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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經(jīng)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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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經(jīng)熊(英文名:John C. H. Wu 或 John Wu Ching-hsiung),1899年-1986年,著名法學家,一名經(jīng)雄,字德生,浙江省寧波縣(今鄞州區(qū))人。

個人履歷

吳經(jīng)熊(1899年-1986年)。中國國民黨政要。一名經(jīng)雄,字德生。1899年3月28日出生,浙江鄞縣人。法學博士。1916年入上海滬江大學學習,不久轉(zhuǎn)入天津大學,1917年入東吳大學法科學習。1920年赴密歇根大學法學院學習,1921年獲法律博士學位,后赴巴黎大學柏林洪堡大學哈佛大學訪學。

1924年回國,任東吳大學教授、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法律顧問,1927年任上海特區(qū)法院法官、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1928年任立法委員、司法院法官,1929年任上海特區(qū)法院院長,1933年任立法院憲法草案起草委員會副委員長,1945年任中國國民黨第六屆候補中央執(zhí)委,1946年任駐羅馬教廷公使、制憲國民大會代表等。1966年由美國赴臺灣,任臺灣“總統(tǒng)府”資政、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等。1986年2月6日在臺北市逝世。夫人李友悌。

詳細生平

1899年3月28日,出生于浙江省寧波府鄞縣(今寧波市鄞州區(qū))。早年父母即先后去世。六歲時,開始接受傳統(tǒng)啟蒙教育,讀文識字,背誦四書、五經(jīng)。九歲時就開始學習英文。

1916年,考入上海市的滬江大學,與徐志摩為同窗好友。入讀滬江大學后不久,就轉(zhuǎn)學入天津市的北洋大學(今天津大學)法律科預(yù)科。

1917年,轉(zhuǎn)學入讀上海的東吳大學法科。東吳大學為美以美會所創(chuàng)辦。1917年,吳經(jīng)熊受洗禮入美以美會。

1920年,于東吳大學法科畢業(yè),為東吳大學之第三屆畢業(yè)生。隨后,遠赴美國留學。始入讀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院(Law School, University of Michigan)。1921年,即在頗具影響的《密歇根法律評論》(Michigan Law Review)上發(fā)表了一篇法學論文,題為《中國古代法典與其他中國法律及法律思想資料輯錄》(Readings from Ancient 漢語詞類 Codes and Other Sources of Chinese law and Legal Ideas),是其法學研究之始。1921年,獲密歇根大學法學院法律博士學位。

取得博士學位后,吳經(jīng)熊受資助開始游學于歐洲。他曾在巴黎大學德國柏林大學等歐洲著名學府從事哲學和法學的研究。游學法國期間,著有法語論文《國際法方法論》(La Methode du droit des gens),《成文國際法》(Le Droit des gens positif)和《論自然法》(Droit Naturel)。1923年,吳經(jīng)熊應(yīng)邀回到美國,在哈佛大學進行比較法哲學的研究。

1924年,回國,出任東吳大學法科教授。1927年,出任上海特區(qū)法院法官,并兼任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1928年,出任南京國民政府立法院的立法委員。1929年,出任上海特區(qū)法院院長。

1929年,受邀請出國前往美國哈佛大學和西北大學講學。1930年,回國。1933年,出任立法院憲法草案起草委員會副委員長,任上公布有《中華民國憲法第一草案》,被稱作是《吳氏憲草》。1935年,吳經(jīng)熊創(chuàng)辦了《天下月刊》。

1937年,皈依天主教。1940年,吳經(jīng)熊和妻子兒女移居羅馬,并同時出任中華民國派駐梵蒂岡教廷之公使。1949年,受聘出任美國夏威夷大學中國哲學之客座教授。1950年,出任美國新澤西州西頓哈爾大學法學教授。

1966年,移居臺灣。1986年2月6日,逝世于臺灣,享年八十七歲。

著作

《法律的基本概念》

《法律的三度論》

《施塔姆勒及其批評者》

《超越東西方》

法學文選

《法律哲學研究》

《法學論叢》(Juristic Essays and Studies),1928年出版

《圣詠譯義》(1946年)

《新經(jīng)全集》

《英譯〈老子道德經(jīng)〉》(1961年)

《哲學與文化》(1979年)

《內(nèi)心悅樂之源泉》(1981年)

《唐詩四季》(1981年)

《正義之源泉》(Fountain of Justice:A Study in the Natural Law,1955)

《自然法:一個比較研究》(Natural Law:A Comparative Study,1955)

《作為一種文化研究的法理學》(Jurisprudence as a Cultural Study,1956)

《孟子的人生觀與自然法》(Menciu’s 哲學 of Human Nature and Natural Law,1957)

《中國哲學中的自然法與民主》(Natural Law and Democracy in China Philosophy,1957)

《中國法律哲學史略》(漢語詞類 Legal Philosophy:A Brief History Survey,1958)

《法理學判例與資料》(Cases and Materials on Jurisprudence,1958)

《自然法與基督文明》(The Natural Law and Christian 文明開化,1962)

《自然法哲學之比較研究》(The 哲學 of Natural Law:A Comparative Study,1975)

人物評價

盡管他是一位律師,卻總是偏愛平等勝于嚴法,精神勝于文字,仁慈勝于正義。

參考資料 >

吳經(jīng)熊:一位法學家的宗教皈依.第一財經(jīng).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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