓橋,在調查核實后,主持起草了《諸暨縣楓橋區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開展對敵斗爭的經驗》,即“楓橋經驗”。其主要精神是捕人少,矛盾不上交,依靠群眾,以說理斗爭的形式把絕大多數“四類分子”就地改造成新人。11月20日,毛澤東在公安部遞呈的全國人大二屆四次會議書面發言稿上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
1964年1月,中共中央發出了《關于依靠群眾力量,加強人民民主專政,把絕大多數“四類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指示》,把“楓橋經驗”推向全國。同年2月,第13次全國公安會議提出在全國推廣“楓橋經驗”。此后全國各地掀起了學習推廣“楓橋經驗”的熱潮,“楓橋經驗”成為全國政法戰線的一面旗幟。
文革期間,楓橋經驗受到沖擊并一度中斷。1971年春的第15次全國公安會議上,周恩來總理親自到會講話。會議以紀要的形式由中共中央轉發,再次肯定“楓橋經驗”是依靠群眾專政的好典型。1973年,公安部派人到楓橋蹲點半年,形成《“楓橋經驗”在前進》調查報告,以及《對一般流竄犯就地改造比矛盾上交好》等8個典型材料。1977年10月6日,公安部組成聯合調查組,在楓橋蹲點調查長達14個月,調查總結出普及楓橋經驗的6條標準:教育改造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成效顯著;發案少,治安好,鞏固了集體經濟,促進了生產等。楓橋區干部群眾在全國率先給改造好的“四類分子”全部摘帽,為全國開展摘帽工作提供了范例,得到當時的公安部部長首肯。1979年2月5日,《人民日報》就此發表《摘掉一頂帽,調動幾代人》長篇通訊,全面介紹楓橋區給“四類分子”摘帽的經驗。
20世紀80年代,楓橋區率先提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口號,并在實踐中逐步探索形成“打、防、教、管”融于一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新經驗。1990年9月,中央政法委員會向全國推廣“楓橋經驗”。199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提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是解決我國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本出路。”1991年3月21日,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成立。
創新發展
2003年,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同志指示,要充分珍惜“楓橋經驗”,大力推廣“楓橋經驗”,不斷創新“楓橋經驗”。從此“楓橋經驗”開始向更高水平治理轉型。2004年8月,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在紹興市調研時,創造性地提出“楓橋經驗”不僅適用于農村,而且適用于城市的重大論斷,為“楓橋經驗”在城市基層黨建、基層治理中的創新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指引。2013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2019年以來,“楓橋經驗”陸續被寫入《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為人民謀福利:新中國人權事業發展70年》白皮書,特別是首次以中共中央全會審議通過的形式寫入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代表著“楓橋經驗”已經成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機組成部分。
2020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完善預防性法律制度,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促進社會和諧穩定。2022年,新時代“楓橋經驗”首次被寫入黨代會報告,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要求“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機制”。2023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參觀楓橋經驗陳列館時強調,要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黨的群眾路線,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緊緊依靠人民群眾,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2024年12月,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強調,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做好農村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維護農村穩定安寧。2025年3月8日,《2025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顯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訴前化解糾紛1200余萬件。同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公布。建議提到,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鄉村治理,完善社區治理。
主要內容
核心要義
發動和依靠群眾
“楓橋經驗”最為突出的特點是其深厚的群眾基礎。通過發動和依靠群眾,實現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的目標。這種模式強調了人民群眾在基層治理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通過群眾的參與和協作,有效解決了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楓橋經驗”的核心要義之一。通過這一機制,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平安建設新成果。這不僅提高了基層治理的效率,也增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以法治為保障,以人民調解為基礎
“楓橋經驗”注重發揮法治和人民調解的作用,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矛盾糾紛化解新途徑和新方法。這種模式以法治為保障,以人民調解為基礎,通過自治、法治、德治等手段,有效解決了基層社會治理中的各種問題。
新時代“楓橋經驗”
根據新時代主要矛盾的變化,“楓橋經驗”不斷創新工作理念、方法和載體:在治理理念上,從側重社會穩定為主,轉為社會全面進步,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在治理主體上,從一元治理轉為多元治理,形成了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在治理方式上,從傳統治理轉為數字治理,從被動治理轉為主動治理,從事后治理轉為事先預防,形成了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的現代治理體系。
優勢特點
“楓橋經驗”最突出的特點,是牢牢抓住基層基礎這個本源,最大限度把矛盾風險防范化解在基層。新時代“楓橋經驗”已成為中國式現代化國家治理經驗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推進和完善中國之治的四重優勢:
根植群眾路線的中國特色: “楓橋經驗”隨著不同歷史時期的發展不斷創新,其核心是“矛盾不上交”,在基層治理中形成了創新驅動機制和保障機制,體現了群眾路線下歷久彌新的政治優勢。
立足大國治理的中國氣派:作為“中國之治”的示范,“楓橋經驗”通過完善網格化管理、壯大群防群治力量、推廣地方治理創新,增強國家治理體系韌性,彰顯了大國治理的中國特色。
詮釋問題有解的中國風格:新時代“楓橋經驗”以法治、智治等現代治理機制優化治理體系,強調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形成高效的治理合力,實現基層治理“問題有解”。
彰顯文明之治的中國智慧:依托歷史文化底蘊和中華文明治理智慧,“楓橋經驗”通過源頭治理、多元參與、協商調解、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社會穩定與和諧發展,體現文明之治理念。
實踐案例
“三零”工作法
“三零”工作法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沈陽市實踐,是解決人民群眾平安需求的沈陽模式。沈陽市聚焦“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新時代“楓橋經驗”核心要義,在全市建立2621個社區(村)“零事故、零案件、零糾紛”工作室,創新“三零”工作法,努力打通基層治理“最后一米”,為社區(村)踐行“楓橋經驗”打造實體陣地。
2023年9月18日至19日,河南省委政法委在鶴壁市組織召開全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暨深化“三零”創建觀摩研討會,會議圍繞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做法進行交流研討,為深入推進“三零”創建統一思想、凝聚共識、集中力量。
“僑鄉楓橋”解紛工作法
長期以來,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明溪縣人民法院深度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探索推出以“跨境·隔空·錯時”異步調審模式為主要內容的“僑鄉楓橋”解紛工作法,使得涉僑矛盾糾紛有效化解,僑益司法保護更加有力。2023年8月,由明溪縣人民法院深度參與、以“異步調審法”為核心內容之一的明溪縣“僑鄉楓橋”解紛工作法作為“僑鄉楓橋”解紛工作法作為福建省唯一案例,經福建省委政法委推薦、中央政法委評選,榮列諸暨市楓橋鎮楓橋經驗陳列館。11月6日,中央政法委對104個“楓橋式工作法”的先進典型進行表揚并授牌,明溪縣沙溪鄉的“預防化解涉僑糾紛工作法”成為其中之一。
海上楓橋經驗
“海上楓橋經驗”是舟山市在實踐中形成的以“海陸一體、開放融合、多元共治、科技支撐”為特征的社會治理品牌。以“瀛洲紅帆”為載體構筑海上黨組織建設的戰斗堡壘;以“東海漁嫂”為載體探索全民共治的創新模式;以“海陸聯動”為載體強化涉海管理協調機制,不斷夯實社會治理的群眾基礎。
塞上楓橋
2021年,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進一步加強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把矛盾糾紛調解體系建設納入全區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立區域性矛盾糾紛調處、行業性重點領域糾紛調處、矛盾糾紛信息管理“三個平臺”,打造具有寧夏特色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塞上楓橋”工作品牌。
其他
2018年10月,四川省推動“楓橋經驗”在四川落地生根、創新升級,努力實現“排查全覆蓋、糾紛全介入、問題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2021年,諸暨市充分發揮群眾主體作用和首創精神,全面推廣“三上三下”民主議決事制度,打造以“紅楓義警”“老楊工作室”為代表的品牌社會組織。截至2021年3月,共有各類社會組織4767家,其中僅平安、調解類社會組織就達1000余家,平均每4個常住人口中就有1人參加社會組織。諸暨還建立了包括13個專業調解機構、742家調解組織、3536名人民調解員的大調解體系;形成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多層次、社會化、全覆蓋”大調解格局,調解成功率達到97.7%。
2022年1月,麗江古城公安分局束河派出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共建共治共享著力繪好矛盾化解“同心圓”、夯實防控基礎劃實平安守護“三條線”、筑牢群眾路線基礎搭建服務群眾“連心橋”,走出了景區、城區、農村“三融合”區域基層社會治理的新路子,實現了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務不缺位,成為全省首批20個創建“楓橋式派出所”先進單位之一。2024年,檢察機關將做實人民群眾能體驗得實惠的檢察為民。踐行司法為民宗旨,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打造新時代“楓橋經驗”檢察版。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全國新時代“楓橋經驗”優秀案例發布會在安吉縣舉行。據活動組織方介紹,2024年共收到申報案例500余份,覆蓋了全國大部分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最終,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等10家單位獲優秀組織獎,上海市奉賢區莊行鎮人民政府申報的“上門辦信+數字賦能:‘外賣式’信訪服務 智繪基層治理新‘楓’景”等100個案例獲評優秀案例。
2024年12月19日,由新華網主辦,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中國政法大學城市發展與治理研究院、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治安學院、《信訪與治理研究》刊物等學術支持,綠色全域(北京)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協辦的“數字經濟與社會治理暨2024社會治理創新分享大會”在北京召開。浙江省越城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著力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的經驗做法入選“2024社會治理創新實踐案例”。
價值意義
“楓橋經驗”作為中國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成果,具有深遠的現實價值和時代意義。首先,“楓橋經驗”是基層群眾自治的寶貴經驗。基層群眾自治是基層社會充滿活力的重要源頭。作為中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既為人民當家作主提供了有效平臺,又發揮了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楓橋經驗”是基層群眾自治的寶貴經驗,它充分調動了基層社區成員的積極性,激發了基層社區成員的創造力,發揮了基層社區人才各顯神通的作用。其次,“楓橋經驗”是群眾史觀的生動實踐成果。人民群眾是創造歷史的真正動力,是推動歷史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決定性力量,是社會治理的決定性力量,也是社會變革的決定性力量“楓橋經驗”的鮮明特點,就是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以法律為依據,以道德為支撐,依靠自己的力量和智慧解決自己的矛盾和問題,從而以自治的方式達到治理效果。再次,“楓橋經驗”是守正創新結合的光輝典范。守正創新是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的“六個必須堅持”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世界觀和方法論以及貫穿其中的立場觀點方法的重要體現。互聯網科技發展迅猛發展,楓橋又創新出互聯網管理手段,即利用互聯網信息化手段,推動社情民意在網上了解、矛盾糾紛在網上解決、正能量在網上集聚,努力使社會治理從單向管理向雙向互動轉變,線下向線上線下融合,純粹部門監管向社會協同轉變。
最后,從歷史傳承看,新時代“楓橋經驗”植根于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凝聚了中華民族的精神和智慧,與“德主刑輔、明德慎罰”的治國理念、“未雨綢繆、預防在前”的治理理念、“以和為貴、息訴止訟”的司法理念、“重義輕利、義在利前”的文化基因等相契合,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是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必然要求。從全球視野看,新時代“楓橋經驗”始終堅持黨的領導這一根本保證、為人民服務這一根本宗旨、群眾路線這一重要法寶,體現了注重調解、司法為民、重在“治未病”等中國特色,是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人民內部矛盾預防和化解方案。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是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的重要方面。從時代視角看,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穩中有進、整體向好,同時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變,中國發展進入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并存、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的時期,社會矛盾糾紛較多,發現、防范、處置難度大,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是續寫“兩大奇跡”新篇章的迫切需要。要從歷史與現實相貫通、國內與國際相比較、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高度,深刻認識和把握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民族特色、制度優勢和時代價值,進一步增強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責任感、使命感。
學術研究
研究團體
新時代楓橋經驗研究院由浙江大學與諸暨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院將創新“楓橋經驗”的產學研用合作機制,探索新時代“楓橋經驗”創新體系和標準應用體系建設,推動理論研究與實踐應用對接、創新成果與產業孵化對接,全力推進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創新發展。2020年12月29日,第二屆新時代“楓橋經驗”高端峰會暨浙江新時代楓橋經驗研究院成立儀式在諸暨舉行。
會議論壇
2023年11月12日,由杭州師范大學楓橋經驗與法治建設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學楓橋經驗與社會治理研究院、中共越城區委政法委員會聯合舉辦的“新時代‘楓橋經驗’與契約化共建”研討會暨課題成果鑒定會順利舉行。2024年12月14日,“平安浙江省”論壇暨浙江省法學會新時代“楓橋經驗”研究會2024年學術年會在浙江警察學院舉行。2024年11月24日,由浙江大學主辦、新時代楓橋經驗研究院等單位共同承辦的第六屆新時代“楓橋經驗”論壇在浙江杭州成功舉辦。
書籍著作
*僅為不完全列舉,參考資料:
文化展陳
“楓橋經驗”陳列館
“楓橋經驗”陳列館位于諸暨市楓橋鎮孝義路9號,2018年為配合“楓橋經驗”55周年紀念大會而擇地新建并全新布展。原陳列室位于楓橋鎮社會服務管理中心辦事廳大樓3樓,是浙江省黨史教育基地、紹興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新陳列館總建筑面積5040平方米,布展面積3370平方米。
陳列館主要由5個場館組成,其中2號館和4號館為主展區,設序廳,前言,“楓橋經驗”的誕生、演進、發展、升華,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浙江的探索實踐和尾聲等八部分;主展區通過“楓橋經驗”的誕生(1963)、“楓橋經驗”的演進(1963-2003年)、“楓橋經驗”的發展(2003-2018年)、“楓橋經驗”的升華、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浙江的探索實踐五大篇章串聯起“楓橋經驗’的發展歷程。另外,1號館為陳列館接待中心,3號館為“楓橋經驗”文創產品展陳館,5號館為會議報告廳。
社會評價
誕生于20世紀60年代初期的“楓橋經驗”,是在黨的領導下發動和依靠人民群眾就地化解矛盾的方法,歷經不同時期,適應各種矛盾變化,體現出持續旺盛的生命力。(《紅旗文稿》雜志評)
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新時代“楓橋經驗”是實現基層社會治理良性循環的一把“金鑰匙”。(人民日報 評)
參考資料 >
60年來,“楓橋經驗”何以歷久彌新?.張家口新聞網.2023-12-11
什么是“楓橋經驗”?.北京組工-今日頭條.2025-10-29
“十四五”規劃《綱要》名詞解釋之264|新時代“楓橋經驗”.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2025-10-29
深度關注 擦亮基層治理金字招牌.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2026-02-12
新時代實踐故事丨構建有辨識度的社會治理共同體范式——浙江紹興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城市實踐.中國舞-今日頭條.2025-10-29
社會治理的學理和實踐——“楓橋經驗”再思考.云南省司法廳.2025-10-29
新時代的“楓橋經驗”.共產黨員網.2025-10-29
“十五五”規劃建議:推進移風易俗,有效治理婚喪嫁娶中的陋習等問題.澎湃新聞-今日頭條.2025-10-29
以楓橋經驗繪就鄉村善治新圖景——貫徹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的實踐路徑.百家號.2026-02-11
(現場實錄)張軍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新華網.2025-10-29
時政微觀察丨從“八項工程”感悟習近平的文化情懷.海報新聞-今日頭條.2025-10-29
“楓橋經驗”蘊含深厚的中華文化底蘊.法制網.2023-12-11
浙江省委黨校原副校長陳立旭:“楓橋經驗”蘊含深厚的中華文化底蘊.北青網-今日頭條.2025-10-29
“楓橋經驗”:基層社會治理的中國方案.光明新聞.2025-10-29
楓橋經驗的誕生、發展與創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2025-10-29
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求是.2025-10-29
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新華網.2025-10-29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京召開 習近平對做好“三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國政府網.2025-10-29
楓橋經驗的核心和精髓.江西科技師范大學.2025-10-29
新時代“楓橋經驗”具有四重優勢.光明網-今日頭條.2025-10-29
【“楓橋經驗”在沈陽】創新“三零”工作法,打造“楓橋經驗”沈陽實體陣地.沈陽長安網.2025-10-29
楓景豫好——河南省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三零”創建報告.河南日報-今日頭條.2025-10-29
福建三明兩級法院打造“僑鄉楓橋”解紛工作法.中青在線.2025-10-29
這個決定,助力打造新時代“海上楓橋經驗”標志性成果.中國人大網.2025-10-29
寧夏:人民調解進醫院 推開醫患糾紛“和解之窗”.寧夏政法-今日頭條.2025-10-29
四川積極推動“楓橋經驗”落地生根創新升級--法治-.-人民網.2018-10-16
麗江公安:打造基層治理“束河模式”.人民網.2025-10-29
最高檢:與相關部門深化協作,合力保障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界面新聞.2025-10-29
【人民日報客戶端】2024年全國新時代“楓橋經驗”優秀案例發布.湖州市公安局.2025-10-29
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著力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新華網.2025-10-29
深刻認識“楓橋經驗”的時代意義.華聲在線-今日頭條.2025-10-29
深刻認識、全面把握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大意義.求是.2025-10-29
浙江新時代楓橋經驗研究院、浙江大學新時代楓橋經驗研究院揭牌.浙江大學繼續教育學院.2025-10-29
新時代“楓橋經驗”與契約化共建研討會暨課題鑒定會順利舉行.中華法系與法治文明研究院.2025-10-29
“平安浙江”論壇暨浙江省法學會新時代“楓橋經驗”研究會學術年會(2024)成功召開.中國網.2025-10-29
第六屆新時代“楓橋經驗”論壇在浙江杭州成功舉辦.央視網.2025-10-29
6.范忠信、武乾、余釗飛:《“楓橋經驗”與法治型新農村建設》,中國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西北政法大學研究生院 研工部.2025-10-29
新時代“楓橋經驗”研究(2024年·總第1輯).中國長安出版傳媒有限公司.2025-10-29
楓江紅葉.豆瓣讀書.2025-10-29
“楓橋經驗”.豆瓣讀書.2025-10-29
浙江黨史教育基地巡禮:“楓橋經驗”陳列館(諸暨市).浙江黨史和文獻網.202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