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南宮市適,字子容,亦稱南宮,春秋末年魯國人,既是孔子的學生,又是孔子的侄婿。唐開元二十七年(739年),被封為“郯伯”。宋朝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加封為“龔丘侯”,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改封為“汝陽侯”。明朝嘉靖九年(公元1530年)改稱為“先賢南宮適”。墓地上原有享殿,圍墻及明、清古樹數十株,于“文化大革命”被拆除和損壞,墓冢也被鏟平,僅存清代殘墓碑一塊。為“全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鄒縣人民政府于1984年在原墓地處立水泥碑一塊。
南宮適言語謹慎,崇尚道德,能做到“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于刑戮”(《論語·公冶長》)。孔子稱贊他是“君子”、“尚德”之人,并把自己的侄女(孟皮之女)嫁給他。
唐開元二十七年(739年)追封郯伯;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加封龔丘侯,政和六年(1116年)改封汝陽侯;明嘉靖九年(1530年)改稱“先賢南宮適”。
記載
論語
《論語·憲問》:南宮適問于孔子曰:“羿善射,蕩舟,俱不得其死然。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夫子不答。南宮適出。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
《論語·公冶長》:子謂南容:“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史籍
《新唐書·卷十五·志第五·禮樂五》
(開元)二十七年,詔夫子既稱先圣,可謚曰文宣王,遣三公持節冊命,……貞觀中,廢周公祭,而夫子位未改。……贈諸弟子爵公侯:子淵公……又贈曾子以降六十七人:參成伯,……南宮適郯伯……于是二京之祭,牲太牢、樂宮縣、舞六矣。州縣之牲以少牢而無樂。
《宋史·卷一百五·志第五十八·禮八》
咸淳三年,詔封曾參國公,孔伋沂國公,配享先圣。封顓孫師陳國公,升十哲位。……東廡,金鄉侯澹臺滅明、任城區侯原憲、汝陽侯南宮適、萊蕪侯曾點……凡五十二人,
并西向;西廡,單縣侯宓不齊……開封市伯呂祖謙,凡五十二人,并東向。
《通典·卷五十三·禮十三 沿革十三 吉禮十二》
(開元)二十七年八月,制:“夫子追贈謚為孔子,宜令三公持節冊命……自今以后,夫子南面而坐,內出王者袞冕之服以衣之。……七十子并宜追贈:曾子贈郕國……南宮子容贈郯伯……琴牢贈南陵伯。
《唐會要·卷三十五·褒崇先圣》
(開元二十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敕兩京及兗州區舊宅廟像。……七十子并宜追贈(曾參贈郕伯……南宮適郯伯……公西祝阿伯)。
位置
位于鄒城市中心店鎮前南宮村東南約200米處。南宮市適,字子容,亦稱南宮,春秋末年魯國人,既是孔子的學生,又是孔子侄婿。唐開元二十七年(739年),封為“郯伯’;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加封為“龔丘侯”。墓地上原有享殿、圍墻及明、清古樹數10株,于“文化大革命”中被拆除和損壞,墓冢也被鏟平。僅存清代殘墓碑l塊。
參考資料 >
南宮適墓...201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