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圣殿教堂(Temple Church)就坐落在泰晤士河和艦隊街之間。圣殿教堂在1185年舉行了獻祭儀式,是12世紀圣殿騎士團在英格蘭的總部,教堂分為兩個部分,一是原來的圓頂部分,另一部分是完工于1240年的長方形高壇。圓頂殿是仿造耶路撒冷王國圣墓紀念堂而建的。著名景觀就是地上九座真人大小的騎士石雕像。十四世紀,英王亨利八世將教堂的一部分出借給了律師會館。并延續至今。二戰期間教堂在德軍的轟炸中遭到嚴重損毀。重建工作幾乎從大理石的頂梁圓柱開始修起。
圣殿教堂正如丹·布朗在《達·芬奇密碼》一書中所述,圣殿教堂的歷史可以回溯到1185年。雖然原始結構的平面布局沒有改動,參加修復的人——尤其是19世紀的修復者——確保如建筑家沃爾特·高德弗雷所說的:“每處古老的表面都被拆除或翻新。”常理認為,這座圣殿騎士們在修筑自居廣廈的同時建造的教堂,不僅像布朗聲稱的那樣以耶路撒冷王國的耶穌圣墓為模型,還參照了“圣巖穹頂神殿”的環形設計。(耶路撒冷的伊斯蘭神殿,建在《圣經》所述亞伯拉罕將兒子以撒作為犧牲獻給上帝的那塊巖石上。初建完成于公元691—692年之間,成為麥加、麥地那之后的第三處伊斯蘭教朝覲圣地。)
建造
教堂的建造體現了承前啟后的“過渡”風格。施工過程中,毫無拘限地使用了大量采自英格蘭南部多塞特郡的普爾貝克大理石。教堂的封圣典禮 由耶路撒冷轄區大主教赫拉克利烏斯主持,到場的還有國王亨利二世,而接受敬奉的是“圣恩佑護的圣母瑪利亞”。另外修建的一座小禮拜堂,敬奉圣女安娜。如今留存下來的只有它的地下密室,那里是昔日舉行秘密入會儀式的地方。1950年發現的另一處地下禮拜堂,被認為是圣殿騎士團教團的金庫。教堂中還有個懺悔囚室,“單身漢”沃爾特——教團在愛爾蘭的首領,因違背教團大師的命令,就被關在那里活活餓死。
隨著圣殿騎士教團在14世紀的衰敗,他們的房地產被轉讓給救護教團(十字軍遠征期間,與圣殿騎士同享盛名、并時有沖突的軍事教團。因在耶路撒冷王國淪陷后固守馬耳他島,亦稱馬耳他教團)。救護教團將圣殿教堂租給律師們,直到亨利八世接管它。大不列顛王國國王詹姆斯一世將教堂的自主產權交給律師,條件是要他們永遠維護教堂并保持提供各項宗教服務。時至今日,委派教堂神職總監或大師的特權,還掌握在王室而不是倫敦大主教的手中。
美飾和損毀
被丹·布朗說成是“圣殿教堂最知名贊助人”的克里斯托夫·雷恩勛爵,1 682年奉詔“美飾”圣殿教堂,那些雉和扶垛就是這回添置的。在此期間律師們占用著教堂,神殿的管理員約翰·普雷福德卻在西側門廊開設了一家樂器店,而日記名家塞繆爾·佩皮斯(佩皮斯因真實詳細的日記而成名家,尤其是對1665年倫敦爆發的歐洲最后一場流行淋巴腺鼠疫和1666年倫敦大火的記述。)就在這里購買時興歌曲的譜本。
19世紀進行的裝修改建,大都毀于希特勒的閃電攻擊。因此,與丹·布朗書中所說相反,這座教堂未能安然無損地度過第二次世界大戰。臥放在堂內的幾尊十字軍騎士塑像也遭受損壞,但后來得到妥善修復。轟炸還毀掉了教堂東側的窗戶。
圣殿與律師
倫敦有四所“律師學院”——林肯律師學院(建于1422年),中殿律師學院(1501年),內殿律師學院(1505年),格雷律師學院(1569年)。它們具有頒準英國律師資格的獨特權利,并被尊為“高尚團體”。詹姆斯一世將教堂的自主產權賜予律師們時,南面一半轉給內神殿的那些律師,北面則給了中神殿的律師們。條件是要他們永久維護產業并保持宗教服務。直到今天,內神殿和中神殿的律師們還依照傳統,各自占用半壁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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